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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尤物,死了两次

绝色尤物,死了两次

情感

一个三生深情的故事,

有点长。

愿你读到最后。

愿你喜欢。





很多年以前。


他遇见一个人。因歌。



当时他父亲因拂逆王意,被囚于狱,已有两年。他百般周旋,寻不到救父之法。


有人告诉他,当今王上暴戾寡恩,耽于声色。


“寻一个绝色女子,赠与王上,满足其声色之好,尊父有望出狱!”


死马当成活马医。


他从皇城出发,前往绝色云集的洵城,搜罗美人。



抵达洵城时,正是黄昏。


入住客栈之后,问小二。


“可知哪里有美人?”


“美人?美人当然在烟翠坊。”



烟翠坊一片胭脂香。


醉了寻欢客的眼。


骏马华辇相继而来,停在门前,恩客们携奴带仆,准备一掷千金买良夜。


他只身一人,前往这个烟花之地。



烟翠坊是一栋楼。


灯笼高挂,罗帘低坠,他心中暗笑:大红大紫,不入大雅之堂。


走进去,寻了位子坐下来。


台上有女子在舞,穿芊素红的绸袍,高旋着罗发,斜别珠翠,水袖摆过来,摆过去。



容颜如花颤满楼。


也算是万种风情。


他悄悄问:“花魁?”


“不,花魁可不是她。”


女子转身进去后,又有五个穿粉色霓裳的女子出来舞,水袖如云翻飞,腰肢灵软。



男人们就着美色下酒。


他们的怀里,陆续躺着一个,或两个、三个、多个着华衣、描黛眉、点朱唇的女子,一边敬酒,一边挑逗。


他正觉得不耐烦。


忽然从绣了牡丹争春的屏风后,走出来一个抱筝的白衣女子。



有人开始惊呼。


她不动声色,坐下来,素手鸣筝。


纤指拔弄间,有乐曲如水,从台上流下来,流到人心里。窗外海棠花香,月光低回。


他细细看了一下她的脸。


无妆,眼眸如星,容颜绝世。


“这是谁?”


“因歌啊,花魁都不认识?”


这么素的花魁?他这才有了兴趣。



良夜长。


窗外花影绰绰,江风穿堂而过时,他觉得自己杯中酒,有点过于荡漾。


他叫来老鸨,“我要台上那个。”


老鸨见惯了这场面。


“公子啊,客人都在等因歌,这可是我们头牌,若要她陪酒,至少白银百两。”


他抽出银票。


“两百两,拿去。”


当晚,他见到因歌。


她的房间也素净。


茶几、椅、柜、凳一律洁净,光泽暗暗的,波澜不兴。


凛凛然一如她的人。


锦帐也是藕色的,如云,将她拥在中央。她坐着,取了玉杯,斟了酒,敬他。



他没喝。


“我来,是想带你走。”


她笑,“谁都想带我走,谁都没回头。”颊上有红霞,眼中却如深潭。


厅堂里仍然一片笙歌。


酒令与笑语此起彼伏,南来北往的达官、商贾、诗人、浪人......醉在其间,不知身在何处。


他说,“我不一样。”


当即叫来老鸨,谈赎身。老鸨见怪不怪,开口就是黄金百两,想吓退他。


可是,之于齐越,之于齐王府大公子,这点钱,虽不少,但也不多。何况为了父亲,必须给。


他毫不犹豫,给足了银票,取了卖身契,当即撕毁。


那一刻,因歌已是自由身。



她看着满阁灯火,滋味复杂,不知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命运。


吉?凶?一无所知。


“随我回皇城,明日起身。”


告别翠烟坊前,老鸨来送她。


满眼悲意。


她握住因歌的手,给了她一个香囊。


“我这一世,见多了女子身不由己。这包东西,赠你。若是一路坦途,永远别打开。若是备遭羞辱,生不如死,就以此,了却此生......”


说罢,老泪纵横。





因歌一直以为,齐越是贪恋美色,才为她赎身。一如寻常男子。


确实也贪恋。


只是救父心切,来不及考虑私情。


长路迢迢。

马困人乏。


他担心她受累,卖了马,置了辆马车,车中铺了锦被,让她少受劳顿之苦。



有时,他与马夫坐外头。


偶尔困倦时,也和她挤里头。


路上,他陆续与她讲此行目的。


她并不吃惊。


说到底,命不由人,到哪里,都是以色侍人。在王宫与在乡野,又有何区别。


而那时,她不曾对他动心。他也不曾有异样。


午后,白日迟迟,她又虚又倦,不由得倒在他肩上。睡着没多久,忽然惊叫着醒来,“不要,不要......”额上已是大汗淋漓。


他问她:“做噩梦?”


她说:“又看见我父亲。”


5岁前,她也是备受宠爱。父母在,家道兴。但某一个夜晚,她被仆人叫醒。


“因歌,快躲起来,别出声儿。”


她被藏在一个神龛之中。


从暗门往外看,府中火光冲天,撕杀声与尖叫声处处皆是。


大堂外,父亲站在院里,乌发犹如一丛乱篷。狂风呼啸而过,他的怒吼被刮得无声无息。


只有神情激昂悲怆。


一把雪亮的弯刀横空而来,刺破寒气,飒飒有声,穿越父亲的胸膛。


三天后,杂声停止了。


她从藏身处走出。许府已是遗址,处处残垣断瓦。


父亲倒在地上,眼睛不甘地睁着。


母亲的尸体是在井中发现的,完好无损。她以这样激烈的方式,来保全自己的贞节。


整个许府寂如荒野。


5岁的孩子,伫在无月的夜里,身体抖得不停。



“所以你后来去了翠烟坊?”


“也不是。”


她太年幼,走投无路,被人收养。


后来又经转卖,被侵犯,最终卖入青楼。一生颠沛,一生孤苦无依。


如今被赎身,不知又将被如何处置。


他的心顿时揪了一下。


难道他要伸手,将她往困境里再推一把?


当晚,他们入住一个驿馆。


驿馆外,有海棠花开。


他们喂了马,开始吃饭。他喝了一壶酒,吃了一大碗牛肉和饭食,正想去歇息。


一抬头,看见她站在院中。


夜露已重,她的白衣映着月光,更显得一头及踝黑发历历分明。



走过去时,听到一声叹息,“命该如此!”


他柔声道,“夜凉,回屋吧。”


她乖乖转身,步上楼梯,洗漱安歇。


次日上路。



途经密林时,有三五个小贼来拦路,说要钱。


他不想纠缠,给了几百两银票。


她不知状况,拂帘而看。正巧被准备离开的贼人看见,惊为天人。一帮人顿时停下脚步。


“美人也留下来。”


他长眉微拧,当即抽剑,跳下马,与那些人混战在一处。



没几个回合,一群散贼,狼狈而逃。他的身上也不慎被划了一道,鲜血如注。


她撕下衣袖,俯下身去,为他包扎。


包好后,轻轻吻了那伤痕。


“倘若我不是烟花女,你不是逆臣之子,清风白日地往来,或许,你会对我有几分真心。”



她转过头去,分明已经哽咽了。


她的一生,苦难如影随形。


十来岁,沦为玩物。不被人看得起,自己也不大看得起自己。


从来不曾想过,有人能护自己周全,有人愿提刀而上,为她平奸邪,除险恶。


她看着他,眼泪滚滚而流。


他刻意转过脸。


不予理会。


长风吹过轿帘,吹过一个古老的开端,将他眼中的哀意,吹得越来越深。





她被留在府中,准备三月后进献。


这三月,有人来教礼仪。


有人教歌舞,教琴棋书画。


有人教人情世故。



而齐越,得亲自交代她一些事。


他告诉她王的喜好、习惯。


那晚,他唤她到房中,“今日要教你一些别的。”


指的是房中术。


以及一些特别时刻的障眼法。


她在他的指引下,如鱼得水。在情事上,她如有天赋。当然,也是生存本能。


他在云端往返。


抵达的时候,盛大无比的春天就降临。


那是因歌生命中最好的三个月。


她笑着,闲来抚筝,时常写词,偶尔对弈。


她新创了不少歌舞,唱歌时,水袖飘拂,眼睛却一直含着他。



他心念大动。


他知道她也动了心。


可又能怎么办?


她是他齐府最后的希望。


他无可奈何,只有趁着她尚未离开,好好待她一些时日。


他会替她找些闲趣儿。


比如提了灯笼去捕萤火虫;


奔了大半个皇城去找酥糖,喂到她口里。


静夜里,他们躺着,默默无言。


美人在侧,暖玉满怀。那些日子,他刻意不去想,她为王侍寝后,她会怎么样,他会怎么样。



光阴如水流。


一晃,院里的海棠开了,又败了。


他站在那里,看残花一朵朵坠落,悄无声息,成泥成尘,堕入时间的背景。


明天,因歌就要被送入宫中。


这是他们相处的最后一天。


他打马出城,带着她,一起去城郊赏杏花。花满道,风迟迟,无限情意说不尽。


归来时,已是夜晚。皓月清风,月光缓缓铺陈。


她站在窗下,从背后抱着他。


“你就是要我去死,我也愿意的。”


他受了震动,转回头看她。


“因歌,因歌......”他低低地唤她,此后什么也说不出。



离别那天,有宫人来迎。高头大马,仪仗华丽。她盛装出门,乌云高绾,仪态万端,有如天上人。


跨入车驾前,她转回头看他。


看他站在那里,仰头看天,紧抿着唇,从始至终都不敢看她一眼。


她钻入华辇。


有两行泪水,从眼中不动声色地落下。





三日后,王不早朝。


七日后,王依然晚起。


他知道,她成了。



接见群臣,已是十天后。


在大殿上,王当场宣布,齐瑄无罪,当庭释放,还良田万顷,黄金万两,加官进爵,封候一方。


他在宫门口,看着父亲被搀扶着走出来。一头白发,满身沧桑。


他跪在他面前。


“父亲,孩儿不孝,来迟了。”


齐瑄伸手,颤抖着抚了抚他的头,片刻后说,“回家。”


回到王府,处处喜庆。


府中上下,无人不喜悦,无人不开怀。



母亲做了一个决定——


“齐越,你半月后,迎娶李家千金吧,两家也是世代交好,之前也定了亲,如今过门,也算给你父亲冲冲喜。”


他说:“但凭母亲作主。”


这天下,除了因歌,其余女子都是一个样子。是谁,又有何区别。


他来者不拒。



十几天后,她在宫中得知,齐越将娶。她怔着,手上戴了多年的玉镯,忽然就断了。


这是吉瑞?还是凶兆?她一无所知。


只知道,有大事将至。


宫女大惊:“娘娘恕罪。”


她摇摇头。



当晚,她央求王,让她回齐府赴宴。王应允。她作为宠妃,去见证他的大婚。


轿辇穿城而过时,街道两边,张灯结彩。


她看见近百人的迎亲队伍,往齐府赶去。声势浩浩荡荡。


齐越出现了。


他骑在轿前大马上,一身红袍,英俊得耀眼。


而他身后的花轿一步三坠,一摇三颤,明黄流苏晃啊,晃啊,晃得光阴都是金色的。


因歌攥紧了锦帕。


她感到,有一种锋利的东西,正在剜着心里最幽黯柔软的地方。


她感到疼。


疼得眼中又有泪意。


但一想到物是人非,今非昔比,连泪都没有资格流。又将眼泪,吞回了肚子里。



因歌已是王的女人。


齐母将她迎进去,当成座上宾。


她坐下来。


坐在金红煊赫的堂上。心事重重。


此时大礼将启,宾客均已入席,高堂落座。齐父与齐母现身。


因歌抬眼一看。


这一眼,如同寒刀当面劈来,她整个人大惊失色。


她至死,也不会忘记这张脸。


这张脸,曾在她5岁时的火光中出现过。


在她无数个噩梦里出现过。


在她无数次想自尽,却又挣扎着活下去时出现过。


她愣在那里,整个人都懵了。


此时,齐越走进来,与新娘比肩而立。



那样的凤冠霞帔,那样的红盖头,她都曾梦过。她也曾梦过,成为他的妻,与他同床共枕,白头偕老。


可到底没福份。


站在他身边的那个人,终究成了别人。


一拜天地。

二拜高堂。

夫妻交拜。



她死死掐着自己的掌心,不让自己惊呼,或者倒下。仇恨与哀伤,如同奔马,在她脆弱的胸膛内冲撞。


但多年在欢场的经验,令她镇定无比。


“入洞房!”


洞房红烛重重,罗帐摇曳。


那间房,正是她曾与他夜夜欢好的地方。如今,房间易主。他的温言良语,要说与他人听。他的臂弯,再不会揽她入怀。


她凄然而笑。



之后,大宴开始。


宾客尽欢,开怀畅钦。


酒水如流,觥筹起落,一盏接一盏。


齐父与齐母每桌道谢。到了因歌这桌,她站起来,连敬齐父三杯。


一杯敬他脱囹圄之苦。


二杯敬令郎结良缘。


三杯敬二老寿比南山,福与天齐。


她替他斟满,一一饮下。


齐父心知,自己今日脱困,与新妃不无关系。于是,一仰头,饮空了杯中酒。


杯已空,因歌告辞。


她在上轿前,仰头长叹:“父亲母亲,我终于报仇了。”


当晚,齐父腹痛如绞,肝肠如裂。


他思及前后,觉得今日虽人来人往,但只有因歌神色有异,行动与言语也反常。


房中挤满了人。


府医诊断他的脉博,无奈摇头:“此种毒见血封喉,无药可救,你们准备后事吧!”


喜事成丧事。


一生一度的红。


一生一度的黑。


满府上下,原本笑声满堂,如今哭声响彻。


齐越穿着一身红,狂奔到父亲房间。但大势已去。他按住儿子的手,挤出最后一句话:


“许因歌......小心......”


脑袋颓然坠了下去。


齐越顿时明白了。


他一个转身,出了院子。宾朋尽去,院子里空空如也,只有颓败的杯盏,尚在冒着热气。


他率了府兵,出了门,追因歌的轿辇。


在一处长湖前,他终于拦下了她。


有宫人大喊:“护娘娘!”侍卫围拢,将她的轿子环在中央,拔刀而立,蓄势待发。


她在轿子里发令:“停轿。”


无惧无畏地走出来,站在他面前。


不过半月余,她竟瘦成如此模样!锦衣宽大得晃荡,肩如刀削,但凛然地撑着身体。


“毒害我父亲的人,是不是你?”


她镇定自若。


“是。”


此时,齐越仍是一袭喜色。今日,是他的大婚夜,是他的良辰吉时,他却打马而来,要她的命。


从前,他要她救人。


如今,他要她去死。


她泪水决堤一般,将她的脸淹没。


他提起剑,直指她的胸口,“送你入宫的人是我,要寻仇,向我寻便是,你为何害我父亲?”


“因为你父亲,杀了我许家上上下下百余人。”


皇城夜已浓。


他的脸在夜色中,变幻莫测,忽尔有柔情,忽尔满是杀气。


她有一瞬间生出幻想:或许,或许他能看在旧日恩爱的份上,饶她不死。


但没有。


他的长剑不加思索地刺来,破开了她的胸膛。


侍卫已经来不及了。


鲜血顿时喷溅。


她感到有东西洞穿自己,但不疼。瞬息之后,剧痛与鲜血才涌上来。她手捂胸口,倒退两步。


鲜血渗透了衣裳,也溢出了唇边。


她倒在地上,开始痉挛。



不远处,侍卫与齐越打成一片。几个回合之后,他寻了个破绽,调转马头,打马离开现场。


宫女大惊大哭。


此时,因歌已摇摇欲坠,如欲逝的蝶。


她的脑中快速闪过这一世。


这一世,凄惶如雪,无人疼惜。


这一世,悲苦入命,千劫如花,浓情是陷阱,心上人成送命人。


这一世,不甘,不甘......



还未及返回王宫,因歌在轿子上,吐出最后几个字:“齐越,我要你......”


然后一翻眼,闭上了眼睛。


长夜如刀,月无光。生命尚未绽放,刹那间凋零。


始作俑者,到底是谁?


齐瑄?齐越?还是王?没有答案。


只有弱小如女子,以自己的性命,为野心、疑心、仇恨陪了葬。





这是齐越后来知道的。


他的父亲奉王之命,去铲除许家。因为有人进谗言,许父有勾结乱党之嫌。


王疑心甚重。


几日后,下了密诏。


领兵灭门的人,就是齐瑄。


谁能想到,因果报应,环环相扣。他年的因,就是今日的果。


他年的果,也成了今日的因。



那个夜晚,他打马得得而行,想赶回王府。心中也知道,齐府再次大难临头。


他杀了皇上新宠的妃,满门抄斩,怕是免不了了。


此时暴雨如骤,天上地下电闪雷鸣。


他想到多年前,有白头术士对他说:你性情凉薄,负人负己,终将尝到噬骨之痛。


这痛,终于来了。


那一晚,闪电如阵,在皇城接二连三地降临。


齐越牵着马,在暴雨中跌跌撞撞地走。


不辨方向,也分不清道路。一转,阴差阳差间,竟回到了刺死因歌的地方。


一道闪电当头劈下。


他猝然倒地,不省人事。


在黑色的梦里,在混沌中,他听见一个声音,反复重申一句话:倾你三生,护她周全。


他的生命在这一晚,真正发生变化。


从此,他不再老去。


不再死。


时光在他这里,是静止的。不再流动,不再具有意义。他将几生几世,活在赎罪里。


他要用百年、千年,去爱她,救赎她。





醒来以后,暴雨已经停了。他打马往家中赶。


在街头巷口,隐约听到有人说:“齐府......”


心下开始担忧。


他“驾驾”地怒喝,更迅疾地归去。


没想到,一推门,府中虽一片哀意,但井井有条。


母亲一身缟素,新妇也换了素衣,兄妹等人,都齐聚于灵堂。


他找到母亲,问怎么回事。


原来,在他昏死的这些天,王确实动过怒。


齐瑄有友在朝,向上禀报:因歌是许氏遗孤,前来复仇。


王大惊。


杀心消了大半。


大臣又谏:“刚刚赦免,又向齐府发难,朝令夕改,有损圣威。”


再献了三个绝色佳人,比因歌更销魂,销了王的怒气。


齐府得已保全。



因歌如一缕幽魂,无声无息消失。


无人再念起。


他以为,他与许因歌,恩怨两销,阴阳两隔,从此两不欠。


孰不知,孽缘还在继续。


在这一世。


在许因歌被杀的这一世,齐越于30多岁时,愈来愈感到举目茫茫,四大皆空。


他放弃荣华利禄,放弃恩怨纠缠。


出了家。


他在古佛之下,青灯旁,度过岁岁年年。



30年后,寺中老僧须发皆白。老禅师看着这个苍老的少年,终于发问:


“你的容貌未曾改过,你可知晓?”


他也讶异这一点,不知发生什么变故。


“师父,这是何故?”


“异相皆有异因。这一生,你可负了人?”


这样的不老之身,谁也不知是福,是祸。但一定有心结未解,有人要等,有使命要完成。


50年过去了。


他的亲人、友人、师父,一个接一个地离开。


他见证了朝代更迭;


见证了文明的兴起、繁荣、衰亡、新的文明又崛起;


见证暴乱、反叛、夺权、篡位;


见证了在时间之中,人如蚁,方生方死,为权为利争夺不休。


“一切如捕风,一切皆虚空。”


他对着院中老树,哑然失笑。



在这座寺里,他也成了异人。


因从来不老,他总是蒙面出行。对人只说,“脸曾被贼人所伤,怕吓到人。”


一转眼,又是一个时代的春天。


海棠花又开。


他坐在院子里,洒扫除尘,焚香煮茶,打坐入禅。一如往日。


这百年里,禅院成了老禅院。他也是100多岁的老人。


僧衣如雪。


却面如少年。


无人知晓,他眉宇沉沉之后,藏着怎样的时间灰烬。



这一日,有香客来。


他在院里看过去,猜测应该是两个流浪的江湖艺人,一老一少,来求平安。


求完后,他们转身。


他愣住了。


“因歌?”


100年过去了。


他在另一个王朝的日头下,站在院中老树的余荫,看着转世归来的人,愣在当场,动弹不得。


这一世,她依然是当年模样。


肤如雪,发如浓雾,眸中有星辰。


他隐隐明白了,他身上的奇迹,都是因为她。


他必须以最初的模样,等待她归来。


他的时间在她离去时,猝然停止了,那个未了的结局,需要她来续。


她归来时,一切就已重新开始。




“小师父,请问这签文何意?”她走过来,递过来一支签。

她看着他,眼中空空如也。

这一生,她已经不记得他。

不记得前生的孽缘,前世的纠缠与辜负。

不记得她胸口的桃花印记,来自于什么样的旧事前尘。

他转过身,站立风中,展颜而笑。

“这支签啊,讲的是你今生,将有贵人相助,一生相护,至死不渝......”

“何解?”

“这就说来话长......施主, 天色已晚,不如今日在寺中暂歇,待我慢慢解。”

慢慢解。

用三生三世慢慢解。






那一晚,她在侧院抚筝。

琴音细而凉,如迷香在暗夜洇开。他不知那调子是什么,只觉清婉哀怨。


他走到院里。

那晚的月亮高而远,像前尘的月,冷彻肌骨。

那琴音,就是月亮的一缕魂。

他忽然想起来,他与她初见时,她奏的,就是这一曲。

但她不再记得。

这一世,她是另一人。


“施主姓甚名谁?”

“幼莞。”

次日父女二人下山,与他拜别。

“江湖路远,就此告辞!”

他也打揖还礼。却在暗中,打了包袱,关了寺门,一路默默跟随。


下了山。

方知时代已经变了。

此时奸佞当道,杀戮横行,苍生一如惊弓之鸟,为了活命,什么手段都会使出。

他在长街之上,看见有人追杀另一人。

无人出手相助。

也在客栈之中,看见有质地暧昧的肉。

当即暗忖:

“不好,此次下山,不仅得还俗,为护她周全,恐怕还得杀生。”

他百年修行,即将毁于一旦。

从佛道入魔道,值么?


他已经来不及想值不值,就已身在其中。




那段时间,幼莞和父亲在街头卖艺。

父亲抚筝。

她吟唱。

他藏在人群中,目光灼灼,盯着众人。若有人跃跃欲试,他就暗中摸到那人身后。

对方动手,他也出手。

出手时,快如闪电。无声无息。

她卖唱一场,他暗中解决6个人。

唱完后,幼莞说:“这一路,从未遇见这样太平的城。”


他站在长街街尾,看着她离去,在城中最奢华的客栈打点好,他出钱,掌柜则以极低廉的价格,让他们父女入住。

幼莞大喜。

这几年东奔西走,南来北往,住过破庙,睡过马圈,露宿过街头,从没在这样的地方安歇过。

她兴奋得跑上跑下。

这一世的幼莞,少了沉重,多了天真。也好,她能一直这样快乐,也是福份。


此后两月里,他巧施小计,令父女二人在客栈中唱歌。不再去街头。

他呆在她身边,以店小二的身份。

“小姐,我是小二,来给您送早点。”

“小姐,这是午膳,可还对胃口?”

他将这百年攒下的银两,陆续给了她,只说,“小姐今日唱得真好,这是客人们赏的。”

幼莞终于注意到了他。

“你叫什么,小二?”

“齐念歌。”

“念歌?你母亲的名字里,一定有个歌,父亲才为你取这个名字。”

他笑。




那时候,他尚不知道,他因出手迅疾,已被人盯上。

那是一个名为“暗门”的组织。

组织神秘无比。

高手如云,手段残酷,来无影去无踪。他们表面做生意,暗地里,做人命生意。


他们进得当局,出得江湖。

势力强大。

如果被卷进来,半生厮斗,一路杀伐,休想再平安度日。

这样的恐怖之境,人人避之而不及。

可是,有些因缘,会让你主动走进去。


半年后,幼莞在客栈已唱出了名气。

有人慕名而来。

有人一掷千金。

也有人想轻薄,想强暴,或虏去卖入烟花地。

他的发渐渐蓄起来。

戴了帽,着青衫。英俊无比,攻击手段却愈发狠辣。

在乱世之中,他无法再做一个好人。

这是他这一世的赎罪。

他必须以霹雳手段,保她菩萨心肠。


有一日,幼莞拉了他,坐在客栈窗下,说:“念歌,我准备回老家,修茸一下老房子,不再出来了。”

“这很好,小姐如果需要下人,我可以一路跟随。”

她看着他,“我可不是千金小姐,我们的日子是很苦的。”

“我不怕苦。”

“要做很多活儿,日晒雨淋,你吃得消?”

“无妨。”

“你这人真奇怪。”

但幼莞没有等到归去,就已成为通缉对象。




有人告发她,称她歌中有反骨。嘲讽当局,直指当朝。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酷政时期,人人难保。

这一切来得如此之快。

他尚未提前得知消息,客栈就已冲入大量官兵,将正在台上唱歌的幼莞父女当场押走。

他以一敌百,终于不胜体力。

幼莞被绑。

一路惊叫。


他跟过去后,发现官兵押着他们,去了衙门。

那样的浮生乱世里,哪有公义可言。他几乎能想到,幼莞会屈打成招,遭受百般羞辱与折磨。

他救不救?

救,他们双双成逆党。

不救?怎么可能不救!

他取出衙门地图,抽出百年不用的长剑,着夜行衣,潜入囚室,试图救出幼莞。


幼莞父女被关在一处暗室。

幸好,没有重兵把守。

他潜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倒守卫。换上守卫衣物,将二人带出。

顺利成这样,简直像阴谋。

果不其然,大批追兵紧随其后。

他转过脸,对幼莞说:“走!”

“你呢?”

“别管我!”

他一反手,一掌拍在幼莞的马上,马受惊狂奔。驼着父女二人遥遥而去。

齐越留下来,挡在路中央。

横刀立马。

在手上缠紧布条,握紧长剑,眼中杀意横生。

杀,又如何。
死,又如何。

他丝毫不惧。


他以一己之力,抵挡千军万马。

他挥动长剑。

手上沾满了鲜血。

为了她,他弃了从前的道。

为了她,他痛饮人间恶,横扫魑魅魍魉,从救苦救难的僧人变杀人如麻的杀手,全都在所不惜。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在这样的人间世,周全是奢望,平安是幻觉。

那个血色黄昏,他战到最后,终于满身伤痕,嘴角渗血,眼睛越来越模糊。但仍然汲取最后的力气,刺倒追向幼莞的人。

他以为,大势已去。

内心悲意冲撞。


没想到,就在此时,几个黑衣人凌空而来,以暗器,以诡异至极的剑术,击退追兵。

他一偏头,沉入黑甜之境。




醒来时,他已躺在一个小屋里。

非常僻静。屋外是青山,雾霭若隐若现。

几乎像和平岁月。

有人站在院中,倚着半树海棠。

听见动静,转过头来。一个气宇轩昂的男子,30来岁,神容里自有一股慑人气度。


“这是哪里?”

“城郊。”

“幼莞呢?”

“你说那个卖唱的姑娘?此刻应该在砷城了。”

“你是谁?为什么救我?”

对方一笑,“这是个好问题。我嘛,你可以叫我杜方,暗门之首,我救你,是仰慕你一身武艺,希望你能加入暗门。”

原来如此。

齐越入世已久,当然知道暗门。

与其说,那是一柄半官府的暗剑。不如说,那是一枚沾着剧毒的暗器。

佛挡杀佛。
魔挡杀魔。


他们在江湖之中,无人不非议,但也无人不胆寒。

“多谢了。可齐某一生逍遥惯了,不喜欢受拘束。”

杜方一笑。

“我刚刚话没说完,我之所以知道那姑娘在砷城,自然是因为她在我们掌控中。你要不要再考虑一下?”

齐越心中一凛。

他知道危险吗?

当然知道。

知道“一入暗门,终生不出”吗?

也知道。

可是,他愿意。

他的使命就是,倾尽所有,在乱世之中,为她谋平安,为她开生路。

哪怕以身伺虎,搭上自己的全部希望。

他只身打马,前往砷城,见幼莞。


幼莞,前世今生动荡不安的幼莞,躲在一个小小的客栈中,等着他前去。

她在另一个朝代的月光下。

等着他。




齐越抵达时,她扑出来,大喜过望。

“念歌,你来了。”

她迎向他,笑靥如花,仿佛刀光剑影均不存在。


“你好吗?有没有受伤?”

“我和爹爹都没事,”她摇头,忽然一指门内一个男子,“裴大哥这几天一直在照顾我们。”

说话时,她的神情中有羞意。

他闻声望去,那是一个相貌出色的男子,正就着昏黄烛光,在柜台之中加酒,似笑非笑。


他的心脏开始揪紧。

幼莞这神情,他太熟悉了。

100年以前,她也曾用这种眼神看过他。

100年前,她在他杀退贼人、拥她入怀、打马杏花林时,也曾这样荡漾过。

糟糕的不止如此。

这个客栈,是暗门的一个接头处。

从掌柜到小二,全是暗门中人。

她若铁了心,要与那人走,这可如何是好。

他悲从中来。

“他叫什么?”

“他叫裴云。裴云,这是我念歌哥哥。”

那男子走出来,似乎一切尽在意料中,镇定自若,笑着,甚至还有几分潇洒,“我裴云,以后就是兄弟了。”

能说此话,果然是暗门杀手。


这是幼莞不知道的。为了保全她,齐越答应入暗门。

代号:白狐。

他将一生,都为暗门卖命。而卖命的结果,不过是保她无事。

可如今,她站在裴云面前,双目含春,再度涉险。

凶险重重,关关难过,每行一步,都吉凶未卜。

哪里是个头呢。

长夜里,他辗转难眠。

他下了楼,取了一坛酒,坐在院中竹椅上,就着月光,独酌。


身旁桂树暗香半吐。

夜凉如水。

难得的长风温柔。




裴云悄无声息地出现在他身后。

他竟然毫无觉察。

这人的武功,真的深不可测。不,整个暗门,都是深不可测。


裴云也坐下来,一仰头,饮干了半碗酒。

“这样的月色,不知还能看几回?”裴云转头,对他笑。

他举了坛,灌了一口入喉。没接这茬儿。

裴云问:“你喜欢她?”

齐越答:“她喜欢你。”

仅仅四个字,说起来,却是心若刀割。

“我们这种人,刀尖舔血,朝不保夕,不宜将儿女私情看得太重。我随时可以离开。”

“不,你如有意,就不要离开,陪着她。”

犹豫了一下,齐越轻轻补了两个字,“替我。”

裴云看了看他,道“好。”

“不要负她。你若负她,我定不饶你。”他站起身,留下这一句,身影融入冷冷夜色。


两日后,他接到密令:白狐取砷城知府首级。

他不知此人犯了什么错。

但暗门中人,只知执行,不问原因。

三日后,他成功完成任务。

砷城大乱。

他们趁乱,收拾细软,打马离开砷城,前往明城,与那里的组织接洽。

这是他第一次行动。

也是第一次,没有任何原因杀人。

他忐忑难安,夜里看见自己一身是血,化身魔鬼,入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这种煎熬令他几欲崩溃。

说到底,在这100多年里,他为人虽冷,但从不主动害人。

为了幼莞,他一再破戒。


他去寻幼莞。

幼莞躺在裴云的怀中,醉于满室春色,不愿醒。

偶尔见着了,三句话里,两句关于裴云。

“念歌,裴云说过段日子,就带我回他的故乡。”

“念歌,你觉得嫁衣裁成什么样子好看?”


每每听及这些,他敷衍着,说很好,怎么样都好,一转身,就策马在驿道狂奔。

有时夜已深。

他内心悲苦,马奔得疾,亭台、树木、山川如风,在身前身后忽忽地掠过了。

他忽然想到,或许,所谓的赎罪,大概就是她前世所经历的,今生一一还在他身上。

他必须感受她的痛。

她的苦。

再救赎她——

以此身,为她挡刀剑;以此生,换她明月圆。




在明城,他们择了一处院子。

院中有海棠,有鲤池,四周环着木槿篱笆。抬头时,孤雁飞过。一如百年前的天色。

他们偶尔饮酒。

醉眼中,小屋半明半暗。他看见半明半暗的往事,也在屋里涌动。一触手,就消失无踪。


之后的两年里,他执行的任务,一个比一个狠辣。

他已经没空去忏悔。

去反思。

他将自己训练成一柄无情的利剑。

暗门指哪,他应声刺向哪里。

他是杀手,是刺客,是特务,是一条狗。

他以为,这样的杀戳,能换来幼莞的岁月静好。

但所有的杀孽,最终都会反噬自身。

这一点,齐越在多年后才明白。


又是几年。

几年里,死于他剑下的,有高官,有剑客,有平民,有商贾,有乡绅,有术士,有文人......

他对所有任务,都来者不拒。

直到——

直到某一天,他接到又一个密令:杀青雁。

他愣在当场。




青雁是裴云的代号。

可是,裴云做了什么?为何暗门要除了他?是他泄了密,还是有二心?他不得而知。

但他知道,裴云,杀不得。

幼莞余生的喜与乐,都要靠他来维系。他若死,幼莞一生难安。裴云不能死。

不能死,他齐越就会死。

暗门对于背叛者,从不手下留情。他若出了事,必会殃及幼莞。

左右不是。

如何是好?


那一夜,他决定和盘托出。

他将裴云叫至院中,低声说:“裴云,我们今晚走!”

裴云一抬头,遇见他沉重的、讳莫如深的眼神,顿时懂了。

“好!”

他回了房。

还未等齐越咽完一口馒头,他已经出来了。左手拎着一个包袱,右手牵着幼莞。


这就是作为一个顶级刺客的修养。

随时准备逃命。

包袱随时在。

马随时喂好料。

干粮与银票永远足够。

因幼莞父亲已回乡下,如今,剩他们三人亡命天涯。

门外停着三匹良马,他们一翻身,俯在马背上,穿过明城的夜色,往远方得得而去。

天涯路远,等待他们的,到底是什么。

半路上,幼莞问:“我们去哪?”

真是个镇定的姑娘。

出来近两个时辰,才开口问话。

“去东瀛。”

这就意味着,他们必须前往海边,乘舟东渡,抵达海岛。

裴云问:“备好了?”

“备好了。”

船,备好了。船夫,也在等。他们一抵达,就能开船离开。


这天底下,总不至于处处是暗门的势力。




可他到底低估了暗门。

他们之所以让齐越去杀裴云,自然有其深意。

暗门消息通达,当然知道,他们三人情义深厚,不可能自相残杀,只可能抱团反杀。

但他们二人知道太多秘密,已不可留。

江湖之中,比他们更年轻,更嗜杀的少年,一丛接一丛地生长,一茬接一茬地到来。

他们二人已无利用价值,大可一起剿灭。


黎明时分,他们终于抵达一个村庄。

过了村庄,再赶一个时辰的路,就是海边了。

马匹已经倦怠至极,气喘吁吁。急需补充草料。

齐越说,找个农家,让马吃点草。

他们进了一个茅屋。

推开柴门,一进屋,六柄长剑就直指咽喉。


暗门早已埋伏已久。

为了对付他们,杜方派出六个顶级高手,红狼、黑虎、赤狮、蓝枭、紫鹰、灰鬣。

这一次的任务,只有一条:

“白狐青雁必须死!”

杀同门的事,之于暗门,是常事。为了生存,所有人都已异化。

他知道,他们不会手下留情。

这么一想,也知道无需多讲。

而与裴云多年出生入死,两人已经拥有超人默契,就在那一刻,两人闪电般移动身形,躲开指喉剑尖。

并迅速合拢,将幼莞挡在身后。

刀已出,剑已执。

他们开始拚命抵挡。


而幼莞也明白,这是一场生死之战。

她能做的,就是不增加麻烦。

在齐越裴云挡住致命杀招之时,她马上转身,骑上马,往海边狂奔。

她知道,他们会来的。只要他们不死。

她只要活着,之于他们,就是希望,就是意义。

这边,齐越与裴云互相抵着背,前后御敌。

暗门人人武艺超绝。

可再强的高手,在两个垂死挣扎的人面前,也要怵三分。


何况,他们二人,均是高手中的高手。

多年取人首级、独对千军万马,也令他们经验丰富,心理素质极强。

几十个回合之后,蓝枭被齐越找到破绽,一剑穿喉。

而灰鬣也被裴云一横刀,断了首级。


但他们二人,已经负了伤。

齐越左臂被洞穿,而裴云的小腹,也被穿了一剑。

再这么下去,他们几无胜算。

要么被缠斗至死。

要么与其余四人同归于尽。




忽然,裴云换了阵形。

他左手放暗器,右手持刀,以一人,敌住四人袭击。并不再让他近身。

齐越愣了。

裴云这种行动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为了幼莞,他们二人,必须有一人活下去。不能同时葬身于此。

这一点,齐越也想到了。

只不过,裴云早了齐越一步。

他无法再犹豫,抽出两枚剧毒短匕,直掷红狼双眼。

红狼倒地。

紫鹰欲扑向齐越,被裴云一刀砍下。

趁这当口,齐越翻身上马,疾驰而去,远去时,他本想抛下一句,“你他妈的别死,等你!”

但怕干扰裴云的注意力,沉默着得得而去。


这就是暗门杀手的质素,不恋战,不拖泥带水,分清利弊之后,风一样消失。

一个时辰后,他抵达渡口。

幼莞已经在船上等他们了。


朝阳已经出来了,她站在那里,像站在一个漫长故事的结局。

无风无雨。
带着微金的光辉。

但这一世的结局,显然还没来。

她见他独自一人前来,马上跑过来,焦灼地问:“裴云呢?”

他摇头。

“死了?”

“没死,他逼我先走!”

幼莞顿时泪流如注。

“他有几成把握回来?”

他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说了,“3成。”

还没等他说完,幼莞已经骑上马,往那所茅屋赶去。

他连马都未下,调转马头,紧随而去。


英雄难过美人关。

一遇绝色,便化绕指柔。

他,齐越,一世凉薄,对人对己,都从不厚待。

唯有对她。

几近本能地跟随。

抵达之后,茅屋已经空无一人,只剩地上、墙上血迹斑斑。

裴云不在,其余人也不在。

连尸首都不见踪影。

“裴云呢?”

以他对暗门的了解,他们需要的,是他们三人的命,不是一人。所以很可能,裴云还活着。

作为一枚筹码活着。




江山乱,春梦远。身处乱世,深情注定被辜负,唯有杀戮永无休。

他们逃无可逃,渐入绝路。

幼莞哭得梨花带雨。

齐越站在她面前,说:“今晚,我救他回来。”

“我跟你一起去。”

“不行。此行凶多吉少,若是我回不来,你只管走。寻一处安宁所在,安度余生。不要寻仇,不要管我们。”

幼莞不依。

“不,我就算死,也要和他死在一起。”

齐越终于发怒——这是他这100多年里,唯一一次对她发怒——“你不要任性。”

转身拍马离开。


不成想,在他抵达总部时,他发现,她已经等在那里。

他暗自叹息。

这是命!

唉,今日他们三人,可能无一人能活着离开。

他再无二话,只交代了一句,“一切听我的。”

摸进门,齐越马上觉得,不对劲!

这院子他来过无数次。

没有一次像今天这样,无论走廊、院子、厅堂,全都空无一人。

四下寂静,几乎能听到落叶坠地的声音。

这样的反常,意味着要么整个暗门倾巢而出,要么有埋伏。

暗门做事,当然不会是前者。


当他们推开一扇侧门,眼前一幕,令二人震惊得倒退三步。

裴云已被砍断了手足。

置于木桶上。

正在流干最后一滴血。

他已经奄奄一息,因失血,脸已成青白色,诡异狰狞得吓人。

若不是那眉眼,那唇鼻,还保有昔日的样子,他都认不出来那是裴云。

英俊的裴云,
武艺超群、年少得意的裴云,
已经成了可怕的人彘,
无法睁开眼睛。

幼莞长嚎一声,悲痛欲绝。

泪水如瀑般流泄。

她扑向他,扑向她心爱的男子,这个曾承诺要给予她花好月圆安稳盛世的男子。万念俱灰。

那一刻,她不再顾及危险,不管八面埋伏,死亡迫在眉睫。

她只想抚抚他的脸,告诉他:“我来了!”

齐越在她身后大喊:“不要。”

已经迟了。

一蓬梅花针从暗处射出。他挥剑迎上,扫掉那些毒针。

紧接着,前、后、左、右暗门中,都扑出杀手,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这些致命攻势。


而幼莞,此时成了他们的盾。

她被推着,供他们闪避他凌厉的剑招。

当齐越欲刺向一个人时,另一人将她推出来。当成盾牌。

他只有收剑,或偏转方向。没几个回合,他已经难以招架。

他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我死不足惜,但必须护住她,带她离开。

他狂舞剑花,替她开道。

他已经不管自己。

他把自己当成肉盾,只为保她周全。

而他的后背、臂、腿、肩、胸,全被刺穿,鲜血淋漓,青衣已染成墨色。


就在即将抵达门口时,幼莞忽然倒了下来。

他赶紧张开臂,抱住她。

抱住她时,才发现,有一柄长剑,洞穿了她的胸膛。

执剑的人,正是杜方。他笑着,像在做一个有趣的游戏,将剑旋了一下,继续挺进。

长剑穿过她,直插齐越的心口。

他喉间腥甜,一口热血喷出来。

之后,渐渐失去意识。

闭眼前,他听见她最后一句呻吟:“念歌,你对我......”

之后陷入黑沉之境。




裴云曾经问齐越:“你为什么喜欢幼莞?”

齐越说:“命。你呢?”

“缘。”

之于裴云,是姻缘巧合。但之于齐越,是命中注定。

三天之后,他从乱葬岗上醒来。

他没有死。

他的身边,遍地腐尸。

不远处有两具新尸。一具是裴云的,一具是幼莞的。

他将他们一个抱起,一个背上,回到从前三人一起住过的院子,在海棠树下,将他们葬下。

而墓碑上,他思忖了半天,终于写下:

“裴云夫妇之墓。”


三年后。

暗门易主。

新的暗门之首,姓齐,名念歌。

而杜方及其旧部均在某一个月圆之夜,被全部惨杀。

那一夜,血流成河。
尸横遍野。
哀声如潮。

他取了幼莞的筝,在暗门的屋顶之上奏响。像呐喊。像唤魂。

“幼莞,裴云,你们且看着——”

之后大开杀戒。

灭门以后,他令人将所有尸身,都抛于乱葬岗。鬣狗东窜西奔,咬噬着这些曾嚣张一时的刺客。

任你叱咤风云,死后无非腐肉。

任你一世传奇,死后一抷黄土。

已在人间活过百年的人,对生死,早已看淡。


他看破很多事。人性、权欲、贪欲,色欲......在他看来,都是浮云。作不得数的。

但齐越也有他的执。

——因歌。

他倾尽所能,依然没有保全她。

他本以为,自己用尽全力,不求富贵,总能给予她平安。没想到也那么难。

时间在他身上,依然静止着。

没有往前移。

他知道,他的使命仍在。

他等在浮生之中,待她再次归来。




又是百年。

人间又更迭了一个王朝。

物转星移,云卷云舒。这百年之中,又发生了很多很多事。


他解散了暗门。
云游四方。

这些年,他尝过权力,尝过美色,也已富可敌国。

他在青崖山,建了一所固若金汤的宅院,用以存放他的旷世珍宝。

他对财富并不看重。

之于一个不老之人,任何实体,都意义不大。它们终将消解,终将失去。

他不在意。

但他必须有。

因为有个人,随时会归来。可能几十年,也可能几百年......


此后,他浪迹天涯。
日行百里。

在尘世之间,在乡野,在皇城,在花柳巷,在田畴阡陌间......跌跌撞撞地找。

以车,以马,以人。


他携了她的画像,到处打听:“可曾见过画上人?”

无人给予回音。

但他知道,她终将转世。

她来时,他只要见到她,只要一眼,他就会知道,他们的故事再度开启。

身后江山如画。

身前万丈柔情......





300年过去了。

回首时,长长的时间寂寂荒荒,人事如飞鸟,翩然而来,倏然而逝。

功、名、利、禄之于他,不过流光一瞬。

美色不值得。

属于他的,只有空。空无一人的空。


他几乎要活得不耐烦。

300多年,他云游四方,造访列国,如风一般,行走万里江山。

300多年,他依然年少。面庞水清沙白,腰身挺拔,眼中却是沉沉暮气。

他本可以活成传奇,并享受传奇。但时间的静止之于他,并不是厚待。而是提醒。

提醒他,有人还没来。




就在齐越寻找她时,许因歌,已经来了。

这一世,她不叫许因歌,不叫幼莞。

她叫聂语。


父亲是乡绅,母亲是他第五任妾室。

还未过门时,生下了聂语。

生下时,心口有胎记。

一朵红色疤痕。像剑印。也像桃花。

村里的老人说,这是桃花煞。

这一生,她恐怕会在情事上,多有波折,屡有传奇,难得安稳。


因低人一等,风言风语不断,从幼年开始,她就懂得世态炎凉。

她处处赔小心。

委屈了,不敢哭。受欺负了,不敢告。

母亲总是泪水涟涟:“我们母女俩,命苦啊。”

5岁时,父亲终于接她过门。

那天,母亲穿嫁衣,披盖头,钻入花轿。

抵达之后,小小的聂语站在一个男人面前,怯生生地叫:“父亲。”

那人看了她一眼,轻轻嗯了一声。

她本以为,日子终将好起来。

但母亲陈年的委屈积压,导致她温柔太少,愤怒太多。

有一天,他们争吵,母亲负气出走。

所有人不以为然。

也没人去找。

晚饭时,父亲说,别管她,几天之后,她自然会回来。

但没有。

母亲在悬崖边纵身一跃,尸骨全无。

七日后。

父亲纳了16岁的新妾入门。

她戴着聂语母亲的首饰,穿着母亲的嫁衣,在红烛之下,重新行礼。


聂语就是在那一刻,对这个家万念俱灰的。

但她连哭都没机会哭。

她被当成一只小动物,扔给一个佣人照顾。

佣人姓李,聂语叫她李妈。之后,直接叫妈妈。

也不见得有多好。

一不听话,就打。打得狠。有一回,一撩开衣裳,背腹青紫,整个人像乌蛇。

但无人理会。

小小的孩子站在那里,站在人性的阴冷狠毒里,站在无人伸手的孤苦中,撕心裂肺地哭。
那一刻,齐越没有来。

也不知道。

他正在洵城,用300多年的光阴,不断地找她。

300年里,他每年回洵城。

那是因歌的故乡。他抱着一线希望,一次次前往,看她有没有转世归来。

没有。

一次都没有。

有几次,他在长街上,见到身影似曾相识。急惶惶乱纷纷赶过去,提着一口气,颤声喊:“因歌!”

转过头,才发现是另一人。

他的眼睛暗下去。

“打扰了。”

那时,长街无限萧瑟,他站在那里,感到天荒地老的寂寞,和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悲凉。

后来,他将许府旧院买了下来。在遗址之上,再建了一座和原来一样的府邸。
他复原了她幼时的闺房,走进去,满目旧痕迹,一下就泪如泉涌。

“因歌......”

可惜,他的手再长,无法护住年少的聂语。

而聂语,从前世,到今生,都不会知道,有一个男子为了她,用400年时光,饮尽人间痛,杀遍人间恶。

但太多阴差阳错。
导致太多错失。
多年后,因无人居住,许府再次变成废墟。

齐越前来,已是断瓦残垣。

院中草长及膝。
野花凶猛。

他站在废墟当口,看着远日如血,一点点落下去。




她年少叛逆。

比一般人更渴望长大。

学堂里,她被顽童欺侮。之后是围殴。

她不怕。一个命运的弃儿,比一般人,都成长得更生猛。

她玩命反抗。

瞅紧其中一人,咬住他的胳膊,死不松口。

之后,她遭遇报复,在晚归的路上,被一帮恶童拖入密林,拳打脚踢。

回家后,佣人问:“咋啦?打架了?”

她说:“嗯。”

劈面而来的,就是一顿暴喝。

“与人斗殴,看我不告诉你爹去。”笤帚紧随而来,在她身上乱抽。

口中还一边骂:

“扫把星”。
“没人要的狗”。

她忍着痛,去找父亲。

父亲躺正在长榻上,抽着鸦片,眼都没抬一下,“打得好!”

他将对她母亲的厌恶与憎恨,曲径通幽地,投在她身上。

她在年少的时光里,哭过千千万万场。
而这边,齐越的眼泪,也流过千千万万回。

他一个人,将她走过的路,一遍遍地走。

砷城、明城、翠烟坊、从前的院子......

他贮存了一库的珍宝,一屋子的筝,一室的素锦,种了满院海棠,等着她归来。

他请了最好的匠人,刻了她的像。随身带着。

扛不住的时候,他取出,对她喃喃地说话。

“今晚月色好,适合故人来......”

“因歌,如果你已经来了,托阵风告诉我吧......”


他替她这一世,设想了千百种困苦。针对这些困苦,设计了千万种解决之道。

不论她栽入哪种困境,陷入哪种麻烦,他,齐越,这一世的齐怀歌,不会再让她受半点伤。

“因歌,你在哪里?”

俯下身时,他的胸口上,剑痕灼灼而烧。

上一世,他们被同一柄剑穿胸而过。

余年末日里,那个印子,紧着,缩着,像一张小嘴,轻轻地咬,昼夜不息。




12岁,聂语站在嫏城“芳华歌舞厅”经理面前,说:“我想唱歌。”

经理姓陈。

一低头,看见这个小不点儿,没当回事。

“先唱一首来听听吧。”

聂语开口后,他才惊为天人。

她与生俱来的天赋,再次为她谋得生存空间。

她顺利加入“芳华”。

几年后,她唱出头,成为嫏城当红歌女。


30年代的嫏城,正值乱世。兵荒马乱,满城杀伐,她却别样地美着。

轻佻,孟浪,艳入肌骨。

在“芳华歌舞厅”,
在每个温柔的、迷离的良夜,

她抹着长胭脂,盘着爱司头,带着悬念迭起的命运,出现在圆形舞台前。

唱情。
唱遗憾。
眼波流转。

而歌声如迷香,在人心里飘啊,飘啊,飘得人魂牵梦绕。


高官喜欢她,为她离了婚;

权贵想要她,为她,分寸大乱,底线大失。

无数商贾对她一见倾心,无法自控地赞美她:远观,雅;近看,俗。美人啊美人,尤物啊尤物。

可是——

盛宠加身,珠玉在侧,锦食入口,又怎样呢?


生命的底子是空的。

于是她要。

要爱,要性,要折腾,要让情节一点点加诸于身,要让自己活色生香,要铤而走险——

她开始抽鸦片。

逛戏院。

在某个戏院里,她认识了范昀。一个英俊的小生。

他上妆的时候,总令她有似曾相识之感。仿佛在某一世,他们曾相识,也曾经错失。

她不可自控地靠近。

良夜长长。

她躺在他身边,笑着,用嘴喂给他一颗晶莹的荔枝。

他说:“你好艳。”

他们出门饮茶,被人拍了下来。次日登了报。标题是:当红歌女养戏子。

她不在意。

浮名而已,不必在乎。继续放浪形骸,胡作胡为。


那几年里,她因奇装过市、行事放肆、私生活混乱,一直活在嫏城的茶余饭后。

人们提盏,一开口,就是“唉,听说聂语”;

妇人们打麻将,一开场,也是“那个聂语哦,不得了的哦......”

有一回,她饮了酒,大醉,当街嚎哭,“没有人疼我”,砸烂一个胭脂店的玻璃。

又被人拍下来。登报。言辞当然也是极尽嘲讽。

“歌女恃宠行凶,当众嚣张作恶......”

陈经理多次说她:“聂语,你会毁了你自己。”

其实已是声名狼藉。

但她不管。

她管不了。

有些冲动如同本能,令她不由自主。她必须凭借这些,来提醒自己:你是活着的!


后来,她在乱世之中,迎来自己的噩运。

也迎来了一个人。

齐越在红尘之中,跌跌撞撞地走。终于,他在某一个黄昏,抵达嫏城。




这是临海的城。

与内陆山城不一样,它摩登开放,声色犬马,男色女色三千美色云集。

站在霓虾之下,齐越发现,时代又变了。

十里欢场。
繁华万丈。

经过若干场变革以后,人们迎来更大的自由。男子不再蓄发,女子不再束足。

报童满街乱跑,“卖报啦,卖报啦~”

他也入乡随俗,剪了发,着西装,戴礼帽,看起来,依然是浮世翩翩佳公子。

“给我来一份!”

他叫住报童。

之后一边回公馆,一边读报。一展开,头条新闻标题就是:

“聂语公然蓄戏子,抽大烟。”

上面附有照片。


他看了一眼,就一眼,三魂六魄都被冻住了。

因歌。

聂语,就是因歌。

黑白照片上,她眉如弦月,眼神飘渺,唇上有花开。

他的泪水再次落下来。

这一刻,距离他第一世相逢,已经过去了400多年。

距离他们第二世相逢,过去了300年。


这一天,他如中魔障,什么也做不了。

坐在齐公馆的窗下,盯着那张报,一动不动。如痴如迷,神智不清。

佣人慌了。

“少爷,你要不要我叫医生?”

他半晌后抬头,眼瞳渐渐聚焦,回到当下,“不用。你帮我叫几个人来。”

之后,齐越通过耳目,得到她的全部公开信息:

聂语。
私生女。
12岁加入芳华。
如今是当红歌女。
有盛名。
有绝色。


当晚,他去了“芳华”歌舞厅。

这是她的常驻地。

她是台柱子。是摇钱树。整个歌舞厅,处处挂着她的照片。许多人慕名而来。

但可遇不可求。

齐越知道,她会来。

他以一种古老的默契,知道她必将出现。就在今晚。不早也不晚。


抵达时,夜慢慢暗尽。

门外彩灯流转,如同闪烁的省略号。欲语还休。一切道不尽,又说不尽。

他坐在那里。

虚飘飘空捞捞的,心无托依,简直难受。

那一晚和任何一晚一样,一开始,有的没的人,有的没的歌舞,姹紫嫣红花花绿绿地登场。

他看了焦灼。

最终熬不住,径直去了后台。

穿过几重帘幕,他一抬头,看见了她。

因歌。
这一世的聂语。

就站在他眼前。

他站在那里,心绪瞬间大江翻涌。

万千往昔,均涌上心头。


有那么一瞬间,他很想冲上去,告诉她,因歌,我来了,跟我走吧。

怕吓住她,到底还是稳住了自己。

她依然有绝色。
红唇。
妙曼眉。

衣袂摆动如回风舞雪。

整个人灿若云霞。一同初见时。

终于轮到她登场。

他悄然走出去,坐在观众席。看着她。看她施施然移出来,一款身,一扬眉,媚意百生。

台下有叫好声。

她如处无人之境,唱婉转至极的词:

岁月如云烟,曲终人已散。
朱颜不堪恋,白发忆当年……


再次叫好。

她当然是美人。

远看时,整个人花团锦簇,清新欲滴。

谁见了,都不禁目眩神迷。

但近了,再近了,她的脸就在眼下,历历分明,糊弄不过去,方知神情中有委屈,眼中有凄凉意。

那一晚,灯光迷离。水雾一蓬蓬涌出。

他有相逢如梦的感觉。

他以为,他与她的重逢,会地动山摇。会花开四野。可是300年以后,她再次归来,却平淡如常事。

是啊,
旧事已如烟。
无人再忆起。

他在掌声如潮里,低低地喊她:

“因歌!”

她正在谢幕。

“因歌!”

这一次,她隐约听到了。

不知道为什么,不自觉心下一动。

再回头,他却无影无踪。




前情已止。乍然重逢,唯有默然。

他站在“芳华”的台阶之下,仰头看天。

天色一如百年前。

万古不变的长夜,万古不变的风。但此时,长夜之中,因缘际会,已在乱局之中重新开始。


一转头,他发现有轿车驶来。

车停下后,有人走下来,倚着车门,盯着“芳华歌舞厅”的大门口。

有人经过齐越,调笑着:“聂语养的戏子。”

他应声看去。

那人的脸,正是前一世裴云的脸。

他同样归来。

以另一种方式,与幼莞续一段缘份。

状况再次出乎意料。

“他是谁?”他问路人。

“他哦,范昀喽......”很轻贱的语气。

他内心再次大动。他愣在那里,以400年的定力,不动声色地看着他。

也看着她。

看她演出已罢,走出歌舞厅,走向车子,走向范昀。她扑向他,仰头笑,眼中有光芒跃动。

“你来啦?”

“走,带你吃宵夜。”

这一世,依然有另一个长身玉立的男子,揽住她的肩,走入30年代嫏城的夜。

齐越久久未动。


他忽然想到,时光之于齐越,有未尽事。

之于裴云,也有未尽缘。

他多年不老。

而裴云,则以转世的方式,再次与她相逢。

只是这一世,命运棋开棋合,不知道走向何处。

他当然失落。

但并没有阵脚大乱。

他对他们的重逢,设想过千万种方式。这一种,也在预料中。

他甚至想过,相逢时,她已是他人妻。是幼童。是老妪。是残疾之人。是将死之身。

这一种,比最好的结果坏,比最坏的结果好。


他矢志不渝。

聂语,
这一世声名狼藉的聂语,
他同样将机关算尽,护她周全,予她安宁。

哪怕她被万人指摘,被全世界视为祸水,他依然待她如初。




此时,时代正在剧变。

街上往来的,生意场交涉的,时有外国人。

西洋的,也有东瀛的。

在这一世,他们被叫作日本。

他们已有军队入城。但表面上,他们做生意。暗地里,做尽手段。

暗设组织。
收买信息。

嫏城有接头人,不断为他们提供便利,甚至是城防、兵力、武器相关的信息。

此人代号“花王”。


嫏城已经有混乱之相。

死亡、杀戮、阴谋、绑架、背叛、江湖恩怨、儿女情仇、名利相争不断上演。

但聂语一无所知。

30年代的嫏城,时局动荡,风起云涌。但在聂公馆里,一切依然都是日常的。

日常的迎来送往。
日常的起居食饮。

她午后方起,吃一盏桂花糕。

梳上爱司头,换上新旗袍,去别家串门打麻将。

午夜时分,范昀来了,两人斜倚贵妃榻,取来烟枪,一管接一管地抽。

抽得神智迷糊。

迷糊中,浮生若梦,春光满地,世界都是迷迷洋洋的,什么都不怕,什么都不老。


在“芳华歌舞厅”,日本人偶尔也来。把包厢当成洽谈场,以及玩乐场。

陈经理次次奉如上宾。

甚至叫她去陪座。

“聂语,去陪一下。”

当红歌女,是给别人看的标签。于他们,不过是有点名气的玩物。

她娇笑着,坐在他们中央,调笑娇嗔,似乎老练不已。但眼中空空茫茫。

一个日本人,懂嫏城话,对她说:“聂小姐有没有男人?”

其他人笑:“你该问,聂小姐有多少男人。”

她眼风一转,“那些都不作数,我只钟意你。”

对方就势拥她入怀。

她并不抗拒。

说到底,她这种人,因备受轻贱,并不看重自己。她惯于逢场作戏,玩世不恭。


直到有一天,芳华出了事。

那天,几个穿中山装的男子,潜进歌舞厅,挪到他们门口,忽然踹门,抬枪,对着日本人扣动扳机。

聂语也在那里。

她尖叫着,捂住自己的头。

她以为,自己恐怕要命断于此。

就在此时,有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一柄枪口向她的枪踢落。

接着将她扑倒,就势一滚,躲过了下一枚子弹。

他护着她,躲在一堵墙后。

而他此时的姿势,整个是罩着她的。

他的臂,他的背,形成弓形,将她笼在中央。

她抬眼看他。

这样英俊的青年,从哪里来,为何如此护她?


就在这几秒内,几个日本人全都中弹,满身是血,趴在地上。

袭击者揣上枪,跳窗而逃。

仿佛就是一转眼,暗杀开始了,暗杀又结束了。

她惊魂未定。

尘埃落定时,他站起身,说:“没事了,起来吧。”

她站起来,看见满地新尸,正想尖叫,他捂住了她的嘴,“别怕,我在。”

她转过头,“你是谁?”

“齐怀歌。”

“我们认识吗?”

他想了想,笑,“是的。很久以前认识,但你可能忘了我......”


那时,舞台上一缕白金色的追光,如同一把长剑,斜斜地劈在空中。

一切往日烟云,在这重逢之际,似乎都无需再提。

当晚,他用自己的车,送聂语回家。

司机在前面开。

他在后座和聂语交代:

“日本人嚣张,行事乖戾。有人被暗杀,他们不会善罢干休。此事定是个大麻烦。下一个遭殃的,可能就是芳华,甚至就是你。你不要回去了,跟我走吧。”

聂语说:“我凭什么信你呢?”

要他停车,说自己乘电车走,或叫一辆黄包车。


他急在心头。

危机迫在眉睫,她却一无所知。

他想过的,跟她上楼,把她的东西一收,将人与物带下来,塞进车里,带她逃命。

或者把她打晕了,直接带走。

但到底也存一丝希望——命运对她偏爱,能逃出劫难。

送她回去以后,齐越回齐公馆,筹备一些能护她离开的东西,如枪支、子弹、银两、汽车等。

他以他400年的阅历,明白大事即将发生。

暴雨将至。

嫏城,留不得了。

从明天起,他就将寸步不离,守在她身边。以保镖的身份。

她不愿。
他也要跟着。远远地跟着。

可惜,他的速度还是慢了。




嫏城大变。

往昔的太平盛世,旧日的声色犬马。一切的一切,砰地一声,就发生了变化。

棋局已开,无人幸免。

所有人都身陷其中。

日军以军人被暗杀之名,要求嫏城政府交人。交不出,他们就要自己搜捕。

而事发地点,芳华歌舞厅,成了乱局中心。

事,在这发生的。

人,在这死的。

在日方看来,这里定是反日据地。至少相关。

而在嫏城人看来,日本人死在芳华歌舞厅,那多半是日方和间谍的接头点。

“花王”一定在那儿。

内外夹攻。

如何是好。


没等他们考虑清楚,次日上午,已有一队日本人到了芳华。

门豁然被洞开。

天光大亮,一部荷枪实弹的军人闯入,凶杀蒸蒸。

陈经理被抓。

所有歌女、舞女均被抓。

“人抓齐了?”

陈经理答:“都在这儿了。”

但一个歌女说,“还有一个。”

“谁?”

“聂语。”

人性中的嫉妒,此时化为剧毒,投向一无所知的聂语。


马上就有人前往聂语的公馆,抓人审问。

片刻后,聂语被带了过来。由于起得晚,她身上尚是一袭睡袍。头发蓬乱,慵懒入骨。

她的气息直接引诱了他们。

一个领头的人指了指她,说了句什么,大意是说,此女我亲自审。将她带入一间偏房。

在那里,聂语还没来得及反应,被撕破衣裳,当场强暴。

她当然激烈反抗。

那人一边动作,一边用瘪脚的中文威胁:“你叫,我叫他们......来......”

她吞咽下呼救的声音。

沉默地任由侮辱发生。

走出那间房间时,日军已经撤了。

从陈经理的交代、舞女们的供述中,他们明白,杀手是忽然到来,与芳华无关。

但危机解除。

属于聂语的危机,才刚刚开始。

她一抬头,几十道鄙夷的、嫌恶的目光,如寒箭般,向她直刺过来。

她本来满腔怨愤,被那些目光一激,全都激回来。

她知道,现实确如齐怀歌所言,凶多吉少。

属于她的噩梦,真的来了。

她凛然地走出去。

走出她被蹂躏的暗室。

走进天光里。


而外面,另一支队伍紧随而来。

他们的目标,同样是聂语。

旧秩序被打破,旧文明被击碎,礼崩乐坏,世道浇漓,野蛮新世界来了。




这是聂语所不知道的。

在嫏城,日军已经渗透了嫏城重要的组织,布下暗哨,袭击情报点,暗杀重要人物,似乎还准备军演。

战争一触即发。

所有的战争,都裹挟了无数破碎与崩坍,无数血肉和绝望,无数的幻觉和大梦初醒、家破人亡。

人人皆为虫豸,为蝼蚁。

没人能全身而退。

聂语浑然不知,自己将首先成为祭品。


她带着屈辱,带着一身脏污,站在芳华歌舞厅门口。日光洒下来,她被刺得闭了一下眼。

睁眼时,一队人堵在她面前。同样的杀气腾腾。

芳华歌舞厅里,已是一片狼藉。

桌椅倒侧。
花篮损毁。

他们把她推上台。

但这一次,她不是演出。而是被审问。

“你是不是间谍?”
“是不是特务?”
“花王是不是你?”
“你到底卖给日本人多少信息?”

她说不是。

没有人相信。

一个细小的声音传出,“她刚刚就和日本人睡过。”

那队男女立即沸腾。

有人冲上台,掴了她一个耳光,“贱人,还说不是特务。”

聂语的脸上,顿时现出五道指印。

她一声不吭。

只有眼泪决堤一般流下来。

齐越终于来了。

他一脚踢开歌舞厅大门,直扑台上,将她护在心口。她抬起头,看着这个似曾相识的男子,百感交集。

“你谁啊?”有人问。

齐越已经有杀意了。

手攥成拳,眼神狠戾如魔鬼。

“谁敢动她一下?”声如闷雷,威慑得人倒退半步。

世人皆如此。

欺软怕硬,恃强凌弱。你若硬三分,他们便退十分。一下子,原本气焰十足的人,立即怵了。

但见齐越只有一人,依然有人跃跃欲试。

“怎么,你就是这贱人养的小白脸啊?替她出头了?”

话还没说完,齐越已经连劈了他几个耳光。

身形快如闪电。

一帮人立即懵了。

“还有谁造次?”

无人应声。


但齐越不知道的是,这世道,早已不是武力定天下的时代了。

在当下,
软刀子更能杀人。

流言能杀人,造谣能杀人,举报能杀人,借刀杀人更能杀人。

他不知道,外面已有传闻:

花王就是聂语。

聂语,就是臭名昭著的花王。

花花世界,暗殇浮动。

夜夜笙歌,已唱到了尾声。

他抱起她,走向外面的车子。


聂语哭得肝肠寸断:“怀歌,我......我被强暴了......”

齐越的手剧烈地抖了一下。紧接着,眼神更加阴寒。再接着,眼泪同样汹涌而出。

她以为,她是在为她的悲剧而落泪。

但她不知。

他是彻骨的疼,和彻骨的自责。

400年了,为什么400年,他明明已经来到,她却依然受苦、受伤、受凌辱?

不甘。
不甘。

他早已不是纯粹的好人,或坏人。

他懂分寸,知是非,识大局。他也杀人如麻,残忍腹黑。他亦正亦邪,亦白亦黑。他用几百年光阴,只为护住她。

可为什么还是如此之难?


命运造化弄人,令她一世世受苦,也令他一次次错失。

三天后,有几个刺客潜入某个宅邸,杀了一队日本人。

那队人,正是前日在芳华造次的人。

这些刺客训练有素。

枪法奇准,身形奇敏,像有异术。

齐越站在枪林弹雨中,如入无人之境。

他一伸手,虏了一个人,从凶杀现场离开,枪声如雷,子弹如雨,他脚步不乱。

抵达聂语的公馆,他走下车。

左手提着一个人。

右手用自己的方式打开门。


进去后,发现聂语和范昀坐在厅堂,在说着什么。

他闯进去,把那个五花大绑的人,往地上一推,扯下那人的眼罩。

聂语惊呼:“你怎么来了?”

再往地上一看。

“是他?”

正是三天前凌辱她的日本人。

那张脸,她至死都不会忘记。

而范昀吓得往后直退,“好吓人!”

齐越看了一时气极。

他想到300年前裴云的豪气干云和潇洒至极,又看到他转世后这副死样子,一时窝火。

“你从前的样子哪里去了?”

范昀受了一惊,满目茫然,“我一直这样啊。”不开口还好,一开口,阴柔气更重。

齐越暗忖,难道,上一世断了你的手足。也断了你的男儿魂么?

算了,不提,不提。

齐越将人搡到地上后,闷声说:“那队人,我都杀了。这个人,我带来了。你想怎么处置?”

聂语看着那张脸,三秒后,下了决心。

“我想杀了他。”

齐越将一柄枪,交到聂语手中。

“在这里,还是出去?”

那人开始慌张摇头,流眼泪,裤子也是一片湿臭。

大概是小便大便失了禁,才有这副狼狈样儿。

聂语说,“就在这里。”毅然扣下了扳机。

子弹穿心。
一枪致命。

好枪法。

他赞许地对她笑了一下。

“走吧。”

“好,可以带上他吗?”聂语指了指范昀。

“你喜欢他?”他强行镇定,提着一颗心,问出这些天来一直想问的话。

“他很可怜,我想照顾他。”

他长舒一口气。

这就是了。

前一世,裴云为保全他俩而遭酷刑。这一世,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前来照顾他。


两人的行李很多,七八个大箱子,三五个小箱子。齐越犯了愁,为运这些行李,他得准备三五辆车。

可这样未免太招人耳目。

他命令二人:“一人只能带一个箱子,快!”

可是,这两人能多快。

一个歌女,一个戏子,都是懒散惯了的人,再快,也快不过日军的追捕速度。

日军已经开始布防,全城封锁,处处设卡。

无证者,不能出城。

所有人必须呆在城中,直到找出杀手。

齐越做事干净利落。应该没有把柄,会追到他身上。

但他同样担心,他无证,聂语身份敏感,范昀又是个不争气的,这下真是麻烦。


但时间太急,已经容不得他多想。

收拾妥当后,三个人,加上一个司机,乘了一台车,往城外疾驰而去。

果然,出城口有日军设卡。

他们停了车。

有人走过来,睃着每个人的脸。

“证呢?”

“老母亲病了,出城得急,没有带,通融一下?”齐越伸手,握住那人的手,暗暗递过去一根金条。

那人开始犹疑。

“兄弟们辛苦了,请大伙儿喝盏茶。”又握了次手,塞过去几根。

这下终于塞通了。

他摆摆手,放了行。

车子在夜色之中,一路疾驰。

天明以后,他们终于抵达聂语的故乡,一个海边小镇。


在那里,海风吹拂,岁月宁和。一切恩怨,都有机会从头来。


(接次条)






周冲简介


周冲,女,中国作协会员,2015年离开体制,放弃公职,此后以文飨客,以笔谋生。现定居于香港,出过几本书,开过公司,爱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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