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只要不传染,就可捐精卵代孕了?!英国这新规,让同性艾滋伴侣方便生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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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英国政府刚刚修订了一项新法律:
允许“不具有传染性”的艾滋病(HIV)病毒携带者捐精和捐卵。
而这推出这项新法律的目的,是为了携带有HIV病毒的同性夫夫/妇妇,有机会孕育自己的后代。
2023年7月,权威医学期刊《柳叶刀》刊载出一篇论文。
大致内容是,科学家们通过研究发现,在现有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ART)下,即使HIV携带者进行了无保护的性行为,HIV病毒的感染风险几乎为0!
(关于“U=U”的研究论文)
翻译过来就是,HIV感染者体内的病毒水平,只要低到无法被检测到,那么病毒就不会通过性行为传染给他人。
并由此诞生一个著名的公式:
“检测不到=不传染”(undetectable equals untransmittable, 简写为U=U)
这项结论在医学界被广泛认可,越来越多的学者和机构开始支持“U=U”理念。
“U=U”理念很快影响到了生育医学领域,越来越多的生育专家也开始支持:
允许“U=U”的HIV携带者捐自己的生殖细胞(精或卵)。
然而彼时,英国官方对这一行为的法律规定还相当严格:
仅允许男性HIV携带者,捐自己的精子给女性配偶,但不能捐给其他任何人。
(英国官方关于“U=U”的宣传)
而最新修订的法律变为:
无论男/女HIV携带者,只要满足“U=U”的条件,都可以捐精或捐卵给家人,朋友,甚至是知情的接受者!
换句话说,过去的HIV携带者生殖细胞捐赠法律是仅适于异性恋的。
如果一对HIV携带者的同性夫夫想要一个孩子,他们的愿望是无法达成的。
毕竟大多数情况下,这对同性夫夫只能通过捐精给一个“自愿代孕”的女性,并辅以试管婴儿(IVF)技术,才能得到一个属于自己的孩子。
而之前的法律又明文规定只能捐精给异性伴侣,这无异于扼杀了男同夫夫得到亲生子女的可能性…
(“U=U”捐精)
如今这个障碍将不复存在,在修订的新法律下,HIV携带者的同性恋夫夫/妇妇,只要能找到愿意帮忙生娃的女性,都有机会得到属于自己的孩子。
典型的案例就是:
一对“U=U”夫夫,和一对“U=U”妇妇自愿配对,两家人通过捐精/卵+试管婴儿(IVF)的方式,为双方家庭各生一个孩子。
英国公共卫生部长Maria Caulfield对此评价到:
“这项法律的修改能将让更多的夫妻圆梦。我们修改这条法律也是为了给予HIV携带者更多的平等权利。”
(卫生部长Maria Caulfield)
虽然英国官方言之凿凿,但新法律的问题和漏洞却不容忽视。
不少媒体总结了其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是“U=U”实现起来有相当的难度。
比如需要HIV携带者进行长时间,有规律的抗病毒治疗,还要定期去医院做检测报告。
其次,“U=U”中的“不具有传染性”,特指性行为时不会传播,并不包括母婴传播或血液传播,公众并不一定了解详情。
最后,一旦“U=U”的HIV携带者的捐精/卵放开,可能滋生一批为HIV携带者代孕生子的灰色群体和产业链....
说到底,面对传染疾病,在制定法律方面更应当慎之又慎…
Ref:
https://www.gov.uk/government/news/people-with-hiv-can-now-donate-eggs-or-sperm-to-start-a-family
https://policymogul.com/key-updates/36847/people-with-hiv-can-now-donate-eggs-or-sperm-to-start-a-fam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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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池水迟:这个世界终于还是疯了
Serein_猫:承担风险的还是女性
一只爱唱歌跳舞的小乙喵:啊??不是,啊???
刘一念:那对象、代孕者,甚至新生儿意外感染了,谁负责?
菠萝心室:路走偏了,世界确实要让少数群体获得更多权益,但前提是不要损害其他群体的权益……就是说,科技这么发达了,我们可以想办法做个大蛋糕,而不是还在那围着个小的抢来抢去🚬
我换个名字还不行么:给有阅读障碍的人精简一下:1. HIV捐精之前已经合法了,只是只限于夫妻,新法只是扩大了适应群体。2. 这个捐精不是给精子库的,只限于代孕。3. 接受者是知情的。我不是专家,但是既然异性恋HIV捐精已经实施一段时间了,应该有数据支持。当然如果你只是单纯的恐同或者反代孕,那此文也不影响你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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