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濡以沫(五)
我与乔治的恋情无疾而终了。在渥太华这家公司工作了半年左右,我得到了一个多伦多大公司的面试通知。我刚毕业找工作时把简历post在各公司招聘网上,当时大海撒网般地投,自己也不记得都是哪些公司,没想到八九个月后竟还有公司忽然又搜出来招人了。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面试,两轮下来基本上就定了。起薪给了五万六。比第一份工多了三千块,每月发到手比原来多一百多。那我也接了。我看他家福利和退休计划还可以,另外也想在大城市生活一段时间。大城市拥挤繁忙节奏快,可也有吸引人的地方,尤其是年轻人。文化上比较发达,各种博物馆剧院,各种不同风格的酒吧,演出,歌星演唱会,想要参与的话很方便。我记得刚住到多伦多不久就看了场百老汇的<歌剧魅影>,后来还赶上一次马奈的画展,十几副名作从巴黎运过来在多伦多的皇家艺术馆展出,象这样的全球巡回展出或是表演,在加拿大只会在文化最发达的一两个大城市,多伦多蒙特利尔,有难得一见的机会,这就体现了大城市的好处。
我把搬离渥太华的意愿说给乔治,他非常惋惜,不过当然也表示以我的意愿为主,他不干涉,也不做过多地挽留。也许是他习惯了女士有优先决定权的做法,也许是他感知到了我对这份感情并没有全身心的投入。
在我看来,和乔治共度美好时光时,脑子里时不时的有陈彦的身影在闪动,是件很冏的事。虽然这样的干扰并不经常发生,可也足够减低这份感情的美好程度了。我认为的爱情是"我的心里只有你。"直到今天我也这样认为。当我人在乔治身边,当他尽力在满足我的愿望需求陪我玩时,我脑子却在想着另一个人,对乔治也不是件公平的事。他值得有个女人把他当做唯一,就象我把陈彦当做唯一一样。不止是因为陈彦在我遇到乔治之前,可能文化在这里面也的确起了些作用,使我和他不能达到那种深度的默契,那种两颗心贴得很紧的,随心所欲的自在感。我和乔治经常聊天,俩人都有很多趣事可聊,尤其在几杯酒下肚后。我现在还记得俩人蜷缩在沙发上,每人手里一个大酒杯,威士忌杜松子伏特加,电视上放着租来的录像带,那时有很多租录像带影牒的连锁店,现在都倒闭了,我和他边喝边聊,瞟几眼电视然后八卦花边新闻。他会兴高采烈地说很多好玩儿的事,高中时和同学追星,留的明星头,披肩发,so dumb,经常把自己逗得哈哈大笑,而我却没觉得这有多可笑。他笑起来的样子很可爱,单纯简单,阳光灿烂,无忧无虑。越是这样我心中越是泛起丝丝愧疚。因为我不可抑制地想起我与陈彦同居时,同样地窝在沙发上同样的酒,同样的肥皂剧,我俩一拍即合地耍着贫嘴相互揶揄又相互逗对方开心的样子。我还给陈彦说过单口相声哩!他说我京片子讲起相声段子最有味道,我要他每听完一段给我买个麦当劳的甜筒。很快就吃腻了,改成一根哈根达斯,他就不听了。有一次他趴桌子上画画。他就一光秃秃的双人床,一直没买床头床尾,一个是没钱另外他也没找到合他心意的,结果最终他打算自己做一个headboard。他自己画图纸尺寸,到home depot租工具,买木料让店员切。画的时候我在旁边磕瓜子,给他添乱。"别描了别描了!再描美人变张飞,张飞变怪石,怪石变大树…"他刚开始还没反应过来,抬起头张着大嘴傻乎乎看着我,过两秒扔下笔跳起来就要饿虎扑食,我尖叫着在房里乱跑,他扑过来把我按在床上边挠我的痒痒肉边发狠亲我。我狂笑连眼泪都笑出来了,他好不容易放了我,又觉得意犹未尽太便宜我了,找茬挑我的错:"叫你不要吃大蒜!还吃!"我那瓜子是蒜香味的。我摇着脑袋跟他叫板:"就吃,怎么着吧!有本事别亲我!"他泄了气:"那你还是吃吧。"
在他面前我不用端着藏着拽着,我象淑女象荡妇,是天鹅是塘鸭,是高雅是俗气,都行。他受不了就直接说出来,"又吃韭菜馅包子!真难闻!","这裙子颜色不配你。穿上象村姑。","就你这发式,头上可以架两只麻雀。"我要不翻白眼要不嘻皮笑脸,要不损他几句,谁都不用担心说出去的话会起什么不良反应,因为彼此已经熟悉到了骨子里,有一种无底线般的安全感。我不需要他捧着我夸着我敬着我,和亲密伴侣说话之前还要字斟句酌是件很累的事。即使那话很甜蜜,也说明俩人关系有点远。抛开长相性格头脑学识,他喜欢的是我这个人,不管我是穿No.5还是满口蒜味,是事业有成还是碌碌无为。反过来他在我这里也一样。剥离了所有的外在因素,相貌技能身份地位,这个赤裸裸的肉体凡胎,能给予我别人都给不了的感觉。
感觉,真是种不可思意的东西,毫无道理可言。它不会因为这个人有钱有地位有高智商,你对他的感觉就自动增值,也不会因为这人一无所有,就觉得他缺乏个人魅力。这真是一个十分个性化的判断,每个人都不一样。实际上除了我,我那些同学都不觉得陈彦有多少个人魅力。按一个台湾女同学的话,"长的象钟汉良,小鼻子小眼,没什么特别。"那时候钟汉良做歌星才刚出道,瘦小枯干的在台上又唱又跳,走青春偶像路线,看不出什么前途可言。大众审美还是琼男郎,或是欧美男人这种"刀削般的脸,棱角分明的五官,羽翼般的睫毛,海蓝色的深邃眼眸…"即使是钟小哇本尊驾到,八成也没人多看一眼。可就这么一个貌不出众的男人,却能让我感受到那种不曾有过的踏实感,归属感。他好似耳语的说笑声,带着他的气息,一下下吹到我脸上。他什么都不做,只随意斜坐在沙发上,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去靠近他。把一侧的脸颊贴靠在他膝上,他边玩电脑边轻轻抚摸我的头发,我的心就象找到了归宿,有种满足后的倦怠感,宁静感。像躺在满是青草气息的绿地上,有春风温柔拂面,又像躺在落日的沙滩上,有温暖的潮汐漾过小腿。
这种情况下我无法再和乔治进行下去。即使不换工作,我想我也会主动离开他了。这样不能完全投入的恋爱,对他也不好。他应该也知道我换到另一个城市意味着什么,虽然没有挑明,还是坚持要帮我搬过去,看着我安置下来再回渥太华。这两个城市距离五百公里,单程开车四个多小时。他开车把我和我的东西搬到多伦多,在我租的房间里住了一晚,我记得他对我找的地方很满意,说你的房东看起来人很好,这下他可以放心了。第二天一早他开了回去。那是我们的最后一晚。
他走了以后的那天清晨,我看着陌生冷清的房子,自己为数不多的东西,心里涌上一阵强烈的孤独感。没着没落儿的。我发了好长时间的呆,调整好情绪,决定暂时先不考虑交男朋友了。在没有完全忘掉陈彦之前,和谁交往都是不负责任。乔治离去的背影模糊出现在我眼前。不管他怎么想,他是否自愿,我还是觉得我忽悠了他。
同时爱上两个男人的能力,看来并非人人都具备的。理论上也许存在,只是对我这样的人来说实现起来太难。首先两个男人给我的感觉要是一样的,这个发生的几率已经很小了,然后我爱他们的程度也要是一样的。我一颗心要住进来两个人,对谁都饱有爱意激情,对谁都做到不偏不倚,不厚此薄彼,对谁都真诚地爱上,不把任何一个当备胎,不忽略任何一个的感受。我谈不了这样的恋爱。后来我结婚十多年了,对陈彦的激情和浪漫早已消失,有男人来向我示爱,我依然谈不了一对二的爱。这个"二"们的感受怎么也得顾及一下。
也许是老天垂怜,也许是我们命不该绝,就在我搬到多伦多的第四天,我收到了陈彦的email。自他走后半年,我们从未有过任何联系。他是真的想让我忘了他开始新生活,我也知道他这个意思,另外自己当时的确也是想看看和别人是否真能修成正果,所以也不主动和他联系。搬家后那两天一直处于昏昏噩噩中,一切都是新的,新住处新工作,新同事,新项目,事务众多应接不暇。他的email跳出来时,我以为我在做梦。那信并不长,几句话,说是他考虑很久,决定还是回加拿大定居,这里对孩子的成长最有利。这半年里他也在积极寻找类似的科研项目,就是他以前参与过的那种计算机辅助医学设备的开发,加拿大有两三家带医学院的一类大学有类似项目,他找到了一个多伦多大学的教授,相互交流几次后那教授给了他offer,和上次一样临时工,只是工资比上次还低,才只有三万二,连在读博士生都不如。那老板拉钱的能力实在有限。最后,他说如果我还想见他的话,能给他联系电话么。自他离去我毕业,我已无权住原来那间学校公寓,电话早就掐掉了。
他还不知道我也搬到了多伦多。那一刻我真是要感谢上苍。是巧合还是必然,我们重新又聚到同一城市,又有机会走到一起。
那次重逢是在多伦多机场。我跑去接他,虽然我当时还没车。我要他到了这边第一个见到的是我。他单手推着行李出来那一刻,我的泪水瞬间就流下来了。他怀里的小女儿头靠在他右肩上,早已睡着了。我就扑到他的左肩上,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胸口中一团高过一团的酸热浪潮怎么都抑制不下去。我感觉我浑身都在颤抖,头发根和汗毛都竖起来了,脸死死贴在肩头上,两只胳膊环住他的腰,贪婪闻着他身上熟悉的气味,就怕他又突然消失了。他宽厚的左手在我后背抚慰了很久,我才渐渐平静下来,抬头看他。看到他眼中有颗泪珠,越积越大,在快要掉下来时,他飞快抬手擦了去,又抱紧我,在我耳边不好意思地问:"你,还想…"
"这还用问么?"
他出发前通过email在机场附近定了个Motel,住一星期,以便他来了以后找房子。那时他还不知道我在这里。一周内他在多伦多市租了套一室一厅的"柏文"。港译的公寓。而我租的那个房间所在地,其实根本不在多伦多,甚至不在大多伦多地区这个圈里。所谓大多伦多地区,包括多伦多和其周边的几个城镇,包括东北部一个叫市嘉堡的town,再往北,与市嘉堡隔一条街的小城市叫万锦,港译:"麦咸",因为那城市英文名叫Markham。已经出了大多地区那个圈了。我就住那儿。这个小城市聚集了很多大大小小的高科技公司,IBM一个实验室就在那儿,是个被香港人炒地皮炒起来的新兴地区,刚住进那里的一两天,我觉得我根本不在加拿大,我觉得这儿是广州…郊区。街上走的车里坐的,绝大多数是香港人,到处都是粤语,即使是银行的个人理财顾问。你既不会英语也不会法语,你照样能在"麦咸"里生活的很好,因为那里的"官方语言"是粤语,随着大陆移民越来越多,后来渐渐变为普通话。到处是香港人投资开发房地产项目,有商业用有个人住房,而那时才98年。后来更了不得。97移民潮时他们先占领的是市嘉堡中部和北部,这已经和北京一个区的面积差不多了,很快就越过北面那条大街向北发展。那一大片空地当时象荒原一样,除了漫无边际的野草在呼啸的朔风下风吹草低外,什么也没有。我找工时,一进"麦咸",感觉特象国内城市的开发区,工业园,一块块白积木一样的四五层楼,楼前有绿地,没什么茂密的大树,路上也没几个人,风沙铺面。我那房东梁太,一个刚三十岁的少妇,就是香港移民。和我来加拿大的年头差不多,一落地就买房子,那时万锦的一个"汤耗",亦即Townhouse,才只有十五万!全新的!门前连棵树苗都没有。而香港的一个很普通的小公寓,当时也值二百万港币。卖了一个香港的在这里买个大房子,还绰绰有余。十年以后这个做法被北京上海来的大陆移民重演了一遍。梁太的汤耗就在我上班的公司附近,走路可以走的到。在渥太华时弄了份星岛日报,铺天盖地的出租广告,乍一看不知所云。"士刁夾波治芒靓屋二楼光猛睡房举步巴士超市合全职少煮食…"搞清楚万锦那几条大街的香港名字,沿着公司所在地划半径,看了几处,最后敲定这家。楼上三睡房,其中一个是我的,与另一租客共用卫生间,房东主卧里有另一卫生间。但租客与房东夫妇要共用厨房。月租金三百。梁太不会说普通话,我也不会说粤语。相互用英语谈了几句,她对我很满意。象我这样的"单身女性,正职,无宠物,少煮食,"正是房东们的最爱。
我和陈彦没法住一起。这间十几平方米的房间只租单身,他来的太突然。若再早一点,可能我会签个一年的公寓合同,等他一起来住。另外我和他上班的地方离的实在太远。多伦多大学几乎到了安大略湖边了,我在他以北三十公里外的另一城镇。当时我还没机会去多伦多湖边那一带,所以不知道离的这么远,结果犯了一次傻。
他安顿下来那个星期的周末,说要来看我。我说你别来了,带着个孩子还没有车,不如我去看你。我也想看看他住的地方。他说他住多伦多一条叫YONGE的街上,因为那条街上有贯穿南北的地铁,交通方便。我一听还挺高兴。因为我在MARKHAM见过这条街,在我住的西边。他说他地址是YONGE街八百多号,我也不知道这条马路通到了麦咸是多少号,可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条路是通的。他说太远了,隔着好几千号呢,我还不以为然,说这边街道都不连号的,甭看数字吓人,其实跳的很快。就这么定了。我包好了饺子,打开地图,果然看到了一条纵贯大多地区南北的央街,似乎是把这个大城市从中劈了两半。我知道这之间隔了二十公里,可我想这点路不算什么,以前在中国在渥太华都有骑自行车两个小时到郊区玩的经历。我当时还没买车,正在物色。先买了辆挺贵的自行车,三百多快呢,性能好,每天骑到公司去,等下雪了再说。然后我就信心实足地从家出发了,带着一个装满饺子的饭盒,和一张地图。沿着"士刁"往西骑了40多分钟,才见到央街这条地图上宽广的马路。上次见到这条街是坐房东的车里,觉得离家没那么远,骑起来才觉得不近。感觉当时的多伦多比北京面积还大。九十年代末北京的大饼才刚摊到现在的五环。好在终于骑在这条路上了,希望在眼前。"路是对的,只要沿着这条公路一直向前,向前,我就能见到他。"我鼓励自己。又过了一个小时,路牌上的号降到了三千多。原来好多地方骑车是不通的啊,好几次都需要拐到别的小路上,转个弯再拐回央街,每次都停下来拿着地图找半天。我的脸上已经没有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焦躁。前不着村后不着店,想回头已经不能,唯一的选择只能是继续向前,沿着这条路,坚持住,就能找到你。又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站在他那幢百年老房的门前。我已经累的精疲力尽,饥肠辘辘。见到他时,忍不住哭了。也不是因为一路上自己的辛苦,而是他租的这套公寓,实在太破旧了。几处墙壁已经斑驳,整幢房屋散发出一股霉味,摇摇欲坠。这其实不是那种板楼,而是西式的所谓"小洋楼",红砖碧瓦的一百年前刚建时应是很漂亮豪华的,共三层好几个房间,早已被房主改造为一个个小套间,比如他住的顶楼,一个卧室还有个小隔间,号称"厅",还有自己的厨房厕所。我把包里的饺子递给他,他随手放在桌上,猛地将我紧紧抱在怀里。我的泪又流了下来。我果真沿着那条地图上清晰的道路,找到了这个值得我一路而来的人。
沿着这条路走啊走,就能找到你。这可能是我们这一代人年轻时最常见的,最普通的爱情。
他的移民身份还有几天就过期了。当时还不象现在这么宽松,是要每次离去都不能超过183天,才能留住身份的。
"你还想回来…真的,只是为了孩子么?"我在他怀里,终于忍不住地问。
"你知道答案的…为什么还问?"他搂着我,有点害羞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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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几张钟汉良的照片。我不是他的粉丝。只是文中的男主角的确很象他。
二十岁。
三十岁。
四十岁。
卖皮鞋的广告。再号称是不老男神,和20岁的旧照一比也比出年纪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