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被“舆情”折磨的精神崩溃的基层干部
前不久,中国北方某知名城市,发生了一起极其诡异的案件:一个镇派出所的副所长,竟然在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持刀将人扎伤。
这个副所长是什么丧心病狂的穷凶极恶之徒吗?他和伤者是有什么不共戴天之仇吗?
貌似都不是。
根据警方通报,事情的经过是这个样子的:
2024年1月18日,武某某(也就是被副所长用刀扎伤那位)因为自己车辆被剐蹭,与对方乘车人员发生争吵冲突。接警后,王某(也就是那位持刀伤人的副所长)负责调解处置。因为对调解结果不满,武某某多次在网上发视频、直播等进行反映。
1月23日上午,王某与武某某在一建筑工地附近进行沟通时发生语言冲突,王某持刀将武某某扎伤,后投案自首,被刑事拘留。武某某就医后伤情稳定,无生命危险。
在通告最后,警方表示:将严格依法侦办案件,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毫无疑问,王副所长的前途,算是彻底毁了。开除公职是妥妥的,至于会不会坐牢,就看对方伤情,以及能否通过经济赔偿等方式获得对方谅解了。
但是,警方的通报,依然无法解释很多人,包括阿宝的疑惑。
一个长期在基层工作的派出所副所长,一个基层干部,基本的情绪管理能力和自控能力应该是有的。到底是什么原因,竟然让一个基层警务干部精神崩溃情绪失控,做出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来呢?
还有,通告中说两人是在一建筑工地附近进行沟通时发生语言冲突。王某是警察,马某某是案件当事人,如果双方因为案件原因需要进行沟通,那也应该是在派出所里沟通啊,为什么王副所长会跑到一个建筑工地附近和马某某进行沟通呢?
所谓“邪乎到家必定有鬼”,任何一个诡异事件的背后,必然有一个不那么诡异的合理解释。
根据网上流传的消息,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马某某涉及的案件,其实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治安案件:他的车被人剐蹭,然后和对方发生语言冲突,还被对方摔了手机(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拿手机对着对方录像)。
接到报警后,负责此案的王副所长对双方进行调解处理,这也是对此类普通治安案件的常规处理模式。
但是,马某某认为自己是受害方,对调解方案不满。
不满也没问题,不愿意接受调解的话,有很多正常的解决渠道。可以拒绝调解,可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去上级机关反映。
但是马某某并没有走申诉渠道,而是去短视频平台发视频做直播,指责警方办案不公。
这就形成了所谓的“舆情”。
舆情出来后,一些上级部门就急了。
这个北方城市,最近这些年出了几次大的负面舆情,搞得当地焦头烂额。当地很多领导患上了严重的舆情恐惧症,一发现舆情就精神高度紧张,甚至有些歇斯底里。
过大的压力,必然导致动作变形,进退失据。
而这些压力经过层层叠加和指数级扩增后,最终毫不意外地压到了负责此案的王副所长这里。
王副所长必须解决掉这个舆情,必须让马某某删除这些视频,并承诺不再发布新的视频,否则那些患有舆情PTSD的上级部门会无休无止地不断给他越来越大的压力。
但是,王副所长只是个普通的基层警务干部,他解决舆情的办法和手段,是非常有限的。
办法一:完全满足马某某的要求,让马某某满意。
问题是,马某某的诉求都百分百合理么?如果满足他的不合理诉求,那另一方也闹起来,引起新的舆情咋办?
办法二:请有关部门介入,强行删除视频甚至封号禁言。
王某只是个镇派出所的副所长,他没那么大能力。
办法三:以诋毁警方为由对马某某采取强制措施比如拘留。
这个,很容易引发更大的舆情,畏舆情如虎的上级部门肯定不会同意。
王某只是一个镇派出所的副所长,他既不敢逼另一方完全接受马某某的诉求,也没有办法强迫马某某删除视频,更没有能力去强行删除马某某的视频。
最终,王某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最终超出了他的心理极限,导致他精神崩溃,情绪失控,做出了光天化日之下当街拿刀扎人的事情来。
以上阿宝了解到的这些消息,目前没有官方部门的公开证实,但这是目前为止,对这起诡异案件的唯一合理解释。
阿宝觉得,这个解释大概率就是事情的真相。
如果这是真相,那这位王副所长固然是咎由自取,但却也不免令人有些唏嘘。
其实,这种拼命给基层施压,逼迫基层不惜代价处理舆情的事情,在医疗行业也曾经多次发生过。
2022年4月,一名患儿因为吸入异物到睢宁县人民医院就诊,医院没有任何耽搁延误及时给予了积极处理。由于医院没有儿童支气管镜,在没有能力为患儿做进一步处置的情况下,医生和医院及时帮助患儿联系了转院,并反复催促家长尽快转往徐州进一步治疗。但家长始终磨磨蹭蹭不肯积极配合,最终导致了病情延误,患儿不幸死亡。
事后,丧尽天良的患儿家属,竟然编造谣言,在网上发小视频称:“婴儿异物卡喉,医院坚持要等核酸检查结果出来才肯救治”,“等核酸结果期间,整整7-8个小时时间没有一个医生来看孩子,最终导致孩子不治身亡”。
家属编造的这些谣言,因为涉及新冠疫情防控,在网上引起了极大关注,被境内外媒体广泛传播,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患儿家长的造谣视频在网上传开后,某些领导被舆情吓坏了。为了尽快平息舆情,在上级部门逼迫督促下,医院被迫向患儿家长支付了高达110万的巨额赔偿,以换取对方删除视频。
明明是家属恶意造谣诋毁医务人员,就因为某些干部的舆情PTSD,身为被害者的医院,竟然被迫向造谣者支付了一百多万的巨额赔偿!
发生在2022年1月份的西安孕妇流产事件,同样是一个为了平息舆情而罔顾事实,罔顾公平正义的典型事件。
一个当时根本不在场的家属的十几秒小视频,借助群众对防疫政策的怨气和不满,引发了激烈舆情。
而事实是,当事的西安高新医院,·并非孕妇建档医院,却是那天唯一没有拒诊的医院。在孕妇来自中高风险区,且多天未按照要求进行核酸检查的情况下,医院给孕妇做了紧急核酸检测。等待核酸结果期间,孕妇发生流血,医院随即开通绿色通道抢救,保住了孕妇性命。事后,孕妇及家人对医院都没有不满。
为了给老百姓出气以尽快平息舆情,那天唯一一个没有拒诊孕妇且保住了孕妇生命的西安高新医院,不仅被迫向孕妇一家赔偿巨款,还被停业三个月。
害怕舆情,畏惧舆情,出现舆情后反应过度歇斯底里,为了平息舆情拼命给基层施压,不听解释,不问对错,不顾是非,不给时间,层层加码,逼基层不惜代价想办法删文章删视频平息舆情,已经成了我们某些部门的常规操作。
在我们某些领导眼里,只要引起舆情的视频没了,只要引起视频的文章没了,就等于舆情没了。只要舆情没了,就万事大吉了。什么公平正义,什么是非对错,都完全无所谓。
这种做法,无异于饮鸩止渴,根本是掩耳盗铃,完全有违实事求是的原则。
所谓与时俱进,在人手一个智能手机的自媒体时代,正视网络舆情,理性看待网络舆情,实事求是处理网络舆情,是我们各行各业各级部门都必须尽快练就的基本功。
首先,我们不要对网络舆情畏如蛇蝎。网络监督,是社会监督的重要形式和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各级政府部门,应该有主动接受网络监督的觉悟,和坦然面对监督的自信。
网络监督不可能全部都正确,网络舆情可能是正常的群众监督,也可能是有人恶意造谣诋毁带节奏,对此,我们要秉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认真调查研究,仔细核实分辨。
对那些正确的监督批评,我们应该虚心接受,该道歉道歉,该追责追责,这有利于我们改进自己的工作。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我们实事求是,有错就改,我们就能赢得群众的谅解和信任。
对那些误会导致的舆情,我们应该正面应对,及时发声,实事求是地告知群众真相,消除误会。
而对于那些恶意的造谣诋毁,尤其是针对国家部门和执法机关的恶意造谣诋毁,则应该严厉打击,依法追责,同时严肃辟谣,肃清流毒,消除影响。
就以王某和马某某的这次冲突为例。
试想:如果有关部门在发现舆情后,没有动作变形,没有反应过度,没有层层加码,没有级级施压,没有不问青红皂白地逼迫王某去想办法让马某某删除视频消灭舆情,没有把王某逼到精神崩溃情绪失控,还会发生这样匪夷所思的事情吗?
不管不顾,一味逼基层解决舆情,结果制造出了更大更可怕的舆情,这是非常惨痛的教训。
在我看来,有关部门的正确做法是:在发现舆情后,将情况反馈给基层,同时协助基层在实事求是前提下,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如果警方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就及时改正,求得谅解。
如果警方自信没有什么做的不对的地方,就如实向公众说明情况:双方为何发生冲突,双方冲突造成了什么后果,警方为何进行调解,调解方案是什么,马某某要求是什么,马某某如果对警方处理不满意正确申诉渠道是什么,等等。
群众心里都有杆秤,我相信,只要警方问心无愧,那这些事实经过公布之后,自然就可以消除马某某小视频造成的负面影响。
如果马某某编造事实,恶意诋毁警方和执法机关的话,警方完全可以在澄清事实的同时,对马某某采取法律措施。只要有理有据,群众自然会理解和支持警方。
面对舆情,不分青红皂白强迫基层想办法删文章删视频,那属于饮鸩止渴掩耳盗铃。这种做法早晚会出问题,而且会严重损害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党和政府形象。
唯有实事求是,坦然面对,坦承发声,坦率沟通,才能真正化解舆情,才能在充分发挥舆论监督正面作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压缩网络谣言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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