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我校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治人才培养框架合作协议签约暨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该院举行。我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韩强,厦门中院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远出席签约仪式。
韩强对厦门法院系统始终与厦门特区发展相伴而行,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的积极贡献表达赞赏和钦佩。他表示厦门中院秉承“明德达理、尚法至公”的精神,持续致力于建设高品质的特区法院,取得了辉煌成绩,不断涌现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先进工作者”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他希望双方加强在人才培养、理论研究、教育培训等多领域的合作,并对未来合作提出三点希望:进一步增强合作共识,以更高站位凝聚院校合作合力;进一步深挖优势资源,以更大力度推动院校合作纵深发展;进一步强化合作管理,以更高标准细化合作内容,优化合作机制。
李志远对我校一行的到访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华东政法大学是我国著名的高等政法院校,建校以来为国家也为厦门法院培养输送了大批的优秀人才,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为建设法治国家作出了积极贡献。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将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相结合,这是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的必然要求。他希望双方的合作能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共同推进新时代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深度融合;进一步深挖优势资源,共同推动严格公正司法和法学理论研究迈向更高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良性互动,共同培育造就更多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仪式上,韩强与李志远共同为“华东政法大学法学研究与实践基地”揭牌,我校社会协同合作处处长虞浔和厦门中院宣传教育处处长安海涛代表双方签署法治人才培养框架合作协议。近年来,我校与厦门法院系统有着密切的合作往来,在法学研究、实习实践等方面的交流日益深入,厦门法院系统在我校举办了多期司法能力提升班并多次邀请我校教授为厦门全市法院授课。此次双方深化合作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两办精神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的重要体现,也是促进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融合交流的重要方式。双方将以此次共建为新的起点,开启和开拓校院合作共建、推进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相结合的新局面。我校校党委人才办副主任、人事处副处长栾绍兴,社会协同合作处副处长王美丽;厦门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建章,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嵘出席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