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颜祸水,还是遇人不淑?
写下这个标题,自己先吓了一跳,博眼球的意图如此坦白,实在是司马昭之心,哈哈!但我无意修改,因为这是我读福克纳 Sanctuary《圣殿》以后的强烈印象。《圣殿》作为最商业成功的福克纳小说,酗酒,走私,强奸,谋杀,绑架,妓院,性变态,私刑,血腥暴力。三十年代闭塞保守的南方小镇,男权社会里的女性无分黑白贵贱:金妮 (Miss Jenny),娜夕萨 (Narcissa),如碧 (Ruby),婷波 (Temple),瑞芭 (Miss Reba),敏妮 (Minnie)。。。。被束缚,被凌辱,被压榨,被裹挟,无论挣扎与否都不得自由。
婷波出身上层,是密西西比大学的学生。周五舞会上结识了葛文 (Gowan),说好他开车送她去看棒球赛。路上他坚持拐道,要去找走私贩古德温 (Goodwin) 买威士忌。不料车撞上横躺路中的树干,坏了。两人跟着汤姆 (Tommy) 和 “金鱼眼” (Popeye) 到了大宅。古德温不在家,他的情人如碧 (Ruby) 警告婷波,让她赶紧离开。婷波求葛文想法快走,但他贪杯不理。古德温和范 (Van) 回来了。如碧做饭,男人吃饭,喝酒,吵嘴,动手。很快,葛文被打翻在地,抬进房间后呼呼大睡,不省人事。可怜婷波就像掉入狼窝的羊羔,范和 “金鱼眼” 几次进出房间,垂涎欲滴,动手动脚,恨不得咬她身上一块肉吃。古德温把他们赶走了。汤姆人傻心善,暗中观察 “金鱼眼”。夜深人静,如碧悄悄带婷波出门,爬到旁边的粮仓二楼躲起来。次日早上,婷波看见汤姆守卫在粮仓门口。“金鱼眼” 摸到汤姆身后,开抢打死了他;然后爬到二楼强暴了婷波。他开车带她逃到了孟菲斯市 (Memphis),把她关在熟识的妓院里,成了他的性奴。“金鱼眼” 性无能,性变态。婷波对瑞德 (Red),“金鱼眼”的一个手下,发生了好感。“金鱼眼” 枪杀了瑞德。
同时,古德温作为杀死汤姆的嫌犯被抓。律师赫瑞斯 (Horace) 设法打听到了婷波的下落,求她出庭作证为古德温辩护。但是,婷波在法庭上作伪证,指控是古德温杀死了汤姆。古德温败诉罪成,处私刑被烧死。
短短两个月,汤姆,古德温和瑞德,三个男人都因婷波而死。她必是红颜祸水。这是站在男性立场作出的道德判断,方便推卸责任。如果从女性角度来审视,是否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比方说,遇人不淑。书里的每个女人都有一个遇人不淑的故事。
婷波从云到泥的过山车遭遇,好像都可怪在葛文身上,那个纵酒无度的富家子,懦弱无能,自私自利。娜夕萨是赫瑞斯的妹妹,儿子一岁多她就成了寡妇。她拒绝了葛文的求婚,因为不想再生孩子。金妮是娜夕萨丈夫的姑姑,结婚第二年就守寡,守了六十七年,绝口不提亡夫名字。敏妮在妓院里帮佣,丈夫嫌名声不好听,另找了相好,要跟她离婚 (p.208)。。。。
但最遇人不淑的,是如碧。
如碧跟古德温生了儿子,但她没有婚姻保护。古德温早年服役军队,驻守菲律宾,因争风吃醋打死战友入狱。二战时被送上前线,戴罪立功得了两枚勋章,但打完了仗又被送回监狱。如碧四处求人,把古德温救出了监狱。她辛苦做工攒的钱都打官司贴完了,古德温还要动手打她,因为她为了求律师帮忙,与其同居了几个月 (p.105)。古德温走私威士忌,有一帮手下(四个人?),如碧是他们的厨子和佣人,或者连佣人都不如。佣人还有薪水,她的睡衣洗得褪色了也只有那一套。她带孩子,做饭,洗衣服,还要挑水。水井很远,一天要挑六次水。稍有反抗就被打。古德温一手抓住她双手,另一只手扇她脸,打得她的头一下这边,一下那边 (p.122)。古德温进了监狱,如碧抱着孩子被戳脊梁骨。旅店老板赶她出门。赫瑞斯想让她暂住父母老宅,但是妹妹娜夕萨坚决不让。最后在市郊的疯女人家租了一个小屋,床头的杂物箱子里老鼠闹腾得欢。。。这样痛苦,压抑,阴郁的感情,单向付出没有回报,到底是什么样的虐恋?
福克纳厌女吗?我认为不是。他不说教,倾向性隐在人物的言行里。
婷波体型纤痩,像一个孩子,心智也像。她身陷狼窝,担心的不是怎么逃出去,而是害怕怎么面对父兄的责罚。她告诉如碧她从前跟人私奔,被父亲抓住,骂她是 “婊子”。(“I have been called that,” Temple whispered. p.104) 她脱下裙子,换上房间里的男式雨衣,幻想那是武士的护身盔甲 (p.215);她凝视自己的长腿,幻想可用意念变成男孩得安全 (p. 214)。在车里,她被 “金鱼眼” 狠打。他的戒指划破了她的脸, 还把手塞在她嘴里,割伤了嘴。她在妓院里乱扔乱砸衣物和化妆品,怨怒如同飓风扫过的房间,是困兽斗 (p.222)。她想跟 “金鱼眼” 摊牌,思绪起伏,在房间里站立坐卧,无一刻安定。如碧被赶出了旅店,深夜走投无路,去敲街对面监狱的门。女看守让她住下了,“I reckon I kin always find a bed fer a woman and a child.” (p.161) 这是底层陌生人的善意。瑞芭是老鸨,但并非铁石心肠。婷波初到妓院极度受惊,流血不止,瑞芭有条不紊地安抚照顾她,熟练里透着善意。赫瑞斯寻到了妓院,瑞芭起初不愿介入,拒绝他见婷波。但他请她为古德温的婴儿想一想,她同意了。(p.201)
赫瑞斯为案件四处奔走,但又神奇地游离于故事之外。他像旧小说里走街串巷的郎中或货郎,穿针引线,细密编织了一幅小镇风俗画。种族歧视和偏见。黑人遭受私刑,还有日常生活里的冷酷。金妮见不得黑女佣灯下闲坐,命她找点事做。少女在黯淡的灯下做女红,赫瑞斯看不过眼说太暗了,金妮不理他,说他们(黑人)是猫头鹰转世 (p.43)。政客斯诺普 (Snopes) 被赫瑞斯打了,在理发店里大骂犹太人 (p.259)。人言可畏。娜夕萨阻挠赫瑞斯办案,拒绝接纳如碧。“I don’t care where you live. The question is, where I live. I live here, in this town. I’ll have to stay here. But you are a man. It doesn’t matter to you. You can go away.” (p.197) 她冷漠自私,可鄙又可怜。唯利是图。明妮不解婷波对 “金鱼眼” 的冷淡。她觉得男人为女人花钱买衣服,买东西,就应该原谅他,接受他。想想,他舍得为她买十美元一盎司的香水!(《欲望号街车》里,布兰琪炫耀自己用的香水是二十五美元一盎司。还要贵:)父权和兄权至上。婷波的母亲早逝,父亲和四个兄长就是天。他们不喜欢婷波的男朋友,威胁说要杀了他,还把她锁起来。小说最后,父子五个来法庭接走婷波。她看见他们的反应不是获救的惊喜,而是恐惧。(“her attitude of childish immobility, gazing like a drugged person” p. 279) 她被父亲拉起身来,腿上的小铂金包(“金鱼眼” 给她买的)掉在了地上,父亲闪亮的皮鞋尖头一踢,踢到了墙角的痰盂罐边。她试图抓住门边不走,但父兄五人合力把她带走了。中年危机。赫瑞斯的继女小白丽 (Little Belle) 和婷波同龄。继女未在书中露面,但可以读出他对她的暧昧情愫。小说的开头和结尾他几次凝视小白丽的照片,说 “sweet chiaroscuro”。最清楚,也最隐晦的一段描写,是他听婷波讲了被强暴细节,回家看见桌子上继女的照片,激起了心理和生理上的反应。 “But he had not time to find it and he gave over and plunged forward and struck the lavatory and leaned upon his braced arms while the shucks set up the terrific uproar beneath her thighs.” (p.220) 这里的 “shucks” 是指粮仓里的棉籽壳,婷波被强暴时在她身下响动,所以 “她” 是婷波,要细读才会留心到。
福克纳写小说不像盖房子循规蹈矩,横梁竖柱。他编故事像搭鸟窝,左插一根小棍,右立一块木片,横铺几片树叶,不紧不慢地前添后加。读者不知道要搭的是什么鸟窝,也不知道开场的人物什么关系,事件孰先孰后。渐渐地,鸟窝有了雏形,人物有了眉目,事件有了因果,线索开始关联。貌似漫不经心地,故事讲完了,鸟窝也搭好了。这种叙述方式,考验作家的布局能力,也考验读者细心和耐心。正如网评说的, “The reader becomes, like Benbow, a searcher for truth, and like Temple, a baffled navigator in a corrupt, labyrinthe world.” ,比如第三章,写赫瑞斯在娜夕萨家晚餐,夜谈,留宿,突然插入一段写他次日在祖宅拖地板时的心理活动 (p.40)。
故事讲完了,再错综复杂,也只是一桩绑架凶杀案。鸟窝搭好了,再精致漂亮,也只是一个栖身处,更有兴味倒在那各处寻来的枝枝叶叶,就像故事里的点滴细节,所谓细节是魔鬼。婷波要上厕所,如碧从广告册里撕两页纸给她 (“a mail-order catalogue” p.118)。女人出门的行头少不了帽子。如碧再贫苦,也置办了一顶灰帽 (p.5)。婷波被 “金鱼眼” 开车带走,如碧站在路边看他们离开,注意到她帽子歪了,嘀咕早上还看见她戴得好好的。帽子是被强暴时压歪的。在加油站,“金鱼眼” 把试图逃跑的婷波又抓回了车上。他用手抓住她的后颈,老鹰抓小鸡一般,而她也的确是呆若木鸡,被吓傻了。
语言。福克纳文字自成 “福克纳体”。标志性的长句,可以一口气读下来获得一幅完整的画面,也可以单拣短句出来,流连玩味。看他笔下年久失修的古宅,“It was like coming upon one of those antediluvian thighbones of ribcages which flout credulity by its very fragmentary majesty and from which they reconstruct an organization too grandly executed to have housed such trivial things as comfort and happiness.” (p.51) 一句话就写出了大宅的破败和曾经的壮丽,形神都有了。短句也很传神。写划火柴照亮脸,“his face coming out of the match.” (p.49) 还有扔火柴,“He followed with his eyes the small comet of the match into the weed.” (p.129) 写窗帘在夜风里飘动,“In the window the faint curtains moved in shadowy peristalsis upon the smooth belly of the dark.” (p.143) 非常有代入感,写出了无形的压迫感,好像鬼魅的暗影重重,正像赫瑞斯当时感到的四面阻力。
师承和影响。汤姆身上有 “钟楼怪人” 卡西莫多的影子。《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阿提克斯和汤姆,大致对应赫瑞斯和古德温。《老无所依》No Country For Old Men 里的杀手 (Chigurh) 对应 “金鱼眼”。顺带说一下,Cormac McCarthy 不论文字还是风格,都得了福克纳的衣钵。
最后,Sanctuary 指的是什么圣殿?我觉得是酒。借酒浇愁,暂时逃脱烦恼。但烦恼不会消失,人只是更颓废,更绝望。难怪如碧恨道,“God, If I had my way, I’d hang every man that makes it or buys it or drinks it, every one of them.” (p.111) 世间没有圣殿,只有逃不掉的现实。(网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