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解放,毛泽东、周恩来、宋庆龄、何香凝要释放陈璧君是真是假
陳璧君其人
陳璧君生於檳城一個南洋華僑富商家庭。
1907年(光緒33年),與訪問檳榔嶼的汪精衛結識。1908年(光緒34年),陳璧君加入中國同盟會,並在新加坡拜見了孫文。其後,隨汪精衛回到中國,參與策划暗殺清朝攝政王載灃。1910年(宣統2年)4月,暗殺計劃暴露,他們遭清政府捜査,汪精衛被判處無期徒刑。陳璧君以香港為據點,開展營救汪精衛的活動。
辛亥革命爆發後,1911年(宣統3年)11月,汪精衛獲釋。1912年(民國元年),陳璧君與汪精衛結婚。同年8月,夫婦二人同赴法國留學。
1917年(民國6年),為參加孫文的護法運動,夫婦二人歸國,陳璧君在上海幫助丈夫從事黨務及政治工作。1925年(民國14年),孫文在北京病倒之際,汪精衛負責處理政務,陳璧君則幫助宋慶齡看護病重的孫文。孫文病逝後的1926年(民國15年)1月,在廣州召開中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陳璧君當選中央監察委員、常務委員。1929年(民國18年)3月後,汪精衛開始反蔣介石運動。
抗日戰爭爆發後,1938年(民國27年)國民政府遷往重慶,汪精衛及其支持者協商善後對策。此時,陳璧君力主對日本和平。同年12月起,汪精衛夫婦等人經河內逃往上海。1939年(民國28年)8月,汪精衛召開了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陳璧君當選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1940年(民國29年)3月,南京國民政府(汪精衛政權)成立。
在南京國民政府中,陳璧君等人形成了「公館派」,重用褚民誼(陳璧君的義妹的丈夫)控制政局。由此形成了與陳公博的對立。1944年(民國33年)11月,陳璧君將在日本名古屋死去的汪精衛的遺體遷回南京。
日本投降後的1945年(民國34年)8月25日,陳璧君被重慶國民政府逮捕。1946年(民國35年)4月,被江蘇高等法院判處無期徒刑。陳璧君在宣判之際對法官表示,自己不服判決,但上訴沒有意義,再上訴。她問當時的檢察官:「說汪先生賣國,重慶治下的地區,由不得汪先生去賣;汪政權治下的地區,是中國的淪陷區,也就是日軍的佔領區,並無一寸之土,是由汪先生斷送的。在淪陷區是淪陷了的土地,只有從敵人手中爭回權利,還有甚麼國可賣?日軍攻粵,廣州高級長官聞風先逃:幾曾盡過守土之責?我們赤手把淪陷區收回,而又以赤手治理之,試問我們收回後怎樣能交還重慶,重慶又怎樣能來接收?」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陳璧君繼續被收監,因健康狀況不佳,故以治療為主。
1959年6月17日,陳璧君在上海提籃橋監獄內的醫院逝世,享年69歲
陈璧君与汪精卫
国民政府审判汉奸陈璧君
最近大陆人民网等媒体发表声明
宋庆龄、何香凝为特赦以汉奸罪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陈璧君一事找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她们还联名给狱中的陈璧君写了一封劝其认罪的信是以讹传讹
人民网评论;近年来,不少媒体刊登过有关“陈璧君终身被囚之谜”一类的文章。文中述及1949年9月25日,宋庆龄、何香凝为特赦以汉奸罪关押在上海提篮桥监狱中的陈璧君一事找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她们还联名给狱中的陈璧君写了一封劝其认罪的信。陈璧君接到信后,再三思考决定拒绝认罪,在狱中终老一生。这件事情查不到任何原始出处,但其中有关内容仍一直被汪精卫、陈璧君的传记类书籍所引用,故以讹传讹,流传较广。
以下内容摘自中共权威刊物〈文史天地〉2006年第3期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的一天,上海提籃橋監獄管教干部交给陈璧君一封信。信来自北京,是国家副主席宋庆龄与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何香凝联名发给她的。
宋庆龄与何香凝,早年曾和陈璧君共事多年,同在孙中山先生领导下从事革命工作,既有同志情谊,又有私人友情。当得悉陈璧君在上海提篮桥监狱后,有心拉她一把,于是一起去见毛主席和周总理,提出陈璧君的问题与汪精卫不同,是叛国投敌的主持者、参与者,而非决策人,建议在适当时候视其态度给予特赦。
毛泽东与周恩来了解陈璧君从革命者沦为汉奸的经历,表示尊重宋庆龄、何香凝的意见,当即作了如下表态:
只要陈璧君发个简短的认罪声明,中央人民政府可以下令释放她。宋庆龄与何香凝于是联名写信给陈璧君。
陈璧君先生大鉴:
我们曾经在孙中山先生身边相处共事多年,彼此都很了解。我们十分尊重你,对你在抗战胜利后的痛苦处境,一直持同情态度。过去,因为我们与蒋介石领导的政权势不两立,不可能为你进言。现在,时代不同了,今天上午,我们晋见共产党的两位领袖,他们明确表示,只要陈先生发个简短的悔过声明,可马上恢复你的自由。
陈璧君不认为自己有罪,又倔强好胜拉不下悔过的面子,所以拒绝了宋庆龄、何香凝的善意挽救:“我固守受审时公开宣布的立场,对日本的和与战都为救国,属殊途同归,无罪可言,无罪可悔,但愿在牢房中送走最后的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