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马上就要迎来雪季了,很多新老移民肯定清楚,如果下雪后不及时清理雪,有可能会被被罚款吃官司。 近日,加拿大温哥华的一名房主就因为没有正确清理他家门前人行道的积雪而被送上法庭,没想到的是,这场房主和市政厅的对抗中,房主竟然胜诉了,甚至他本人都没有出庭。 据悉,这起事件发生于2022年1月9日,当时一名城市建筑检察员(city building inspector)被派往温哥华West 16th Avenue的一处住宅,这所住宅的主人名叫哈罗德·古托维奇(Harold Gutovich),起因是有人投诉哈罗德没有清除家门前人行道的积雪。哈罗德被控违反了一条城市条例(bylaw),该条例规定业主“每天,不迟于上午10点,必须清除其房产前人行道的积雪或积冰。”(“shall, not later than 10 a.m. every day, remove snow and ice from any sidewalk” that runs the length of their property) 哈罗德于今年5月1日出现在温哥华省法院,接受一位司法法官的审判,该司法法官负责领域是可罚款的违法行为(ticketable offences),如交通违规或违反条例等。控方检察官的指控证据包括建筑检察员在1月9日上午10点11分拍摄的人行道照片。 然而,有意思的是,司法法官驳回了这项指控,只因她注意到该条例中使用的词是“removed”(清除、移除)而不是“cleared”(清干净)。法官表示在提交的照片中可以看出,虽然人行道的积雪并没有被完全铲干净,但是部分积雪已经被铲走,照片上的雪并不是未经清理的。 (示意图,图文无关)但是控方检察官却极力主张积雪和积冰必须被清理干净。司法法官则在庭审中表示:条例并没有这么说,它只是简单地要求‘清理积雪和积冰’……显然该屋主已经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清理。 哈罗德那天没有参加审判,最终被宣判无罪。市政厅于是再次向BC省最高法院提起上诉,认为司法法官在解释该市条例第76条时犯了事实和法律错误,司法法官错误地认为该条例并未要求住户清理干净人行道上的所有积雪和积冰。 这次,法官Lauren Blake再次驳回了上诉。Lauren Blake表示:“虽然我承认该条例的目的是公众安全,但我不能接受该条例的正确解释是人行道上的任何数量的雪或冰都可能会对城市居民构成危害。控方也未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让司法法官确信当时的人行道是不安全的。”这一次听证会,屋主哈罗德又没有出席。 对此,一些屋主表示大快人心,一些屋主却不是很开心。 有的表示:加拿大现在很多年轻人的工作都是由父母代劳的,所以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没有责任心,不觉得自己有责任为改善城市或帮助他人做出自己的贡献。他们相信有人会为他们做这些事情,加拿大正在走下坡。但其他人则表示:“所以市政厅认为承担着高税收负担的房主也应该无偿为城市进行维护?那么,那些收入非常有限的身体不便的房主怎么办?难道他们也要花钱请人来做本该属于市政厅的工作吗?要不考虑裁减掉一些薪水过高的官僚,这样就有足够的资金可以雇佣工人了。”“虽然我为屋主取得的小小胜利而欣喜,但是可想而知,市议会将会重新修改条例,以免犯同样错误,而我们其他人将会受到影响。考虑到我们为房产缴纳了多少税款,这个城市竟然真的想要执行这一条例,实在令人吃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