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成功拿到绿卡后就“稳”了吗?
美国移民监要求
根据CBP(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解释,如果永久居民离开美国超过180天,需要接受新的移民检查程序,美国移民局也有权利去质疑他是否还把美国当作长期居住地。但是并未提及到注销绿卡或认为你放弃了绿卡。不过,我们一般还是建议:绿卡持有人每半年回美一次。
美国的执法机构之间对条款的处理略有不同。对于保留美国绿卡的规定,美国移民局的解释是,如果你离境超过1年或者不到1年而被认定没有长期定居美国的意愿也可能会被注销。
尽管短暂出国通常不会有问题,但移民局官员可能会考虑各种因素来判断“你是否应该继续持有绿卡”,例如:您的意图是否只是暂时出国访问、是否维持美国家庭和社区关系、是否维持美国工作、是否以居民身份提交美国所得税或其他可以证明您将美国作为永久住所的因素,包括您是否保留美国邮寄地址、美国银行账户、有效的美国驾照,是否拥有自己的财产或在美国经营业务等。
所以,绿卡持有人可以保留和美国有一些纽带的证据,比如在美国有资产,有企业经营、有工作、有家庭。这些都能证明你和美国有很强的关联,可以视为你有意愿长居在美国的,应该为你保留绿卡。
如何有效维持绿卡身份?
计划长期离美,建议事先办理好回美证。回美证有效期:一般情况2年,从批准之日算起;长期居住在海外以及办理多次后,有效期可能缩短至1年。
无回美证,离美时间超过6个月,你需要保存好与美国相关文件及律师说明信,证明美国是自己的永久居住地,合理解释入境超过一年原因;
在美国境外停留超过1年或者无有效期回美证,需办理SB-1返美签证(因此类签证要求条件较高、需两次面谈,被拒后面临绿卡作废、无法登机等风险),建议经过律师评估后安排适当处理方式。
地址变更后,及时上网更新信息
若您在美国的居住地址有所更改,您必须告知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在您搬家后的十天之内,访问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AR-11表(地址更改)。这样是为了避免给您邮寄文件时通知不到或者为了美国政府可以及时找到您。
美国BEB-1A杰出人才移民申请条件
申请人如果获得过一项或一项以上重大国际知名奖励,如诺贝尔奖、奥斯卡奖、奥林匹克奖或国际重大发明创造等,即可申请EB-1A。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况,申请人也可以通过满足以下十条标准中的任意三项及以上,来证明在某一专业领域内的杰出能力与成就,即“十选三”标准:
01) 在业内获得过国家级别或国际性奖项
02) 因个人杰出资质而成为专业协会会员
03) 被专业或主流媒体报道
04) 评审同行的作品
05) 在业内做出重大原创贡献
06)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07) 举办个人作品展览、展示
08) 在知名机构担任领导或关键角色
09) 获得远超同行的高薪
10) 在艺术相关活动中获得商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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