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从业年限!一银行支行行长被撤职
中国基金报记者 嘉合
近日,因涉及虚构从业年限,原九江银行合肥包河支行行长周青玲的任职资格被监管撤销!
具体详情如下——
十年前曾虚构从业年限
据注意,日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披露一则行政许可事项撤销决定书,因实际金融从业年限不符合有关规定,决定撤销此前“核准周青玲的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包河支行行长任职资格”的决定。
决定书指出,经调查核实,2013年10月24日,九江银行合肥分行向原安徽银监局报送了《关于周青玲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等材料。申请材料中关于周青玲金融从业年限“5年”及“在其他单位无兼职”的承诺均与事实不符。
九江银行合肥分行申报周青玲任职资格时,周青玲实际金融从业年限不符合《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相关规定。
换言之,早在十年之前,周青玲便已向原安徽银监局申报与事实不符的材料,虚构从业年限。
同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还表示,该局已经于2023年12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告知了拟作出的处理决定。
当事人已签收,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
据悉,《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为,拟任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支行行长,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分社经理及临时主持工作超过3个月的支行副行长、分社副经理的,应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4年以上或从事经济工作8年以上(其中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
银行高管任职资格审查从严
整体来看,近年来,监管对金融高管任职资格的审核逐步趋严。据粗略梳理,在2023年,约有23位银行高管任职资格被否,涉及金融机构多为农商行、村镇银行。
此外,据原银保监系统年内发布批复的公开信息,2022年约有35名金融业拟任高管任职资格被否。换言之,仅两年时间,已经至少有58名拟任银行高管被监管拒之门外。
不过,从公开披露的监管批复文件来看,绝大多数银行高管被否案例均系上任之前,类似九江银行上述人员在间隔十年后,被事后撤销任职资格批复的案例还是非常罕见。
此外,从公开披露的监管批复文件来看,拟任职人员“不予核准”原因也各有不同,但主要仍集中在对银行高管资历、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例如,经监管部门考察谈话,不具有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经验及能力;不具备担任拟任职务所需的经济工作年限等;
但也有个别人员,在拟任职人员身兼数职,工作繁忙,资格审核期间,监管部门多次约见,均无法确定任职资格考察谈话时间,未按要求参加任职资格考察谈话,最终被审查不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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