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基地签约活动成功举行
10月18日,我校与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共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基地签约活动在松江校区成功举行,校党委书记郭为禄、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等出席签约活动,签约由副校长韩强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综合办主任危浪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余冬爱及我校教务处、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社会协同合作处、政府管理学院相关负责人参加。
根据相关协议,基地依托我校政府管理学院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运行,双方合作主要围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基层司法与基层治理决策咨询、基层治理国际交流等方面开展。
(党委书记郭为禄致辞)
郭为禄在致辞中表示,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党的二十大召开后,我校很快和浙江省诸暨市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依托政府管理学院,成立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中国式现代化研究院,学校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研究,培养高层次研究型人才,取得了卓越的成果,在理论研究方面,华政在全国已经产生了显著影响。
他指出,研究基地的设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民一庭领导对华政的信任,这将有助于学校进一步发挥政法大学的学科优势,引领研究发现,为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培养出更多法治人才。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理解推进“两个结合”;扎根中国大地,扎根基层社会,注重实地调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一线问题就是前沿问题,要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争取把华政研究基地建设为全国闻名的院校合作样板,做出品牌和特色。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讲话中指出,近年来,全国人民法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积极成效。设立“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基地,是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举措,对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理论实务交流,充分发挥高等学校智库作用,梳理总结人民法庭建设经验,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她强调,华东政法大学是华东地区法学教育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重要基地,法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强大。要坚持政治引领,开展高水平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理论研究,推动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夯实基层基础。要坚持目标导向,全面助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对标对表创建标准和要求,提供决策参考和理论支持。要坚持深化合作,完善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夯实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要坚持交流互鉴,提升中国司法国际影响力,努力讲好人民法庭和基层治理的法治故事。
(党委书记郭为禄和陈宜芳庭长签订合作协议)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致辞)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光贤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基地的成立表示祝贺。他强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人民法庭处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的最前线,人民法庭的有效运作对于推动市域社会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领导下,开展法治基础建设,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和著名政法院校在合作推动法治现代化的积极探索,高校是培养法治人才的摇篮,华政是普及法治的阵地和佼佼者。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将枫桥经验融入法院的日常工作,积极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
(副校长韩强主持会议)
“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研究基地设立后,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将和我校在战略合作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方面深化合作,共同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促进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未来,我校政府管理学院也将法治与基层治理交叉学科建设项目支持下,继续围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平安中国建设,发挥理论研究优势,在开展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理论研究、法治人才培养、基层司法与基层治理决策咨询、基层治理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高质量推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
(签约活动与会人员纪念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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