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一店长被判刑!
全文940字,阅读大约需2分21秒。
在职场中,
不论职位高低,
薪酬多少,
一旦对公有财产动起贪念,
利用职务便利监守自盗,
最后,
终将会付出惨痛代价!
得不偿失!
近日,
大庆高新区法院公开宣判
一起职务侵占罪案件,
判决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十五万元!
还有……
被告人高某原系大庆一商场工作人员。在2019年至2022年期间,其先后担任了位于大庆的上海一服饰公司直营店的店员和店长。在此期间,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店内服饰低价销售给他人,并将部分货款占为己有。
经核实,共有4650件服饰销售货款未入账,被用于其个人花销。经上海服饰公司证实,涉案商品成本总额为人民币近520万元。
因上海公司核查,被告人高某顿时感觉害怕,并于2023年3月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大庆高新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因其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据此,根据本案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0元,同时责令其将违法所得退赔给被害公司。
职务侵占类犯罪的产生和发展与公司、企业的整体管理、运作密切相关,也是企业中最常见的腐败方式之一,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中饱私囊,不仅损害公司的正常管理秩序,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同时员工个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给自己带来不可逆转的负面影响,最终不仅被责令退赔违法所得,还要锒铛入狱及缴纳罚金等。
为从源头上治理,法官提示,作为企业方,要在日常经营中持续强化自身内部的规范和管理,把管理工作延伸到各种经营活动中,从根本上防范。除此之外,还要进行严格的业务、法律、职业道德素质培训,上岗后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作为从业者,要时时刻刻警醒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忠于自己的职责本业,做到了然于心、诚然于行,并树立脚踏实地、努力工作才是创造财富的正确理念,切不可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妄想不劳而获,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最终的结果是得不偿失,必将后悔终生!
来源:大庆高新区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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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编:包海多
审 核:刘 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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