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360》报道:互联网医疗给就医带来了便捷,比如现在想买一个处方药,网上药店一搜索,就有医生在线开出处方,药品直接配送到家。不过,在便利的同时,也要保证用药安全。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对网售处方药做出了规范。
一直以来,各平台的购药流程多为“先药后方”:消费者选定药品、下单付款后,页面跳转至平台自建或合作的互联网医院,进行在线问诊开方或审核处方,审核通过后商家发货。业内人士指出,这种模式实际上演变为“患者‘自我诊断’,医生‘对药下症’”。按照线上线下一致性原则,为引导在线购药回归“先方后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从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入手,要求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处方药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9月26日,记者在某药品电商平台搜索处方药,发现已经搜不出处方药信息,平台在主页设有“问诊购药”入口,点进去跳出风险提示:线上处方仅适用于复诊患者。南京市胸科医院主任医师唐进说,以前病人实际上已经把药明确了,医生就是给它配一个处方,真正这个是不是合适,特别是有没有禁忌症,其实以前管得不是那么太严。现在至少要先到问诊平台,明确是什么病、需要什么药,才能进到下一个页面,接下来开药,这其实是一个进步。处方来源的真实可靠,是确保用药安全的重要前提。今年7月,记者在不同平台体验了网络购买处方药的流程。发现平台存在处方开具不规范的问题。在一家互联网医院平台,记者以“甲亢”为由想要购买处方药“甲亢灵颗粒”,平台提示需要处方信息,并上传病例资料照片。记者上传了一张“完全正常”的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问诊医生依然开出了诊断为“甲亢”的电子处方,很快,处方审核通过,显示药房正在配送。对此,《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明确网售处方药实行实名制,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与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第三方平台承接电子处方的,应当对电子处方提供单位的情况进行核实,并签订协议。东部战区空军医院药剂科主任医师陆瑜说,有些互联网平台可能急于要售药,对处方把关这上面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随着互联网购药慢慢普及,案例越来越多,一定会存在医患纠纷。责任判定的过程中如果没有严格把关,没有严格按处方调配,没有审核处方,或者开处方的医生没有尽到问诊的责任……这实际上就是倒逼互联网企业或者医生严肃地对待这个事情。新规还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消费者也要擦亮眼睛,网上购买处方药时,认准有资质的平台,切忌盲目用药,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来源:江苏新闻,转载目的在于分享,版权归属于原平台及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