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夫妇将价值百万房产$1卖给亲儿子!法官一眼看出猫腻
长按下方图片识别二维码,下载北美省钱快报APP,24小时滚动更新各类北美折扣+周边生活实用信息!
温哥华一对华人夫妇将房屋转让给儿子的行为被裁定为 "欺诈性转让"。
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最高法院本周早些时候做出的裁决,Hai Huang和妻子 Ying Gao于2016年秋季将位于纳奈莫市Dover Road的房屋产权转让给了儿子Tian Long Huang。
转让的价格是 "$1"。
判决书显示,当时房屋的评估价值为 48.5 万加元。根据 BC Assessment的数据,评估价值已升至 99.3 万加元。
近一百万加元的房子,就$1 卖了!很显然这个转让行为另有原因!
转让期间,Hai Huang 正是一件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2018 年初,在Jian He提起的袭击案件诉讼中,陪审团判处Huang向原告He赔偿 447450 加元。
随后He 又提起了另外一起诉讼,辩称Huang和Gao将房产转让给他们的儿子,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房屋作为收取所欠赔偿金的目标。
自第一案判决以来,Huang 尚未支付任何赔偿金。
Huang 向法庭表示,房产转让是合法的,是出于遗产规划和尊重中国习俗的考虑,但法官罗宾-贝尔德(Robin A. M. Baird)不同意这一说法,认为该交易属于欺诈性转让。
欺诈推定
原告是根据该省的《欺诈性转让法》提起诉讼的,该法规定,以 "拖延、阻碍或欺诈债权人 "为目的的财产转让是 "无效的,没有任何效力"。不过,"出于善意和诚信 "向合法买家进行的转让除外。
根据法官的裁决,本案中的转让是在没有价值对价的情况下进行的,所以法律假定该转让不合法。
判决书中写道:"被告有责任反驳欺诈性的推定。"换句话说,他们有责任证明该转让至少在一定程度上不是为了让原告无法获得财产。
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
Huang和Gao告诉法庭,他们将财产转移给儿子是因为他订婚了,而中国的习俗要求父母在婚礼前将所有财产转移给他。
虽然法官认为订婚 "可能是真诚的",但他指出,他们儿子和未婚妻分手了,且一直没有和好。
根据判决书,被告还声称,按照中国习俗,子女结婚后仍应继续与父母同住,并接管家庭财务。
判决书中,Huang氏夫妇称转移的理由为:"Huang和Gao 没有任何收入来支付持续的房产维护费用,由于他们的儿子同意支付所有的这些费用,并允许他们继续在房产上生活,并照顾他们直到去世,因此他们认为将产权转移给自己的儿子是公平的,"
但法官指出,他认为这对夫妇声称自己没有收入的说法很奇怪,因为Hai Huang在转让时才 50 多岁。
此外,被告没有提供任何文件来证实儿子将负责支付家庭所有开支的说法。
极其可疑
法官同意原告的观点,认为该转让行为带有多种 "欺诈标志",包括其发生的时机——发生在被告有可能遭受巨额损失的诉讼期间。
以及转让的最终结果是让Hai Huang继续享受转让前所享有的所有房产利益这一事实。
根据判决书,三名被告都告诉法庭,他们已在该房屋居住了 20 年,并打算无限期地居住下去。
判决书中写道:"在民事诉讼中,医学证据已清楚地证明Hai Huang 需要对原告负有重大的经济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决定,时机非常可疑。"
法官进一步指出,这对夫妇想要将房屋转让给儿子的愿望可以通过将儿子添加到房产共有人中来实现,而不是终止他们自己对房产的所有权。
相反,他们却完全放弃了财产,这清楚地表明了他们另有意图。
“即使没有欺诈性推定,在所有情况下,我也会毫不犹豫地断定,这种意图是剥夺原告合法追债的补救措施。"
得出这一结论后,法官裁定该转让属于欺诈性转让,原告可以针对所有权登记此判决,然后该转让就会像没有发生过一样。
来源:ctvnews 封面:BC Assessment
本文由@OOliviaZZ 原创,著作权归北美省钱快报共同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文章仅代表作者看法,如有更多内容分享或是对文中观点有不同见解,省钱快报欢迎您的投稿。
THE END
编辑:HY
谁都不傻👇🏻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