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对赌回购条款”,最大的差别是什么?
在美国和在中国,关于创业融资对赌回购条款的异同,都有哪些?
人民币基金直接一些,我们回购按 8%-12%年利率。
当然还有更高的年利率,从融资那一年到回购那一年,连本带利还给投资人,把他投的钱还回去。
大家诟病说,这是一个债权,而不是股权风险投资。
美元VC或美元基金,很少有这种 8% 的年利率,让你回购创业公司。
他们跟你对赌一个未来,一旦输了,创业者可以什么也得不到,投资人的钱也是打了水漂。大家认这个原则,愿赌服输。所以,美元 VC 一般没有太多的对赌。
即使有对赌,我知道在国内一些美元基金,他们的对赌不是变成债权拿利息的回购。
而可能是赌你某年某月上市,如果上不了市,你要给投资人赔偿你的股权,以一个比较低的价格,甚至是无偿的要转让给投资人。
反之,如果你不仅成功上市,还超额完成了业绩,VC 基金还会反向奖励给创始人期权或股权。
这就是当年京东刘强东跟投资人完美融资的故事,他是每个业绩对赌都成功了,上市也成功了,所以投资人就奖励他期权、股权,这导致他的股权好像越来越多,还能控制董事会。这个就是美元VC的规则。
但是人民币基金是债权,就是要现金回购。
为什么?因为人民币基金投的公司,很大程度上在早期都是中国传统产业里的优秀公司。
投这类公司有个很大的特点,这个公司的收益倍数不高。
他们是基于中国产业环境做革新性的尝试。不像美国硅谷那样,是从无到有,是革命性的,天马行空,不看重你有没有产业基础。
深圳很多公司都是这样的,创始人是本土理工科出身,自己在行业里打拼很多年,从已经存在的行业去改进,不是一个完全没有的想象世界。
所以,他们更多像产业创业者,没有爆炸式的增长,这类公司都10年、20年才能上市。
他们要雇很多人,一步一步做工厂,还要雇很多人。
这些创业者,在没有 VC 之前,他们只能跟银行贷款,但过去的国有银行不愿意给民营企业贷款,因为这些企业一般也没有什么可抵押的重资产。
我的意思是说,本土 VC 因为出生于中国土壤,民营企业过去习惯了债权,后来到了股权市场,你拿一小部分股权,就能融到一大笔钱,那大家就很开心。
人民币基金就认为,我给你投那么多的钱,只要拿到了少量股权,你又没有什么资产抵押给我,那我总要想点办法让自己踏实吧。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想到债权。
比如,民间融资,20 个点的利息你也融不到钱。我现在投钱给你,回购的时候我只要8个点或10个点,那也不算多。
这样创始人也容易接受,OK,回购就回购,总比我找民间融资要便宜,而且万一我成功了,就不用还了,等于用小股权质押拿了一笔钱。
我把这个事掰开来讲,大家不要妖魔化,不要情绪化。
你想想,土壤不一样。中国创业公司和投资公司,都是从债权融资和投资转过来的,很多人做投资也是银行金融出身,那些创业公司也习惯了跟银行或类银行机构去贷款,他都习惯了这一套了。
所以,这20 年本土人民币VC的逻辑,是从债权转到股权来的。
国家鼓励股权融资,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更快,因为它没有抵押,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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