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间性人参加女子体育比赛,会威胁男女赛事分立吗?
来源:一个生物狗的科普小园
作者:Y博的科普园
另外,你也会发现奥运鉴定女选手鉴定了几十年,真没哪个男的变装成女的参赛。这在现代大型赛事里基本不可能了,就像那篇文章介绍的,顶级运动员要面临药检、大部分人从青年赛事开始就被关注。这让奥运会这类顶级才是只靠看护照确定参加男子还是女子比赛很正常,参赛的人对组织者来说早就登记在册了。查来查去,最后都是碰上了出生时认定性别是女的,长大后自我性别认知也是女的,甚至身体外貌还是女的,只是因为DSD(间性),有问题了。可问题是这些检测或者更准确说是检测结果的解读,不是DSD选手。
那么让自我认同是女性的DSD运动员参与女子比赛,会威胁到男女项目分设,或者不符合男女分开比赛吗?我个人认为在整体原则上并不会。生活中我们绝大多数人都不会去做染色体检测,体育考试你是男子组还是女子组,也只是看出生性别。DSD女性(XY染色体)参加女子比赛,实际上也是按照自己的出生性别以及认同性别参赛,没有什么不正常。其实你想一下,在性染色体发现前(XY染色体发现至今不过120年),大部分DSD人群都会归入男女两性之内,根本不会知道自己有什么不一样。
当然,男女分开比赛是因为很多体育项目男女生理结构差异导致无法公平竞赛。这会让一些更具体的情况变得复杂,比如在DSD里,CAIS(彻底雄性激素不敏感)的女性,她们睾酮水平可能类似男性,但不会起作用,不会带来竞技优势。可5-ARD(南非女运动员Semenya就是如此)不是这样,她们的高睾酮是可以起作用的。必须考虑这是否导致比赛不公。这也是为什么一些比赛有针对具体的DSD情况,有限制。
可是从目前的研究结果看,即便是5-ARD这类我们担心导致竞赛不公的DSD,对选手做各种限制的证据基础其实也很薄弱。例如内源睾酮高低与运动能力的关系并不强,让5-ARD的高睾酮是否带来不公很可疑。
总之,尊重选手的自我认同,以及维持体育赛事的包容性,应该是默认的优先选项。如果要打破这种默认,比如排除一些人的参与(不允许某些DSD人群参与女子竞技),应该需要非常完善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决定的必要性。
微信扫码关注该文公众号作者
戳这里提交新闻线索和高质量文章给我们。
来源: qq
点击查看作者最近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