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议!索要病历收费,一张纸4毛到1元,一本病案近百元!患者质疑:早就交了巨额医疗费,额外收费不合理,医院还想靠这个挣钱?怎么看?
索要病历要收费,一张纸4毛到1元,
患者质疑收费不合理、医院想靠这个挣钱
真是没想到,这年头医院病历病案收费居然也能引起巨大争议。
6月15日,今日头条一名网友发文表示:“为何医院都要收病例打印费?有些医院一张4毛,有些就收8毛一张,打一本病例多的得几十、上百元,这个收费合理吗?有谁知道?”
随后,医院病历收费这个话题立即引起了热烈讨论。
6月16日,同样在今日头条,山东一名患者控诉了相同的收费情况。
他表示:“近期母亲出院,新农合报销和商业医保必须得医院提供的病历病案证明,还得盖章,否则不给报。然后我屁颠屁颠地去了当地医院,跟工作人员索要病历。病历很厚,工作人员交给我后居然跟我要钱?!我问他要收多少钱,他说数数多少页,一张纸8毛钱!我当时气的都想口吐芬芳了,这病历那么厚,起码得百元,你张口就跟我要钱呀,合着我当初交的巨额医疗费白交了?病历费难道没有包含在医疗费里面?按照我的理解,打印病历也是整个诊疗的一部分,额外再收费简直不可理喻,十分不合理!现在只要报销都得需要这个病历,只要患者打印,你都要收钱,难道医院以后还想靠这个挣钱吗?”
打印病历的钱不包含在诊疗费里面,还要额外收钱,这个话题火了之后立刻引起了各方人士的争论。
先来确认一下,如今医院给患者打印病历病案到底收不收钱?答案是肯定的,一般都会收钱,那么,为什么要收费呢?额外收费到底合不合理呢?
黑龙江一名医生表示:“我是医生,我来说说,其实本来是不要钱的,结果一大堆人复印,只能收费控制成本。如果你是商业保险报销需要,通常只需要首页、入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国家医保结算单就行了,就几张纸,根本花不了几个钱,本来也不打算收费,结果大部分人上来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是要复印整本病历,劝都劝不住,患者要求复印病历是法定权利,我们没有理由拒绝,但是成本得你出,所以就收费了。”
安徽一名急诊科医生则表示:“本来打印不要钱,但是不要钱的后果就是过来印《红楼梦》的人都有。在医院原本很多东西都不要钱,本来轮椅的使用不要钱,但轮椅用完了从来不推回原处,散落在医院各个角落,甚至推回家的都有。本来医院停车不收费,后来一堆僵尸车停在医院。”
对于以上认知和见解,四川某中学一名物理教师则给予了反驳,他表示:“本来打印不收钱,现在却收钱了,为什么以前不收,现在要收?很多医生并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说的最多的就是医院收钱是为了防止患者占便宜,好,那可以限制每人只能打一本,或者限制页数,为什么要收钱呢?”
“现在只要打印病历,就额外收钱,其实这并没有多少合理性,患者索要病历是诊疗的一个环节,按理来说这个复印费就是包含在整体开支里面的,是医院本就应该免费发放的病情资料。病人住了十几天院,治愈后难道让他空着手回去吗?肯定要给一个住院经历的证明和总结,这就是病历病案,这个东西是不能额外再收费的。”
“就比如患者交了日常住院费,病房里的电费和水费就不能再交;患者交了护理费,打针和换药的费用就不能再交。同样的,患者住院时交了挂号费,出院时就应该免费获得一份病案,这叫有始有终,这才符合逻辑!如果患者还想要第二份病案,那么,这个时候额外收取纸张墨水的费用才能得到理解。”
条例规定:病案打印,医院可以收费
患者:收费后就医体验很差
能不能第一份免费,第二份再收费?
争论十分激烈,关于病历病案打印是否要收费,相关的条例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第二十三条规定:医疗机构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按照规定收取工本费;2018版《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六条则规定: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医疗机构应患者的要求为其复制病历资料,可以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应当公开。
既然以上两款条例都表示可以收费,那收费标准又是怎么定的呢?
很可惜,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由于各个地区经济水平不一样,一些医院如果收费的话,都是自行发挥。例如安徽某些医院可能每页收个4毛、5毛,北京一些医院每页可能要收1块钱,异地就医的话,除了病历复印费,还要再增加10到20元不等的快递费。
当然,个别省份也有病案复印的收费标准,比如南方某省发改委的规定:医疗机构为患者复印病历资料,其工本费标准原则上按照市场复印费价格执行。具体标准为:A3纸0.8元/张,A4纸0.4元/张,B4纸0.6元/张,B5纸0.3元/张。
关于以上病案收费的规定,微博自媒体博主“程程”认为极不合理。
她认为:“这个病案打印要不要收费,本身就是模糊的,收费可以,不收费也可以,要看医院怎么去做。医院打印出病历给患者,属于基本的卫生服务,额外收费缺乏道义。就好像你去餐馆吃饭,吃完后你要用餐巾纸擦嘴,这时候老板说你必须要额外支付餐巾纸的费用,否则不能用!这话可能没毛病,毕竟我们只付了饭菜的钱,并没有付餐巾纸的钱。但是细想想这一举动特别恶心,去餐馆吃饭,从进去到擦嘴出来是一个完整的流程,饭馆提供餐巾纸是包含在这里面的,额外收费只会让人感到饭馆的不体面和狭窄的胸心,体验十分不好,医院收取病案打印费,同样如此!”
事实上,也并不是所有的医院都额外收取病案打印费。有网友反映,他去某地同济医院看病,不管是住院还是门诊,第一份病案在自助机上可以打印,是免费的,如果你需要更多份,那就得到病案室去交钱复印了。最近一年来,他因为经常住院,他发现他所在地的中心医院和同济医院,第一份病案都是免费的,这种就医体验令他心情十分愉快。
不只是病案收费
胶片收费也被质疑不合理
除了病案打印收费被质疑,此前患者做磁共振时胶片要收费也被吐槽质疑。
去年初,一位唐山的网友发文吐槽称,自己去医院做核磁共振检查时被询问是否要胶片,胶片需要额外收费。
该网友怒喷:“我就是不明白,这480多元的检查费用就不包括磁共振检查后看结果的胶片钱吗?都需要再额外收费吗?难道所有医院都是这样再收胶片的钱吗?太无良了吧!”
事件发酵后不少网友都认为胶片额外收费是“巧立名目乱收费”“挖空心思多创收”“流氓行径”。
目前,关于胶片要不要额外收费这个事,各地也是做法不一。
例如,湖南省的规定是CT和磁共振的检查费里面包含胶片费,不再另外收费;华东一些省市则要求,患者接受MRI或CT检查之后,如果提出要携带影像资料出院会诊或留作备用等要求,有两种影像资料可供选择:一是胶片,医疗机构按每张20元收费;二是纸质打印图像等,医疗机构免费提供。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患者自主选择情况,提供影像资料,并由患者签字确认。
上海某医院就明文规定,若需打印胶片,请至磁共振登记处办理,按照上海市物价收费规定另行收费。
随着电子信息化的发展,胶片这东西已经离我们越来越远了。以前的影像检查报告都会出具一张胶片供临床医生视诊使用,特别是骨科和呼吸科的医生,会给配一个看胶片的灯箱,把胶片向上一插,卡在专用的灯箱上查看胶片的阴影部分,就能了解病情。后来技术发展了,医生可以在电脑上查看影像图片,患者也可以在手机上查看各个角度的图像,胶片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小。
可以肯定的是,早期胶片是收费的,后来物价部门强制取消了胶片的额外收费,胶片的费用包含在了检查中,而检查费用是物价部门定下来的。胶片不再额外收费,就相当于由医院来承担,每打印一张胶片医院就要额外地负担这部分费用,对于患者来说,相当于减轻了部分负担,这是物价部门做出的惠民政策。
再后来,胶片变得不再那么重要,可有可无,一些省市的物价部门就取消了这项惠民政策。现在,影像图片数据可以直接传输到手机端,患者不要胶片,当然不会收钱,但是,如果还想像以前那样获得胶片,那就没有这么容易了,因为免费领取胶片的惠民政策已经没有了。就比如上海就经历了胶片收费、胶片免费、胶片再次收费这三个阶段,这也是所谓的“惠民政策要用在刀刃上”的体现。
这就是为什么不同地区有的医院胶片要收费,有的不收费的原因,大概率就是政策的迟缓和惯性,按照现有规定,如果患者执意要胶片,医院索取胶片费也是合理,因为现阶段医院已经没有必须给患者胶片的义务了,技术的发展已经将胶片置于边缘化的地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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