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搬离加州,仍可能被征税公众号新闻2024-05-14 09:05人们离开加州的原因有很多,例如远距工作,或是为了逃避缴交全国最高的所得税。然而,这些人可能会发现,原来他们部分或全部的收入,加州仍有权征税。随着愈来愈多加州人搬到德州、内华达州、佛罗里达州、华盛顿州等不征所得税的州,旧金山纪事报(San Francisco Chronicle)发现,网络上充斥着关于这类议题的消息,但其中许多是错误的。纪事报指出,与社群媒体贴文所说的不同,加州并没有「离境税」(exit tax,对放弃原居住地的人征收的一种税),但如果人们搬到加州以外的地方仍与加州保持密切联系,加州税务局(California Franchise Tax Board)可能会发现他们仍具有加州居民身份,便会对这些人的全球应税收入征税。即使加州税务局确认这些人已非加州居民,他们也可以对其赚自加州的应税收入征税,例如来自出租加州房产、出售房屋、在加州工作时获得的薪资等。如果人们在一年当中某个时间点搬离加州,将被视为「非全年居民」(part-year resident),这类纳税人必须就他们居住在加州的期间获得的所有收入,以及非居民期间来自加州的收入缴税。为企业提供流动人力的Rutlen Associates经纪人佐拜恩(Marlene Zobayan)指出,美国其他州也有类似的规定,但以加州和纽约州运行得最积极。例如,加州首创「运动员税」(jock tax),向非居民运动员在加州赚取的收入征税,现在美国大部分的州都已跟进。纪事报指出,当加州税务局收到像W-2或1099表格的电子数据,或有其他理由怀疑某人应该提交纳税申报表但没有提交,他们可能会发出「4600通知书」(Notice 4600),要求收件人纳税,收件人通常有30天的时间申报。如果加州税务局认为某人可能是加州居民,或拥有来自加州的可观收入,可能会开始对其居住权或收入来源进行全面、毫不留情的稽查。数据显示,加州税务局去年前11个月进行了520项个人居住权和收入的稽查,2019年全年进行了230项。以客户出发 以朋友离开来源:网络免责声明:除原创类稿件,其他均由本小编整理,仅供参考,不作为税务法定依据,具体操作请咨询美国相关专业人士。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