落马公安局长忏悔:一些“朋友”仿佛在我身上挂了“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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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他看来,此路不通,就另寻路,相信各条路上都有不同的风景,在仕途上止步了,那就在求利路上看风景。
“在南部和嘉陵的这15年间,求得我帮忙的朋友有很多,他们为利而来,我也谋利而帮。”张晓天表示,在这个“利”的引诱下,自己头脑中的贪欲如幽灵般的游荡,开始收第一笔钱,收管理服务对象的钱,收分管部属及单位同事的钱,大肆满足私欲胃口,来实现对金钱的拥有。我在求财和逐利这条路上似乎走得金光闪闪、风光无限,可这是一条罪恶之路,一条走向深渊的路,一条万劫不复的路。这15年里,我竟然大肆收受这么多人的钱,数目之大让我不敢相信,我知道这条路的尽头就是自己挖掘的坟场。
张晓天在忏悔书中写道,走到今天,看着那么多的“朋友”用双手给我缔造的“金钱帝国”的大厦瞬间倾覆,我仿佛看到了那群“朋友”一双双的手,有的拽着我,有的拉着我,有的推着我,面目却那么狰狞,那么可怕,如毒蛇般的对我撕咬。我仿佛也看到了一些“朋友”在我身上挂了“雷”,火线在哧哧地燃着,我也仿佛看到那把“温柔”的刀捅入了我的心脏。我知道“雷”炸了,我尸骨遍野,就是不见灵魂。
2022年2月,张晓天宣告落马。“双开”通报指出,张晓天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执法犯法,纵容涉黑涉恶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纠纷处置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经查,2006年至2021年,张晓天利用担任南充市南部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嘉陵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纠纷处置等方面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1365万元。2023年4月,张晓天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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