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亿美元!加州大学改名,创始人后代索赔144年的利息!
加州州长纽森于9月30日签署了一项法案,要求著名的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UC Hastings College)改名为旧金山加州大学法学院(UC College of the Law, San Francisco),删掉其创始人哈斯汀的名字。
本周二(10月4日),哈斯汀家族的6名成员提出诉讼,指控加州政府与哈斯汀法学院董事会违反1878年的一项协议,要求要么继续保留法学院哈斯汀的名字,要么赔偿17亿美元。
哈斯汀后人与支持者在旧金山高等法院外的记者会上表示,若加州坚持于明年1月1日将法学院名称删除哈斯汀的名字,赔款利率将是年息7%。由于时间已过144年,若以此计算,加州欠款哈斯汀后代的款项超过17亿美元,但提出诉讼的家庭成员表示,他们更乐意保留哈汀斯的名字。
塞拉努斯·哈斯汀(Serranus Hastings)(1814年11月22日-1893年2月18日)曾担任加州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加州总检察长。1878年,他和加州政府达成协议,捐款10万美元的金币创办了如今的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这是加州大学的第一所法学院,也是加州和美国西部最早成立的法学院之一。哈斯汀法学院在2023年《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中排名法学院第51名。学校名人辈出,现任美国副总统哈里斯也毕业于这所学校。
根据1878年定下的协议,哈斯汀是该法学院的首任院长,学校要永久保留其名字,还必须有1名董事是哈斯汀的后裔世袭罔替。哈斯汀法学院独立运作,不属于加州大学系统中任何分校,其他董事由州长任命,任期12年。
除了历史论据之外,原告说,更改名称本质上违反1878年成立学院时达成的合同。代表律师说:“无论是大众舆论还是院长或任何今天的唤醒问题改变了对某事的看法,都不允许加州废除这份合同。”
诉讼还指根据AB1936法案,学院将不再需要有哈斯汀后代担任董事,这项内容也是违法,同等于未经审判的惩罚。
加州大学哈斯汀法学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它知道在法庭上提起的诉讼,然后表示:“我们对这些原告试图阻止学院更名感到失望,这是通过AB1936法案在州议会和参议院投票正式通过,并由州长签署的”。
AB1936法案的作者丁右立表示对诉讼提出感到惊讶,他指出,在有关法案的6个月听证会期间,并未听闻有家人反对。他表示,他与众议员瑞莫斯,以及拥有许多律师成员的校方合作,确保一切合法,过程十分顺利。
目前尚不清楚这起诉讼是否会推迟原定于1月1日生效的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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