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小慧君发布微博称胜诉,配图为两份判决书部分页面。
小慧君微博
此前,拥有千万粉丝的博主小慧君曾在抖音等社交网络平台发布视频,控诉被孙灏羽性骚扰。今年5月,小慧君社交网络账号被封引发关注,一份法院判决书中认定小慧君等人为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虚构赤度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灏羽性骚扰的短视频,用舆论施压赤度公司,其行为侵犯赤度公司名誉权。红星新闻记者获取了本次小慧君称胜诉的相关诉讼判决书。孙灏羽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此判决,他说:“之前她(小慧君)造谣,我气不过,说了两句。”一审判决书显示,2023年1月28日,一审判决,为小慧君与孙灏羽名誉权纠纷,法院认定,孙灏羽曾经称呼小慧君为“老赖”“小赖君”的行为不构成对小慧君名誉权的侵害;而孙灏羽在网络平台使用“很不要脸”“听不懂人话”“道德败坏”“她已经活废了”“她脑子有问题”“她有病”等词语为贬损性评论,孙灏羽在直播中评论小慧君“有妇科病”“得了产后抑郁”等是明显带有侮辱性的不实言论,上述行为构成名誉权侵权,相关视频应予以删除,赔礼道歉的方式由法院酌情确定。本次判决中,就赔偿部分,因侵权行为起因为小慧君积极策划、实施在网络平台上散布性骚扰的虚假事实,未及时履行此前仲裁文书确定的义务,孙灏羽部分用语不当为事出有因,最终要求由孙灏羽赔偿小慧君精神抚慰费10000元。
小慧君发布的一审判决书页面
二审判决书显示,小慧君提起上诉,要求将原判决中孙灏羽赔礼道歉视频置顶时间延长、提高孙灏羽支付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要求孙灏羽赔偿小慧君合理维权支出损失54000元。二审中,小慧君提交了新的名誉权侵权相关证据,为孙灏羽2023年在视频中称呼小慧君为“老赖”,并质疑一审判决中认定不存在性骚扰为事实认定错误。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但处理结果不当。二审法院认为小慧君提交的2023年名誉权侵权相关证据与一审主张范围无关,可另行起诉。最终并未延长要求孙灏羽赔礼道歉视频置顶的时间,并未提高孙灏羽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要求孙灏羽赔偿小慧君合理维权支出损失54000元。
小慧君发布的二审判决书页面
小慧君告诉红星新闻记者,自己于前几日收到二审判决书。就二审判决中不予认定的部分,小慧君称还会就此提起诉讼。红星新闻记者梳理了小慧君、孙灏羽提供的法院判决书,及多份判决书中提及的纠纷:2018年,小慧君与赤度公司签订《抖音短视频独家合作协议》。2020年11月20日小慧君发布性骚扰指控视频后,双方至少发生过4次仲裁或诉讼纠纷。仲裁书显示,小慧君称,2020年11月24日,自己曾向赤度公司出具律师函,通知解除协议。赤度公司称并未收到该律师函。2021年1月25日,小慧君提出仲裁。2021年7月,仲裁裁决结果为解除双方协议,小慧君需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律师费共53万余元,公司需要支付给小慧君推广费28万余元,两者相抵后,小慧君需向公司支付24万余元,小慧君需删除合作账号内属于公司的全部视频。2021年,赤度公司控诉小慧君侵犯名誉权,即此前引起热议的“虚构性骚扰”判决书所属纠纷。该案于2022年6月一审判决,要求小慧君在网络平台上赔礼道歉、澄清事实,小慧君赔款5万元,小慧君支付赤度公司律师费7000元,驳回赤度公司其他诉讼要求。2022年12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23年8月29日,湖南省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孙灏羽以小慧君涉嫌犯诽谤罪提起自诉,指令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2022年,小慧君控诉孙灏羽侵犯名誉权,提及多段视频中,孙灏羽使用侮辱性称呼。该案为小慧君此次发布微博称胜诉案件,于2023年1月28日一审判决,2023年9月19日二审判决。此外,本次小慧君称胜诉案件判决书中,法院提及,二审期间,就小慧君近来在微博上发布的视频,孙灏羽已分两次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