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公告:对被执行人鲁京豫女士的强制执行公告及材料信息公开
王骏与鲁京豫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的 (2022)京0491民初2512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赔礼致歉义务,本院现将(2022)京 0491民初25127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本院认为,被告鲁京豫在即刻平台上发布的涉案言论没有提交能够证明相应事实的证据,具有诽谤性质;被告评价原告的词汇具有侮辱性质,构成侵权。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如下: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鲁 京豫使用其主页地址为“https://m.okjike.com/users/4192A1E5-77F0-4D93-AE05-B0BFB40E190B”的即刻平台账号向原告王骏致歉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致歉持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致歉内容 需经本院审核,如被告鲁京豫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本院将依据原 告王骏的申请,在一家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 ,刊登费用由被告鲁京豫负担);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 ,被告鲁京豫支付原告王骏合理支出2000元;三、驳回原告王骏的 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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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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