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局已来:中国需要“长牙带刺”的金融监管
来源:华尔街见闻
附一: 权威访谈丨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消息,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金融工作。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如何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新华社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行长潘功胜。 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问: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也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确保金融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答:金融工作会议时隔6年再次召开,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更名为“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进一步凸显了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金融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必须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金融改革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就,金融系统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为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作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我国经济持续恢复向好、总体回升的态势更趋明显,增长动能不断增强,转型升级持续推进。但同时,我们也面临世界经济复苏不均衡、国内经济稳定回升基础不稳固等挑战。 要应对中国经济增长中的困难挑战、不断破解金融高质量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难题,必须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必须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完善党管金融的体制机制,切实把党的领导的政治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金融治理效能。 有力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将如何有力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和实体经济稳定增长? 答: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必须平衡好短期与长期、稳增长与防风险、内部均衡与外部均衡的关系,始终保持稳健性,管好货币总闸门,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为稳定物价、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维护国际收支平衡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一是更加注重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同时引导金融机构积极盘活被低效占用的金融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我国银行体系贷款余额超过200万亿元,社会融资规模余额超过300万亿元;近年来,我国每年贷款新增20万亿元左右,社会融资规模新增30多万亿元。盘活存量贷款、提升存量贷款使用效率、优化新增贷款投向,这三个方面对支撑经济增长的意义本质上是相同的。 二是加强与财政、监管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持续加大对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持续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加大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科技创新等的支持力度,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为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提供中长期低成本资金支持,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三是合理把握利率水平,推动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去年以来,美联储快速加息,但我国货币政策坚持以我为主,政策利率稳步下行。2023年9月,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3.82%,处于历史最低水平。我们将坚持实施好利率调控,按照经济规律和逆周期宏观调控需要,引导和把握宏观利率水平,保持利率水平与实现潜在经济增速的要求相匹配。发挥好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促进降低企业融资和居民信贷成本。发挥好利率自律机制作用,维护市场竞争秩序。 四是统筹内外均衡,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我们坚持市场在汇率形成中起决定性作用,有效发挥汇率的宏观经济和国际收支的自动稳定器功能。根据宏观经济和金融市场形势,稳定市场预期,坚决对市场顺周期、单边行为进行纠偏,坚决对扰乱市场秩序行为进行处置,坚决防范汇率超调风险。经过多年发展,中国外汇市场的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成熟,交易行为更加理性,市场运行更有韧性。我们在面对市场变化时也更加从容,经验更加丰富,有信心、有能力、有条件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运行,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守牢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问:中国人民银行将如何统筹发展和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答:当前,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金融机构经营整体稳健,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高风险金融机构无论是数量还是资产规模在金融系统的占比都很小。中国人民银行将配合有关部门和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置金融风险,依法保护最广大储户、中小投资者和被保险人的利益。 中国人民银行还将加强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对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同时强化存款保险专业化、常态化风险处置职能,丰富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 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平等协商的原则,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风险,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健全债务风险防范长效机制,必要时对债务负担相对较重地区提供应急流动性支持。支持地方政府通过并购重组、注入资产等方式,逐步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功能,转型为市场化企业。 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坚持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在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方面有何考虑? 答: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国式现代化,需要坚持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健全具有高度适应性、竞争力、普惠性的现代金融体系。 在加快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将健全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深化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完善广泛覆盖、高效安全的现代支付体系,持续提升境内外人员支付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进我国征信市场发展。 在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我们将强化大型商业银行主力军作用,深化政策性银行改革,推动中小银行回归本源和主业,健全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在规模、结构、区域布局上更加合理。同时,加强债券市场制度建设,提高债券市场市场化定价能力和市场韧性,进一步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坚定不移地扩大开放,是实现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和重要保障。中国人民银行将稳慎扎实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提升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深化外汇领域改革开放,促进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稳步扩大金融市场制度型开放,拓展境内外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积极参与国际金融治理和合作,务实做好中美、中欧金融工作组工作,提升我国在重大国际金融规则、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附二: 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 妥善应对各类金融风险挑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 10月底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对做好新时代金融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下一步,如何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如何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对此,新华社记者专访了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 持续提升监管有效性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金融监管总局如何进一步提升监管质效? 答:党中央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金融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系统改革组织架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探索改进监管方式,努力为全面提升监管质效奠定良好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强监管严监管,坚决做到“长牙带刺”,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 一是全面强化“五大监管”。坚持风险为本原则,抓准入、抓法人、抓治理,强化机构监管。坚持依法将各类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行为监管。坚持“同一业务、同一标准”原则,强化功能监管。坚持“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强化穿透式监管。坚持围绕金融机构全周期、金融风险全过程、金融业务全链条,强化持续监管。 二是严格执法敢于亮剑。深入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做到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聚焦影响金融稳定的“关键事”、造成重大金融风险的“关键人”、破坏市场秩序的“关键行为”,把板子真正打准、打痛。会同有关部门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第三方中介机构。强化监审联动、行刑衔接、纪法贯通,切实提高违法违规成本。 三是着力加强监管保障。进一步健全金融法治,做好法规政策的“立改废释”,与时俱进完善审慎监管规则,扎紧制度的“铁篱笆”。加快监管大数据平台建设,充分运用科技手段,快速有效识别、精准锁定金融风险。同时,我们还将坚持刀刃向内,强化“对监管的监管”,切实做到“打铁自身硬”。 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对此,您怎么理解?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是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必然要求。初步考虑,全覆盖的要义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管合法更要管非法,始终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牌经营原则。二是管行业必须管风险,严密防范一般商事行为异化为非法金融活动、衍生出金融风险。三是金融监管总局牵头建立兜底监管机制。这是实现全覆盖的重要制度性安排,是党中央明确部署的重要任务,我们责无旁贷,坚决用铁肩膀扛起重担子。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在中央金融委员会的统筹领导下,协同构建全覆盖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做到同责共担、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无例外。主要包括: 一是中央金融管理部门对各自监管领域分兵把守,既要管“有照违章”,更要管“无照驾驶”。 二是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防范和配合处置本行业本领域的非法金融活动。 三是相关职能部门严把登记注册、广告营销等关口,坚决防止乱办金融。 四是金融监管总局将牵头建立监管责任归属认领机制和兜底监管机制,确保一切金融活动特别是非法金融活动有人看、有人管、有人担责。推动明确跨部门跨地区和新业态新产品等金融活动的监管责任归属。确实难以明确责任的,由金融监管总局负责兜底。 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经济金融风险隐患仍然较多”,要求“及时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金融监管总局将如何贯彻落实? 答:防控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对于当前存在的金融风险,既要正视困难,更要坚定信心。我国有独特的政治和制度优势,同时,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这是我们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最大底气、最大保障和最大支撑。 目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整体风险抵御能力较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1%,拨备覆盖率207.89%,资本充足率14.77%,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94%。我们完全有信心有条件有能力以改革增活力、以发展解难题、以增量盘存量,妥善应对各类金融风险挑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决打好攻坚战和持久战,重点是加快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一是坚持稳妥有序。抓住当前有利时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力度推进风险处置。把握好时度效,充分考虑机构和市场的承受能力,有计划、分步骤开展工作,切实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 二是分类精准施策。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协调,推动“一省一策”“一行一策”“一司一策”制定风险处置方案,避免“一刀切”。 三是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中小银行机构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推进保险公司回归本源、突出保障功能,引导资管、非银等机构坚守定位、差异化发展。 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 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金融监管总局在做好消保工作方面有哪些重点思路举措? 答: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践行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的集中体现。这次机构改革明确要求,金融监管总局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这是党中央的信任和重托,是金融监管总局必须承担起的政治使命。我们将牢固树立“为民监管”理念,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监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当好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定捍卫者。下一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抓紧建立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和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推动构建责任清晰、高效顺畅的消保工作体系。 二是抓住适当性管理这个关键。完善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督促金融机构严格执行金融产品、销售渠道、目标客户“三适当”要求。健全金融产品信息披露制度,推动金融机构做好客户风险偏好评估,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和误导销售。 三是畅通渠道落实分级办理。建立金融消费者投诉举报流程和标准体系,制定“有效投诉”认定标准和筛查办法,健全“转、受、办”处理机制,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响应、妥善解决。 四是标本兼治化解突出矛盾。围绕保险退保、信用卡投诉、车险理赔、个人住房贷款提前还款等投诉相对集中领域,系统研究解决办法,强化源头治理。同时,加强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金融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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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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