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忆妹妹二三事,往事不如烟
有人说道: “有哥哥的女孩很幸福”,回想往事,我都替我的妹妹感到幸福。
幸福之一;上有父母宠着,下有双兄罩着,妹妹就像个平民家的小公主,不但家务不做,自由自在,却时常丢三落四。中学时的某个数九隆冬,天空鹅毛大雪,地上路滑冰冻。晚饭后,妹妹发现一份卷子忘在了教室,第二天考试要用。我妈自然是碎嘴唠叨,数落不停。我弟一边穿衣服,一边呛我妈;“您哪那么多话,取一趟不就完了么?”没等我弟穿好衣服,我已经抢先一步,登上自行车,扬长而去。
幸福之二;我在高中时,我弟初中,妹妹小学。一日,我妈拿回两张北京展览馆的票,我老大,当然让出来。我妈那天不知脑子里搭错了哪根筋,大方的给了五块钱零用,那时一个学期的学杂费才五块钱。我弟别看没念成大学,人小鬼大,歪门邪道,敢做敢当。看完展览,两人跑到隔壁的莫斯科餐厅,文革中改名为北京餐厅,俗称老莫,大撮一顿。各位看官,您今天去老莫试试,看看几块钱能不能让一小碟最便宜的酸黄瓜下肚。两人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谁成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让同楼的邻居撞到了,特地来给我妈告状,一个中学生带个小学生去撮老莫,成何体统!我妈勃然大怒,臭骂我弟带坏妹妹。轮不到妹妹挨骂,她只不过是跟屁虫,但也要陪斗,我弟就是一个二皮脸,满不在乎,我妹吓的瑟瑟作抖。
幸福之三;妹妹十几年前查出乳腺癌后,手术,化疗,放疗,进进出出医院是家常便饭。我在国外,鞭长莫及,只能财务上给予相助。弟弟开餐馆,每每此时,我弟派两个服务员去伺候,他自己是厨师出身,亲自煲鸡汤做美食,不管啥时候,只要妹妹想吃,立马上路。人间真情无常,兄妹之情永驻。
幸福之四;也许算不上是幸福。妹妹上高三时,我已经大学毕业,弟弟也有工作,我俩兄弟搬出去住,一星期回家一两次,到家先陪父母说说话,聊聊社会工作单位里的事,妹妹马上就凑过来。我妈总是说我妹: 怎么没眼力见,还不给你哥去拿瓶可乐!妹妹屁颠屁颠的赶快去,刚刚放下,我妈又说我妹,你在这凑什么热闹,还不去做功课。我妹说,就听一会,不耽误。
呜呼!
鸡毛蒜皮,琐碎无数。
听者何足挂齿,说者眼眶迷雾。
陈年往事,历历在目。
情同手足,为何弃愚兄不顾。
天人永隔,爱莫能助,
我妹已在天堂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