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一 月移花影来 花落花又开
月移花影来 花落花又开
旭日的金光,射散了笼罩在江面的轻烟样的晓雾;两岸的山峰,现在也露出本来的青绿色。东风奏着柔媚的调子。黄浊的江水在山峡的紧束中澌澌地奔流而下,时时出现一个一个的小旋涡。
盛子墨正是花样年华,二八佳人。一米七五的高个子。穿着两肩上是镂空的明黄色短衫,下面是浅灰色过膝的长裙,饱满地孕着风,显得那苗条的身材格外娉婷。她有披肩的长发,一对乌光的鬓角弯弯地垂在鹅蛋形的脸颊旁,衬着细而长的眉毛,直的鼻子,顾盼撩人的美目,小而圆的嘴唇,处处表示出是一个无可疵议的东方美女。如果从后影看起来,她是温柔的化身;但是眉目间挟着英爽的气分。她默默地看着这景色,山川的壮丽早已洗净了她的心胸;空荡荡地毫无思虑,她沉醉在这大自然中。
这次从美国回北京的家乡看看,更想看看生养她的大好的山河。盛子墨出生在北京,七十年代末。祖籍是浙江绍兴。当她呱呱落地,她那个奶奶一听说是个小姑娘,回头就离开了医院。他的父亲沉默无语,在那只能生一个的年代,他也失望的转身了。
在她两岁时,外婆接她到了自己的家。白天日托,晚上接回家。她的妈妈在她出生后,就离了婚。他父亲想要男孩子。孤单的妈妈盛榕决定出国读博士。墨墨就在外婆家安家了。
父亲的遗弃并未让成长中的墨墨心灵扭曲或性格偏差。盛榕感谢自己的父母对墨墨的爱护,及赋予她的良好教育。
当盛子墨五岁那年,与妈妈在国外团聚了,正好是她上小学的年龄。接踵而来的是接外公外婆来国外团聚。全家又在一起了。墨墨的学习非常好,头脑聪明,动手能力很强。十年里,墨墨的成绩一直在年级里占前三名。外公外婆都是北京某大学的教授,一直抓紧时间给她上中文课,她不仅能讲一口流利的中文。还能读小说,与外婆讨论红楼梦。墨墨对中国文学情有独钟。还有一年她就要上大学了,她选的是医药学,做自己的主修课。第二语言是中文。她觉得,自己是中国人,多么想看看故乡的大河山川,于是就有了上面她游长江的画面。。。
墨墨终于要上大学了,她拿到了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的录取通知。但她不想去North Carolina.她去了Johns Hopkins School of Medicine in Baltimore Maryland。她一个人到东边读书了。
一年后,墨墨给妈妈写了一句text message“妈咪,我恋爱了。他是我的同学。名字是Scott Orteness”
假期间,墨墨带着他的同学回到加州,妈妈一看,是个洋人。高大魁伟。很有礼貌。墨墨介绍:“他是英国第二代移民。我们俩在那边租了一套两房一厅的apartment。房租只是加州的三分之一。”妈妈觉得女儿长大了。
医学院从一年预科,到毕业五年。墨墨面临着再次选测,Scott家决定回英国住几年。Scott想随家回英国。就申请了牛津医科院的硕士,并得到了录取通知书。他曾邀请墨墨一起到英国,墨墨想到了妈妈和外公外婆,还是拒绝了。她很伤感,与scott相处了三年多,感情应该很深,却没有深到处处相随。也许是文化差异,scott想起去英国读医学硕士,当然一定要把医学博士也读完,心里十分兴奋,期盼。他觉的墨墨自己选择了留在美国继续读医学硕士和博士,本身就没想与他结婚,那么他当然也不必伤感。却不知他的离去在墨墨心理造成的伤害,和对爱情的失望。
Scott飞英国了,这是离别的时刻,也给他们这一段感情画上了一个休止符。临走前,Scott 在墨墨耳边说:"I love you,waiting for you there."墨墨却说:“move on, Scott! good -bye!"
墨墨回到他们俩租的apartment,一间房已经空了下来。她准备再找一个女同学合租。。。
同时,墨墨收到了她导师的通知,要她到办公室谈话。为了表示对导师的尊重,墨墨精心的花了淡妆。穿上深蓝色的西服裙,合身的小西装。手提着top up。轻轻敲门,一声的低沉的男中音传出:"come in please!"墨墨走了进去,那是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人,自我介绍:“I'm doctor Robert Adams ".经过介绍得知他是第三代德国移民。哈弗大学医学院拿的医学博士。在Duke University School of Medicine 任教八年,在这里任教只有两年。墨墨在这里又整整学习了八年年。拿到了医学博士学位。
在前三年,墨墨一直忘不了Scott,就过着闲云野鹤的生活。没有再碰上自己喜欢的人。每当假期,就回加州的家探望妈妈和外公外婆。
三年中墨墨发现她的导师是一个单身。曾经有过一段两年的婚姻,却没有孩子。他是一个工作狂,医学痴。经常带着她在美国国内各州医院巡回。也经常去欧洲开学术会议,或讲学。大部分时间是带她在身边的。她在一次去英国,见到了Scott. Scott竟然把他新女朋友介绍给墨墨。墨墨心里颇为尴尬,从此,她心静了。想自己应该move on 了。
墨墨在研究生第四年时,已开始读博士了。导师换了另外一位。
在一个黄昏,她在读一篇医学论文时,收到一个短讯,是前导师Robert写的 。问她是否愿意和他一起吃晚餐?。她问是什麽晚餐?意思是如果西餐厅,她需要着晚装。Robert 回答今日随便。周末想请她参加一个医学界大佬们的party。那时就需要正式着装了。
于是墨墨穿着白底子碎花紧身上衣,牛仔裤,运动鞋。非常清松的走进餐厅,那高挑修长的体态,一身儒雅的气质顿时让人眼睛一亮。Robert被这美丽的东方女孩吸引了,或者说着迷了。于是一场爱情,就在一朵花开的时间里,悄然萌生了。
墨墨一开始感到很拘谨,慢慢习惯了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对他也很有好感。但,Robert比她大二十岁。相处了半年,在Robert的请求下,墨墨搬到了Robert的房子里,开始了与他同居的生活。
墨墨又给妈妈写了一条text message:"妈咪,今年我二十五岁,与Scott分手四年了。现在我又碰上一个让我动心的人,他就是我的前导师Robert Adams。他比我大二十岁,有一次两年的婚史,没有孩子。我已搬到他的房子里与他同居了,如果相处的好,会考虑结婚。”
在国外,妈咪能说什麽呢?所有的一切,女儿都有自己的主意。只能祝福她,让她照顾好自己。况且自己也在几年前就再婚了。盛榕有了归宿,她的父母就想回北京了。她送父母回北京了。如今中国美国两边跑。在这次回国前她准备到Maryland去看看女儿。
一年后,墨墨与Robert正式结婚了,但一直没有孩子。直到婚后三年,经检查,Robert 查出不孕症。墨墨说她不在乎,可以领养小孩,或养宠物小猫咪小狗也行。但Robert说不可以,墨墨还不到三十岁。还可以生养,提出了离婚。墨墨觉得大概Robert 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生活,就同意了离婚。Robert离婚后,毅然去了中美洲。墨墨拿了博士学位后,在加州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回到了西部,与妈妈近了许多。
就在三年前,在墨墨三十二岁时,她在自己的工作单位碰上了一个对她一见钟情的男子。北欧移民,他是主修生物化学的博士。和墨墨年纪相当。相处了两年多,他们订婚了。北京出生的美国人,美国长大的北京人,盛子墨再次绽放出青春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