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秋后算账!有人自雇三年报税负收入+领福利!结果悲剧了!公众号新闻2024-06-01 21:06---我可以扫哦---加拿大政府推出首个COVID-19救济加拿大应急响应福利(CERB)已经过去了四年多,不过法院仍在审理一些个案,当事人被要求偿还他们本来没有资格,不应该得到的福利。图源:51记者拍摄根据规定,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他们“因与COVID-19有关的原因”停止工作,并且在2019年或首次申请之前的12个月内收入至少为5000元,则CERB将在2020年3月15日至2020年10月3日之间的任何四周内提供。CERB随后被CRB取代,CRB在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23日期间的任何两周内,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员工和因疫情遭受收入损失的自雇者。CRB的资格与CERB相似。最近法庭审理的两起案件都与这项福利争议有关。第一起案件于5月作出裁决,涉及一名纳税人要求对加拿大税务局(CRA)的决定进行司法复审,CRA认为该纳税人没有资格获得CRB、加拿大康复疾病福利和加拿大工人封门福利。2022年3月,CRA通知纳税人,他没有资格获得所有三项福利,因为他没有达到5000元的最低收入要求,以及其他条件。2022年11月,他要求对CRA的决定进行第二次审查。CRA在2023年8月再次确认这一决定。纳税人随后要求联邦法院对CRA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核。与所有疫情福利资格案件一样,法院的任务是确定CRA拒绝福利的决定是否“合理”和“适当公正、透明和可以理解”。法官指出,为了有资格获得COVID-19福利,纳税人必须有至少5000元的总收入,自雇收入必须是“净收入”,即“自雇收入减去赚取该收入的费用”。法官接着解释说,当这些福利首次引入时,“为了让加拿大人尽快获得这些福利”,纳税人“只需证明他们符合资格要求”。然后,CRA的任务是证实所有发放的福利,并在资格有问题的情况下验证付款。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纳税人向CRA提供的文件,CRA确定该纳税人在2019年的自雇总收入为12,780元,但当年的支出总额为25,120元。因此,CRA认定该纳税人的自雇净收入实际上是12,340元的损失。此外,他在2019年、2020年和2021年的纳税申报表中报告的自雇净收入为负。这位纳税人的主要论点是,他不同意领取福利金的资格是基于净收入而不是总收入。法官驳回了纳税人的诉讼,结论是:“虽然我同情纳税人的处境,但认为纳税人有责任确保他们符合资格标准。”预付款不是收入今年4月判决的另一起案件涉及一名纳税人,他从2020年9月底到2021年10月底,在26个为期两周的时间里申请并收到了CRB福利。这位纳税人说,他在2019年做了兼职,安排了一个巡演,后因疫情中断。他说,作为工作安排,他从一名赞助人那里收到了5000多元的预付款,汇入了他的个人银行账户。他提供了四份银行对账单,但没有任何发票。这位纳税人说,他应该偿还预付款,这是一项非正式的口头安排,在他2019年的纳税申报表中没有报告。他还证实,他在2020年和2021年没有其他收入,并在听证会上承认,他没有其他可以提供的文件来证明他在2019年的收入。这位纳税人表示,CRA“不合理地”认定他报告的2019年“收入”构成了贷款,而不是代表他在工作中的预付款。他认为预支款和贷款是两回事,预支款应该被视为收入,尽管巡演最终没有完成和预支款必须偿还。法官判定这笔收到的金额不属于收入。“无论从哪个定义来看,因为工作没有完成而必须返还的款项都不能被视为收入。”法官还表示,无论这笔款项是贷款、预付款还是收入,本案的根本问题是,除了银行对账单外,纳税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来证实这笔款项实际上与工作有关。他提供的电子转账没有任何发票、收据或文件支持。结果,法官判定CRA官员恰当地考虑了纳税人的所有证据和解释,“有理由”得出结论,证据不足以表明纳税人已达到5000元的收入要求。因此,纳税人的司法审查申请被驳回。来源链接:https://financialpost.com/personal-finance/cra-wins-against-taxpayers-over-pandemic-benefits-END-若你喜欢推文,记得点一下右下角的[在看]哦~![评论留言]也是很欢迎的呢!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