绞肉机中的挣扎和脱险(8)
13、吴桐琪又上门
1971年“913林彪事件”发生以后,中国的政治形势发生了巨大变化,干校领导要求尽快对审查对象做出结论,结束运动,
于是,四连领导班子决定派刘培华和吴桐琪到河南和北京进行第二次外调。这次外调一个月左右就回来了。听说他们此次外调,仍然没有找到他们想要的证据;相反,一些有关的证人却进一步提供了对我有利的证据。所以,领导班子在失望中,想迅速解决我的问题,再次派吴桐琪做说客,要求我采取合作的态度。
吴桐琪进屋又摆出高人一等的姿态说,告诉你,你不要翘尾巴,你的问题基本否定了。
我说,我现在已经在群众中被批臭,还有什么尾巴可翘?你吴桐琪和我在大学同窗5年,我们在一个小组,你是我们小组的组长,又是我入团的联系人,我在大学有什么问题,难道你不清楚?
吴桐琪听出我的话里对他有不满和埋怨情绪,就改变口气说,你也知道,咱们在大学期间,好多事情都被蒙在鼓里,我的出身和你一样,也不好,要么怎么会把我也分到贵州来?
我说,你是一个聪明人,文化局娄广华和刘培华等人要整我,你难道没有看清楚?他们没有问过你,我潘文鸣在大学的表现如何?到底在高玉升一案中有没有问题?
吴桐琪说,他们要整你,这谁看不出来?可是,我作为你的大学同学,我能为你讲话吗?我说你大学期间没问题,难道人家不会说是我在包庇你?你知道,权在人家手里,咱们的命运都掌握在人家手里。所以,我今天上门来,是以老同学的身份,劝你看清形势,不要再和领导作对,要端正态度,诚恳地接受组织审查。你知道,你文化大革命以来,性格太张扬,不像大学里那样谦虚谨慎,运动中你说些话,文化局过去那些有权有势的人听了心里会舒服吗?所以,一有机会,人家就抓你的辫子来整你。我想,如果没有高玉升那份揭发材料,恐怕也会把你当靶子,出出气……
我说,你说我和领导作对,莫非领导叫我承认娄广华的揭发属实,我就是态度端正?领导让我承认高玉升揭发的那几条反动言论,我也按他们的愿望承认?如果这样的话,我恐怕早已经进入公安机关的看守所,等着被判刑,说不定早已经被枪决。
吴桐琪很不高兴,他说,你不要误解我的意思,我是说,你不要和领导有对立情绪,他们掌权,是代表党组织,你对党组织要有起码的尊重。可是,你不仅对自己的问题拒绝检查,而且在大庭广众之下,不断给领导提意见,对领导横加批评指责,弄得领导有时下不了台,你这样是不是太过分?
我说,吴桐琪,我们是老同学,我知道你一直瞧不起我,把我看成草包。我告诉你,如果没有文化大革命,我潘文鸣的确仍然是一个党组织的奴才,党让我如何,我会毕恭毕敬甚至心甘情愿地服从。运动初期咱们文化局政治部的陈忠恒讲过一句话,给人留下很深的印象,那句话是:谁愿意当奴隶?!咱们四连领导班子中一些人,就是想像文革前一样,把我们出身成分不好的人仍然看成低他们一等,让我们继续当奴才。这一点,你没看清楚?
吴桐琪说,目前来说,干校里大家都面临分配,分配大权掌握在人家手里,俗话说,识时务者为俊杰,你不低头,你逞英雄好汉,人家把你搞到农村乡下。咱们都到过贵州农村,除了专州和县份上,农村里的农民差不多都过着半原始社会的生活:吃水要到山上去挑,冬天茅草房挡不住风寒,孩子上学要走十几里路……我想,咱们从北京分到这个落后地区,已经够呛,如果再发配到农村去,那日子怎么过?而且你已经有了老婆孩子,你考虑过没有?
我说,四连领导班子已经派人到我爱人单位,说准备下放我到农村,希望我爱人单位配合,让我爱人也一起跟我到农村去。我爱人早已经把这件事告诉我,我也在积极做准备。你看,我正在根据这本教材,学习裁衣服,到农村以后,我和爱人可以开个小缝纫店,给农村人缝缝补补,做件衣服;另外,我还可以代农民写信,或者写告状信……总之,估计饿不死。但是,我在下边会不断写材料给党中央和省委领导,揭露刘培华和娄广华等人对我的陷害和迫害,要求平反昭雪。
吴桐琪听了,脸色越来越难看。最后站起来说,潘文鸣,作为老同学,我是一片好意,可惜你听不进去,到时候你恐怕后悔都来不及了……
14、上报意见及大队批示
又一个春天来临了。
从1970年春天开始的“一打三反”和“清理阶级队伍”运动,到1972年春天,整整搞了两年。“林彪事件”发生以后,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批判“林彪反党集团”的政治运动,而中国的经济当时已经走到崩溃的边缘。这时候,全国各地都迫切需要一大批干部到各行各业去抓革命促生产。在这种形势下,五七干校的干部纷纷被分配到各行各业的第一线去工作,干校剩下的人越来越少。
一天,有人喊我去大队部一趟,说大队肖军代表找我。我知道,肖代表一定有重要事情,便匆匆赶到队部办公室,敲门后走进去。肖代表在办公桌前站起来,和我握了握手,让我坐在办公桌旁,拿出两份材料让我先看看。
第一份是刘培华执笔写的,题目是《关于潘文鸣同志问题审查情况及结论意见》。内容如下:
潘文鸣,现年32岁,内蒙昭乌达盟人,家庭出身富农,本人成分学生。
经历:哪年哪月,从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到省文化局,到干校。(具体时间无误。)
审查的主要问题:1966年元月北京市公安局转来贵州省公安厅文材字第70号《高玉升揭发潘文鸣反动言论》材料一份。
拟查清潘文鸣在中央戏剧学院学习期间与该校破获的反革命案《真理革命党》首犯高玉升有无组织关系。
审查结果:经外调,由中央戏剧学院原戏文系党支部委员沙新,参加审理《真理革命党》反革命案王爱民老师,原系团支部书记王明堂及该系老师曹国楷分别写材料介绍潘文鸣在该校情况,要点是:一、潘文鸣平时同高犯有过接触,高犯向潘文鸣散布反革命思想和言论,潘文鸣在1962年曾向该班党员学生团支书王明堂口头汇报过高犯的情况。在审理此案中,未发现潘文鸣与高之间有什么可疑的关系,故对潘文鸣未做过批判和处理。二、据审理此案的王爱民老师证明,高玉升当时没有写过专门揭发潘文鸣的单行材料。
据反革命《真理革命党》成员郭春堂写材料称:“高玉升却有活动潘文鸣的意思,并找潘文鸣谈过。后高玉升怀疑潘文鸣汇报了他。高玉升曾说过,要造几条整整他。对于潘文鸣被高试探后是否有反动思想,态度如何,我不清楚。”
综上所述,潘文鸣在大学学习期间,政治不开展,与高犯有过接触,但没有参加反革命《真理革命党》。高玉升1965年检举潘文鸣与高犯谈的“反动言论”,仅系该犯一人揭发,高犯提出郭春堂可以作证,郭又不能证实,而且提出高玉升有报复潘的意图。因此,此揭发查无实据,不足为信,可相信本人交代。
贵州省革委五七干校学习班一大队
四连领导小组 1972年3月11日
第二份材料是大队批示,内容是:
四连领导小组:
《关于潘文鸣同志问题审查情况及结论意见》,经研究,我们认为:
(一)中央戏剧学院反革命组织《真理革命党》主犯高玉升,于1962年曾妄图拉潘文鸣下水,潘文鸣同志觉察后,向党组织做了汇报。经再次调查1964年破获该案的负责人之一沙新同志及王明堂同志证实,潘文鸣同志没有参加反革命组织《真理革命党》,而且是该案的揭发者。
(二)至于高玉升1965年检举潘文鸣的“反动言论”,仅系该犯一人检举,没有凭据,不足为信,可相信本人交代。此批复。
贵州省革委五七干校学习班一大队领导小组 1972年3月15日
肖代表见我看完两份材料,问我还有什么意见?如果没有什么意见,就在四连领导小组上报的材料上写上“同意”,并签名。
我对肖代表说,两年来,四连的领导班子里刘培华和娄广华等人,大搞政治陷害,利用高玉升的揭发材料,不调查,不核实,就在群众中大造舆论,把我描绘成一个阶级敌人。两年之中,他们组织召开了十多次批斗会,在会上造谣污蔑,讽刺挖苦,搞人身攻击,侮辱人格……所有这些,我已经写材料向大队反映。现在,否定了高玉升的揭发,难道他们就不应该向我赔礼道歉和恢复我的名誉吗?
肖代表说,潘文鸣同志,我希望你要正确对待群众运动。在群众运动中,过火的言行,甚至冤枉一个好同志,这种情况历来都是在所难免。现在你的问题终于查清,在上报意见和大队批示中,都已经写明,这对你以后工作,还是有好处的。否则,高玉升的揭发材料装在你的档案里,人事部门一看,还敢放心使用你吗?运动一来,你又要检查交代,成为审查对象,日子更难过。
另外,为了把你的问题搞清,先后两次派人去河南和北京外调。为了准确地把结论写好,四连领导班子先后9易其稿,最后坚持实事求是,没有给你留尾巴,这都说明我们对你的问题非常慎重,非常认真负责。所以,你应该感谢组织;不应该再有对立情绪。
最后,你在上报意见上签字,你的问题就算结束。你可以轻松愉快地走上新的工作岗位。你还年轻,还可以为党和人民做一番事业。说着,把笔递给我,我稍加思考,写道:
在目前情况下,我只能同意四连领导小组的意见和结论。但我仍坚持:
- 在大学破获的“高郭案件”中,我有功无过;
- 高犯对我进行多次报复陷害,他65年的揭发,仍属于报复陷害性质;
- 我大学的毕业鉴定和政审结论为什么在档案中遗失?应该查清。 1972年4月12日
大概是4月底,我被分配到贵州省艺术专科学校去任教,离开了那个充满谎言和罪恶的群体,带着被侮辱与被伤害的心灵创伤,开始了一段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