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定调:法院的执行局要“独立”了!公众号新闻2024-07-28 11:07说起近些年的遭遇,检察院和法院可谓“难兄难弟”。2017年,全国检察系统经历了“两反转隶”,检察职能被重新定位。在外人眼中,反贪反渎职能被划转到监察系统无疑是对检察系统的“削弱”。7年后,被剥离重要职能的事轮到了法院系统。在最近的三中全会上,中央首次提出了“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宏伟蓝图,这无疑吹响了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改革的冲锋号。其实,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的设想早在十八大三中全会就被正式提上日程,并在随后的四中全会上得到了明确的推动。然而,时光荏苒,这场改革却似被无形的枷锁束缚,步履维艰。其中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利益调整与观念转变:法院内部对执行权的留恋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是改革的一大障碍。二是机构设置与人员配置:建立独立的执行机构需要解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三是制度衔接与协调:审判权与执行权的分离涉及多个部门的协作与配合。如今,国家再次推进审判权与执行权分离,这不仅仅是对过往改革的延续,更是对新时代法治建设的一次深刻回应。我们深知,执行并非简单的司法行为,它承载着司法行政的重要使命。执行权,理应归属于专业的司法行政机关,而非继续留在法院的怀抱中。目前,除了刑罚执行这一特殊领域外,民商事案件的执行依旧由法院一手包办。这种裁判与执行的一体化模式,早已暴露执行效率低、缺乏公信力及妨害司法公正等出种种弊端,亟待改变。此次改革明确提出了健全国家执行体制的目标,并将审判权与执行权并列于同一高度,强调了两者之间的相互配合与相互制约。更重要的是,执行权被明确对应到了司法行政机关之上,这无疑是中央坚持将执行权从法院剥离出来、实现独立运行的重要信号。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国家执行体制的日益完善和执行权的独立运行,民商事案件的执行率将得到显著提升。未来的司法实践中,我们将看到更多的裁决得以迅速而有效地执行,司法权威将得到更加坚实的维护。这场改革,不仅是对“司法白条”、“执行难”等过往问题的深刻反思与积极应对,更是对法治未来的坚定信念与不懈追求。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来源: qq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