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1214字,阅读大约需1分18秒。
近日,双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为切实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释放一抓到底、绝不松懈的鲜明信号,双鸭山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双鸭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原主任侯贵文乱作为问题。2016年至2017年,时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侯贵文,截留土地补偿款522.2万元,并将部分土地补偿款及利息共计183.2万元用于第二苗圃基础设施项目建设。2016年7月,侯贵文在未进行集体研究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将原二苗圃护林房以账面原值7014元的价格卖给临时工,所得款项入账冲抵固定资产。2023年3月,侯贵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双鸭山市人民医院药学部主任冯学香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1月至2022年4月,冯学香在采购腹膜透析液验收管理工作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市人民医院《药品采购操作规范》有关规定,未对采购药品进行全程管控,直接由供应商配送至患者家中,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9月,冯学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宝山区跃进街道办事处四级调研员教宗炜违反程序乱决策问题。2019年2月,时任宝山区跃进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教宗炜未经集体研究决定,擅自将辖区内十八委的120亩土地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发包给双鸭山农场居民王某某。2022年3月,被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时发现。2023年2月,教宗炜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集贤县自然资源局规划师、县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喜江失察失职问题。2022年11月,王喜江在验收集贤县天恒国际广场项目(二期)二标段14号楼、15号楼时,明知该工程可能存在违规问题,但未进行现场复核勘测,仅按照建筑公司提供的书面申请竣工验收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划条件核实表》上签字。县自然资源局据此出具了《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确认书》,导致该工程以超规划高度通过验收。2023年5月,王喜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学刚不正确履职问题。2013年6月至2021年1月,姜学刚在任饶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施工管理站副站长、站长、副局长期间,对发现的企业建设项目存在缺少施工许可证、未批先建、建成不验收等问题,仅责令企业停工,未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未进行跟踪检查、持续监督,导致项目继续建设并投入使用,存在安全隐患。2023年3月,姜学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尖山区安邦乡朝阳村党支部书记孔庆喜挪用资金、弄虚作假问题。2019年6月,时任尖山区安邦乡朝阳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孔庆喜擅自挪用安邦乡政府扶持资金用于建设村农机服务站,并指定两家建筑公司承建。项目完工后,孔庆喜伪造会议记录,并要求村民代表在未实地查看的情况下在工程验收单上签字,使该工程通过验收。2023年6月,孔庆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编 辑:梅凯悦
主 编:梅凯悦
审 核:刘 兵
统 筹:李健宏
监 制:杨 凯
喜欢就分享 点👍加在看文章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