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几天出轨的瓜不少。比如今天传得沸沸扬扬的这位:
还真有其人:
涉事男方信息:
女主的颜值据说已经达到了明星级别:
如果说这算是“日常抓出轨”的话,那么下面这个就震撼了。
真的是过于震撼了……实在是太震撼了……我们感觉本身而言此事应该还有很多的“前奏”,但是无论如何,假如如他说的,女方真的是在收钱卖Y的话,那么从根本上此事是没有反转的……
老实讲,抓出轨我们见得多了,抓到女友在卖Y到真的是第一次,实在是大开眼界……本文由多位网友提供支持,特别鸣谢铁粉“耿杰”、“云卷云舒”、“三木四水”、“.”等粉丝的大力支持!
据说这是男方破门而入之后拍到的,不知道两人是完事了还是刚开始:
非常的狼狈:
我们一开始还以为这个图是p的,后续有不同的人都发出了自己看到的版本,疑似是真的。一个组局的女生浑身冷汗,幸好那天这位女生没去她的局,否则连她的局都要一锅端,她发出来给大家“预警”。其中的整个过程似乎比较复杂,一些“圈内”女生群里对这个男的非常鄙视:这个事情我们也很感慨,显然,两人有矛盾不是一天两天,从道德上我们很难判断是谁的问题,男的是否存在恶意报复也是未知数,但是从法律上女方是没得洗的,假如真的是收钱出台卖的话肯定是违法行为。从法律上没得洗。其实这一幕有点眼熟,去年有过类似的,不过没有今天的这个震撼:去年的这个案例是完全没有任何依据的瞎来,和今天的这个有区别。科普一下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注意,前面我们贴了一个图,图里疑似有人“组局”,这个性质又不一样了。组织外围抓到的,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的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下的刑罚:一般情况:组织他人卖淫的,可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如果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包括但不限于:组织他人卖淫且情节严重的;强迫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强迫多人卖淫或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强奸后迫使卖淫的;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其他严重后果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因为不清楚具体的案情,我们也不好判断,这个事情引发了出相当多的争议:最后一段是男方当着叔叔的面质问女方的视频,大家可以看下:不知道大家看完有何感受?聊几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