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加拿大华裔移民圈有一则热议的新闻。温哥华一栋公寓楼(威尔逊大道 5978 号)的华人业主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却被省政府判定需要缴纳$600万加元的海外买家税!
两人不服判决进行了上诉,但是卑诗省的最高法院本周裁定,省政府的裁决是正确的。2018年,Mailin Chen和Yongjin Yong支付3000万加元购买了本拿比的一栋公寓楼。加拿大永久居民通常免于缴纳海外买家税,该税于 2016 年首次针对大温哥华地区的房产征收,此后扩大到该省其他地区。本案的不同之处在于购房背后复杂的所有权结构,其中包括一家在中国注册的公司。在本周早些时候发布并在网上公布的一份判决书中,法官史蒂文-威尔逊(Steven Wilson)指出,此案与由同一卑诗省居民控制的另一家公司提起的另外两起案件有关,这两起案件涉及 "大致相同的问题"。根据判决书,所有三起案件都涉及Mailin Chen和Yongjin Yong所拥有的公司。威尔逊的判决附录中有一张图表,概述了这些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法官还对其进行了书面总结。公司所有权结构的复杂性,是本案判定是否需要缴纳海外买家税的关键。一家名为南京鼎业投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Nanjing Dingye Investment Real Estate Group Co.)在中国注册成立,Chen拥有该公司的大部分股份,Yong持有该公司的其余股份。南京鼎业是卑诗省一家名为 Global Dingye Capital Ltd. 的公司的唯一股东,该公司又是参与购买威尔逊大道 5978 号的两家编号为 B.C. 的公司的唯一股东,威尔逊大道 5978 号是本拿比的一栋四层公寓楼,共有 38 个单元。其中一家编号为 1164708 B.C. Ltd. 的公司购买了该建筑,并将其托管给另一家编号为 1162509 B.C. Ltd. 的公司,该公司在整个裁决中被称为 "实际所有人"。1164708 B.C. Ltd. 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裁决中被称为 "申请人"。Global是南京公司在卑诗省拥有的公司,同时还拥有卑诗省另一家名为中华投资(加拿大)有限公司(Chunghwa Investment (Canada) Co. Ltd.)81.1%的股份,其余18.9%的股份由Chen直接拥有。根据卑诗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的数据,截至 2022 年 7 月 1 日,该房产价值超过 1400 万加元。在威尔逊裁决的案件中,申请人认为卑诗省财政部错误地解释了外国买家税法中 "控制 "的定义。威尔逊在裁决中总结了这一论点:"只能有一个人或实体行使最终控制权,而本案中的这个人就是Chen。”"由于Chen先生控制着南京公司的大部分股份,而南京公司控制着Global公司,Global公司又控制着申请人,因此不应缴纳额外的财产转让税"。Pexels图
"不同的人或实体可以同时控制一家公司,由于南京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因此 Global 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请愿人在内,都是外国公司。”在考虑这些论点时,威尔逊提到了该省的立法以及联邦《所得税法》,卑诗省法律正是从这两部法律中得出控制权的定义的。判决指出,由于南京公司是一家外国公司,因此环球公司和申请人也是外国公司。因此,威尔逊驳回了此案,这一裁决使申请人必须承担了 $600 万元的海外买家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