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极目新闻
评论员:吴双建
10月26日,四川成都,曾女士发帖称,看到一家公司招聘信息写的待遇是每月4000元到5000元,想着大公司福利好且有餐补,觉得挺合适就去面试了。结果,两个多小时面试三轮,一问每月工资才1900元,自己被气笑了。(据10月27日九派新闻)看了该女子的面试经历,感觉该公司在浪费他人时间。她第一轮面试时就问薪资,面试官让她问第二轮面试官。后来,第二轮面试官又推到第三轮面试官,她这才得到每月“底薪3000元到4000元,实习期2400元,入职购买社保扣除后,算下来工资1900元”的结果。如果第一轮面试官或HR直接告诉这个结果,后面根本就不必浪费大家时间了。更说不通的是,该公司在招聘信息上写的薪资待遇是每月4000元到5000元,这无疑与面试后给的答案并不相符。另外,用人单位给出的这个工资有违规之嫌。查询相关资料得知,成都市市区当前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100元。根据国家规定,社保、公积金等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诚然,薪酬的计算体系可能比较复杂,有税前税后之分,还有的公司实施的是底薪加提成模式,但是招聘信息中完全可以把这些都说清楚,以便求职者了解选择。看到这则新闻,不少网友就吐槽遇到过类似情形:招聘信息上写的是一回事,实际给的薪酬是另一回事。一位网友举例,自己应聘一家单位时,招聘信息写的是每月8000元到10000元,结果几轮面试下来,才知道只有4000元。网友讨论这么热烈,原因就在感觉不被尊重,被用人单位戏弄。现在,用人单位美化招聘信息的现象十分普遍,以至于不少求职者找工作时,自觉会把用人单位开出的薪酬在心中打个折,降低期望值。为什么用人单位敢明目张胆地美化招聘信息呢?一方面,当然是为了制造自己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吸引更多求职者应聘,另一方面他们也在打擦边球。有律师表示,招聘广告本身不能直接作为认定劳动合同主体、劳动者工资标准等事项的依据,最终还是要以劳动合同为准。因此,网上就有不少劳动者依据招聘广告维权失败的案例。但不得不强调,用人单位发布含有虚假招聘信息内容的行为是违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明确,用人单位有发布虚假招聘信息和广告的行为,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求职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曾女士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该公司。另一方面,也不排除一些公司的招聘工作人员,为了制造忙碌招人的假象,通过一轮一轮面试,浪费求职者的时间来完成自己的KPI考核,最后给一个低得可怜的工资赶人。可以说,浪费他人时间,是一种可耻的行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简单、高效的交流方式,才能建立互相信任的关系。就业本来就是双向奔赴,用人单位不妨真诚一点,不要违法违规,少玩文字游戏,对劳动者多一份尊重。*本文系凤凰网评论部特约原创稿件,仅代表作者立场。由于微信改版,公众号文章不再完整显示头条封面,一不小心,很容易错过我们的更新,甚至有可能再也看不到我们的推送了。如果您还希望能经常看到我们的文章,建议给凤凰网财经添加一个“星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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