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文化走廊到走廊文化
文学城以前有个版块叫“文化走廊”,我觉得名字不错,有阵子就常去。
缘由呢,文化走廊不是文化殿堂,或者人潮如涌或者空空荡荡,自由来自由去,好东西挂了墙上,喜欢了就驻足观赏,不喜欢了瞥一眼往前走就是了。若是文化殿堂,就成了需要噤声敛足小心翼翼,只能瞻仰不能斜视,只能狂捧不能暗讽,说不定还要戒斋三日薰香静心沐浴更衣,那就不是享受人生享受美好,而是跟自己过不去,借他人之风骚(取古意,莫歪想)糟蹋自己的感情及身体了。
开始时候还好,墙上是精心绘制的画,或巨制或小品,或古旧或新潮,或中或西,窗外透进来的也是鸟语花香,夕阳西下,月华初上,喜欢与否不论,皆可一观。来的人虽然闲杂,却多半是默默的欣赏,偶有讨论,也是低声悄语,以交流且不扰民为度。
嗯,那时候的走廊,是可以斜倚品茗,或者漫步醺然的。
然而好景不长,地方好了,自然就有了趋炎附势之徒,来凑热闹的,来看场子的,来打探风声的,来贩卖私货的,来找同好的,来寻衅闹事的,形形色色,林林总总,不一而足。所谓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走廊还是那个走廊,文化却不是那个文化了。
原来的悄悄议论,变成了大声喧哗品头论足,原来的品茗细赏,变成了指手划脚唾沫星子乱飞,原来的三五人谈笑风生,变成了几帮人争论不休争吵不已。
于是,爱静的潜心的人,受不了这般的噪杂,慢慢的就不再常驻,虽然过去的记忆还在,却已经是作为过往凭吊一番,不再是午后徜徉或者黄昏散布的地方了。
景物依旧人暗换,慢慢的,原来墙上的艺术品被撤走,换上了满墙的涂鸦,或许是后现代,或许是改劣野兽派,或许是别的什么叫不出名字的自信心爆棚,觉得存在就是有理的人,摆上的不知所谓的东西。没办法,土地是公有的,别人放加工过的垃圾,你也只能由他。他们只顾展示自己,却不会认为污染了别人视听的。
公德心这东西,在自由民主的幌子底下,常常是很难呲牙咧嘴偷笑的。
有人就有钱,慢慢的,搞杂耍的,卖大力丸的,修脚的,剃头的,卖小吃的,做烧烤的,冰糖葫芦大排档,酒摊子烟贩子,就都来了。地上呢,也不再是原来的洁净无尘,连脚印都带着斑驳疏影的意味,变作了废纸酒瓶烟屁股满地,痰迹尿迹呕吐迹随处。有钱自然就有了利益之争,于是乎,抢地盘的,收保护费的,摸尼姑光头的,性骚扰大姑娘小媳妇的,小偷小摸下黑手的,坑蒙拐骗动刀子的,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一处人间仙境,终于化作了藏污纳垢之地。
民俗未必不好,本色,本质,人的本性么,本来就是自私自利,本来就是丛林规则,本来就是有枪就是草头王,有本事你去抢么,玩不过人家,只能在旁边嘟囔几句,那是阿Q的伎俩,人家自然会暗地里为自己的大马金刀得意,绝不会觉得自己是恶棍流氓。
自然也会有无耻文人出来,为势力涂脂抹粉,无他,好事或者利益使然,谓之俗文化,谓之自然生态,谓之社会样本。或许还有更无耻的,说那样才是正经的社会,管理就是侵犯人权,限制就是破坏自由民主,反对就是抵制普世价值。
于是乎,好听的名字出现了:走廊文化。
嗯,此也文化,彼也文化,大家都是文化,没有高低贵贱,没有了谁好谁坏,平等,自由,博爱。
好一副众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