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轻视:入境美国90天内不得调整身份!
美国国务院的《外交事务手册》(Foreign Affairs Manual, FAM) 第9 FAM 302.9 (U)节确实涉及到“故意虚假陈述”或欺骗的问题。在这个规则中,90天是一个重要的时间段。这一规定意味着,如果一个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入境美国后的90天内采取了某些与签证目的不符的行为或提交了身份调整申请,那么该持有者将被推定为在获得签证或入境时有欺骗行为。
在申请大多数非移民美国签证时,申请人必须证明自己计划在完成规定的目的后回国。例如,临时签证类别(如 B、F、J、M、Q、TN 和免签证计划访客)有旅游、商业、教育和一些就业类。
非移民意图是指签证持有人不打算(也未被授权)在美国永久居留,而美国移民法中有移民意图的推定——举证责任在非移民签证申请人身上,以证明他们与本国有足够的联系,将迫使他们在临时逗留后离开美国。
这也是为什么美国使领馆签证官会在签证面试中问申请人某些问题。签证官员可能会询问与所在国家/地区的财务关系(例如财产所有权、投资、银行账户)和雇佣关系(例如雇主信函)以证明自己的非移民意图。
签证官员想在颁发非移民签证之前确保申请人有非移民意图——即使通过免签证计划(无需面谈)进入美国,也适用相同的规则。
美国非移民签证的核心要点,非移民意图:
1. 非移民意图:当申请美国的非移民签证时,申请人必须展示他们有意图在完成签证允许的特定活动后离开美国。他们不打算在美国永久定居。
2.举证责任:由于美国移民法假设所有签证申请人都有移民意图,因此举证责任在申请人身上,要证明他们有强烈的与本国的联系,并计划在逗留期满后返回。
3.签证面试:在面试过程中,领事官员会尝试确定申请人的非移民意图。他们可能会询问与申请人家乡的联系,如家庭、工作、财务和社会关系等。
4.虚假陈述:如果某人申请一个非移民签证(如B-2旅游签证)但入境美国后改变计划(如与美国公民结婚并申请调整身份),则可能被认为违反了非移民签证条款,特别是如果他们在入境时已经有这一意图。
5.例外情况:然而,事情并非总是这么简单。例如,如果某人以B-2签证进入美国仅仅是为了探望男/女朋友,并真正没有结婚的初衷,但后来两人决定结婚,那么他们的行为可能不会被视为违反非移民签证条款。关键在于申请人入境时的真实意图。
美国的“90天规则”是美国国务院在2007年引入的,用于评估非移民签证持有者是否在申请签证或入境时进行了误导或欺骗。
简而言之,这条规则规定,如果一个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在入境美国后的90天内进行了某些行为(例如申请调整身份、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等),则可能被认为该签证持有者在入境时已经有了这些打算,但并没有告诉领事或移民官员。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视为虚假陈述或欺骗。
以下是一些可能触发90天规则的活动:
1. 以B-1/B-2非移民身份从事未经授权的工作。
2. 注册学习课程,而该课程并未被准予用于他们的非移民类别。
3. 持有B类签证的非移民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结婚并提交了调整身份的申请。
4. 从事任何其他需要改变或调整身份的行为,但并未得到美国的批准。
需要注意的是,这只是一个可反驳的推定。也就是说,签证持有者可以提供证据来证明他们在入境时并没有隐藏或误导他们的真实意图。
文/钟老板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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