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莎新男友,太假了...
短如中年春梦,薄如秋日浮云。
看了金莎与小男友的恋爱片断。
很假。
假得像金莎的一场中年春梦,一场饥不择食的低质情感代餐。
真是可怜。
现世荒漠。于梦中求取,于平地起蜃楼,于虚空栽桃花。看着热热闹闹,像模像样,但落不得地,当不了真。
破碎是一定的。
简直是难堪。
那么做作的呈现,那么表演化的眼神,自己将来醒了,怕都想抽自己一耳光。
萧亚轩分手了。
张雨绮分手了。
王子文分手了。
而以上小男友,至少还有片刻,让你相信他们有半分真心。
金莎这个小男友呢?
假得我牙疼。
23岁的人,装成个幼儿园小朋友?就为了个单蠢人设?过了吧同学?
金莎又不是你母亲。
再怎么样,也先演好一个正常人吧。
另外,两人强行立痴情人设,说什么做51天饭追求金莎。
但,是在她家住的吗?
如果是,都同居的人,怎么能说追求?
如果不是追求,那是不是两人在刻意修改事实,对这份感情强行升华?
另外,既然要装,能不能看着她的时候,眼睛里有片刻柔光?有凝视?不要一对视就闪躲?
能不能不要全靠金莎自己上价值?
装不出来?
那上戏也上得不怎么样啊,演技还要提高啊......
此刻,漫天非议,金莎是听不见的。
她自然会回避所有。
一如她会夸大、会增删事实,说初见时,弟弟定在原地2分钟(2分钟什么概念啊唷,奚梦瑶和何猷君当场就演了个不可能),说“他求了我五百年”(我天,小说都不写这种破梗了)......
她听不进。
只知沉溺。
现实无法沉溺,她就自己造一个梦境来沉溺。
她会用自己的逻辑自圆其说。
在自己的“城堡”里,演绎自己编造的“爱情”剧本。
而相处时的漏洞,回避不了,就用玄乎的“前世因缘”来浪漫化、合理化。
叫得醒吗?
太难了。
你叫不醒装睡的人。也叫不醒自设情欲陷阱,并自堕的人。
金莎是真的恋爱脑。
她会直接在微博喊话,“我啥时能嫁?”
会求神问卜:“剩女求脱单。”
会在浪姐里说恨嫁。
会在《天天向上》里说自己的春梦:
“我老是梦到我在约会,然后醒来只剩我一个人。”
梦里有雪在下。
雪花落在头上,男人俯下身来,亲吻她的发。
醒来后,她就连对方的热气都记得。
她甚至看一个剧,都会幻想男主来到她身边。
之前说,希望那个人,“最好像《我的前半生》里的贺函。”
想象非常具化,都是小说男主式的标准——
1,眉目英挺。
2,身高也能达到理想。
3,喜欢运动。
4,爱看书,有些文人气息。
想象和现实,当然是有差距的。
于是,恋爱脑金莎,无法在偶像电影、言情小说之外,找到另一个“贺函”。
现实凄惶。
男人找不到。
但她仍然在做梦。
后来看《想见你》,她又开始幻想李子维。
她好像还没长大。
一直是春心萌动的少女。虽然已经40多岁。
有一阵子,她甚至和虚拟的二次元人物谈恋爱。
给虚拟人物发消息。
不分真实与虚幻的差距,枉顾二次元与三次元的壁垒。
这种人,太容易活在梦幻里。
后来,她不知看了什么,又开始幻想有一个小弟弟式的完美男友。
弟弟出现,一旦不符合想象怎么办?
脑补。
比如这一次,她将一些庸常的东西,强行美化;
将互相需要的关系,附上“五百年”的粉红泡泡。
心理老师很委婉地戳破真相。
——你们还在做梦,看不见一些东西,比如缺点,隐患......
真的一针见血。
可,他们在做梦。观众不是。
当节目出来后,看着男生的虚假,金莎的浮夸,大家的尴尬可想而知。
何必呢?
为了证实爱意,搞得声势浩大,人尽皆知,以为这是郑重和认真。
孰不知,网民可以见证真情。
可以见证破碎。
却不接受被虚情假意、拙劣人设所愚弄。
另外,金莎这一次的长相,好像都变了。
再无之前的灵动。
也不知是做的医美过多,还是动了什么地方,整个人都俗了,僵了。
眼睛也失了神采。
眼白多,眼黑少。
加上那刻意的痴态,那做作之感,那五五身材,美感直线下滑。
观感上,甚至比不上朱丹的自然大气。
——这还是加上强滤镜、无敌化妆术的情况下。
原本不应非议他人长相。
但这副样子,你真的相信,身边那个目光闪烁的男孩,是真的视她如珍如宝?
会以结婚为目的,与她厮守终生?
我真的不看好。
有人可能会说,哪怕姐姐老了,女大男小也有好结局的。比如贾静雯和修杰楷。感情稳定,妇唱夫随。
但同学。
贾静雯这些年,有多牛逼。
作为演员,凭《我们与恶的距离》拿下金钟奖视后。
凭《瀑布》,拿下台湾影评人协会奖影后。
佳作频出,奖项不断,令她不断发光。哪里还需要讨好丈夫,她只需前行,男人自然跟在后面。
金莎呢?
作为演员?这些年演了啥?
作为歌手?这些年唱了啥?
不断在各种节目上想男人、要男人、梦男人、求男人。
在恋综里求的,是爱情。
努力所图的,是爱情。
事业呢?
她被拍到在破败的小广场商演。
曾经的万众欢呼,如今的小广场,这差距,真的能无视吗?
参加《我就是演员》,因表演差,被郝蕾和章子怡批得一塌糊涂。
人生主次颠倒,舍本逐末,真的好吗?
我从不反对姐弟恋。
比男朋友年龄大,没什么。
哪怕有一方摆明了,就是为名、为利、为势而去,双方自愿,也无妨。
我恶心的是,明明动机不纯。
却要演出万古情深的模样。
更恶心的是,明明假得人直翻白眼,浑身哆嗦。
还要秀给世人看。
把观众,也当成play的一环。
把舆论,也当成情绪高潮的一部分。
这就很恶心了。
另外,视爱如命,真的有病。
爱情从不是生命的终极目标。
它只是副产品,不是全部。
它只能锦上添花,无法点石成金。
你如果头一昏,眼一花,选一人,疯狂做梦,神魂颠倒,将三生三世四海八荒千秋万载都当成你“旷世爱情”的背景,将佛缘、轮回、因果都加在一份男欢女爱之上......
那只能说:
梦女,我尊重你的梦。
但,做梦最好在家里,不要在镜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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