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味LA]奥特莱斯国人多 华人照烧味道好
现在,我正坐在Ontario Outlets的“大食代”里,写这篇文章;我知道,“大食代”是一个品牌,某个东南国家的品牌。上海最早的先买后端着自己找位子的食档,就是“大食代”开的,所以打那以后,我管这种形式的food court一律叫“大食代”。
Ontario的这个奥特莱斯,是室内的,好象是加州还是全美最大的室内奥特莱斯;它是个巨大的建筑,开着车遶着它走一圈,也得开一会呢。这个奥特莱斯总共有十个入口,于是华人圈里亲切地称它为“十扇门”。
我刚从Coach里逃了出来,所有的顾客都是中国人,所有的中国人都不是只买个皮夹或挂件的,每个人都拎着好几个包,我算是见识到了。在这个奥特莱斯,我敢保证你每次都能看到中国孕妇,也保证可以看到坐在推车里的中国宝宝;中国人周末很少去郊游,有很大一部份中国人最爱做的,就是买东西。
我今天来,是为了二样东西。第一我想要个手包,可以放一个小的笔记本,二个手机,一枝笔和几张卡就可以了;对的,笔记本是可以放进手包的,不是因为我的笔记本新式,只是因为我的笔记本是不用电的,它是纸做的小本子。
我还要买双鞋,从我开始跑步至今,六年了,我一直穿Asics的,基本上每年换一双,只用于跑步,不穿着做其它的事。这不,前几天发现去年的那双里面的帮上破了,打算周末来买双新的。
对的,去年的那双也是这里买的,我还不知道洛杉矶其它还有哪里可以买到Asics的鞋;虽然这里有,但依然美中不足,美国没有2E的鞋码卖,就是脚掌比较寛的那种,我只能加大半码买普通款的。
为了一双鞋就要跑次奥特莱斯,还是蛮兴师动众的,其实家人要去买别的东西,只要叫她们带买一下就行了,可我还是挺喜欢这家奥特莱斯的,所以就来了。
有人一定会问:居然有男人喜欢奥特莱斯?奥特莱斯应该设立男人寄存点才对!
我绝对同意这句话,大食代就是我的寄存点,food court is my destiny!
据说男人购物和女人是大同相同的,男人想好要买什么,到了店中直奔主题,买了就走;而女人呢,到了商店中,要一家家地逛过去看过来,最后买了一大堆东西却偏偏忘了去时要买的东西。这个说法在我们家基本成立,只是不至于会把一开始想买的东西忘了。
问题来了,要是我们一家一起去奥特莱斯怎么办?
答案就是:把我自己寄放在大食代里。她们去逛,我在大食代吃东西,写文章,我的文章中,有好几篇是我坐在这家的奥特莱斯的大食代写的,还有更多的是在各种百货公司的大食代写的,或者里面的咖啡馆。
大家可能会猜想我每次到这里的奥特莱斯,就在大食代吃不同的档口,各种各样的味道尝过来。
然而,我并没有,我很喜欢“十扇门”,虽然离家挺远的,但我还是乐意开车过来,就是因为这里的一家食档。这里的大食代,总共有Cinnabon、Stone Oven、Panda Express、 Chipotle、 Chicken Now、Kelly's Cajun Grill、Charleys Philly Steaks、Burger King、Hot Dog on a Stick、 Sarku Japan、 Sbarro Fresh Italian Cooking、 Haagen-Dazs和Wetzel'ts Pretzels这么几家,大多数是到处可见的快餐连锁,而且在我眼里cinnabon和prezel压根就不能算是快餐,那只是个小点心罢了。
这么说吧,除了那些快餐连锁,我本来的确打算一档档吃过来的,问题在于我第一次来,吃了那家Sarku Japan,我就点了份套餐,一份有饭、有蔬菜、有照烧鸡的套餐,说是套餐,其实就是个饭盒,饭盒是分成三格的,应该大格放米饭,小格放菜。
他们从来不放这么放的,你付了钱,收银员就拿起饭盒,写上个号码,然后往她的左边传递,左边的人拿到,就在盒中盛上饭,他才不管要放在哪个格里呢,反正舀一大勺饭,往盒里一拍就是了。
他的左边,是一块大的铁板,先是炒蔬菜的,就在铁板上炒;再往左,是炒鸡块的,也在铁板上炒。炒菜的工具,是二个带柄的三角形不锈钢片,能铲能刮,也能盛东西,对的,就是你在日式铁板烧那里见过的玩意。
一路传过去,炒蔬菜的往饭上加一铲子蔬菜,炒鸡肉的再加一铲子鸡肉,就让客人自己拿了,连饭盒的盖子,都要客人自己盖,所以这家档口,连个小费罐都没有。
就是这么“粗制滥造”的玩意,有格子不用格子,肉把蔬菜全遮住,菜又把饭遮住,你想拍个照都没法好好拍。
端着盒饭,找到座位,打开饭盒,扒开鸡肉与蔬菜,先吃上一口饭。
哇,太好吃了,白米饭,很热很松很软,这绝对是懂米饭的人做出的饭!再吃蔬菜,绿绿的卷心菜与西兰花,恰到好处,带着几片胡萝卜,也好看。蔬菜应该是没有调味的,就让鸡肉的汁与其沾裹在一起,相当不错。从蔬菜的形状来看,应该是某种“擦片器”擦出来的,西兰花也是片状的,为了让其可以尽快地断生。
鸡肉,算是“照烧味”的,切得大大小小长长短短厚厚薄薄扁扁胖胖,反正各种形状大小都有,全无章法。然而,它实在是好吃,鸡肉应该是腿肉,因为腿肉便宜嘛!而且用胸肉也不至于切很如此的没有规则。鸡肉很嫩,裹着酱汁,很香,个别的鸡块边缘被炙焦了,反而更是香甜,噢,美拉德!
就这么一次,就让我爱上了这家,以至于后来的每一次,只要到“十扇门”来,我就把自己寄放到大食代,吃上一份照烧鸡肉饭。吃得多了,发现那家的员工,除了有一个烧钱板的墨西哥人,其他所有的,都是中国人,我估计就是用了个日本名字而已。
管他呢,好吃就行,这家好吃到让我丝毫不反感到十扇门去,当然,他也没有好吃到能让我特地开二十多英里去吃一回。
没有一家店能够因为“好吃”而让我特地开一小时车的,或者排一小时的队。
我早说过了,有那么些时间,我就学会它,学会怎么做。
附:回家查了一下,Sarku Japan在洛杉矶共有七家店,它是一家成立于1987年的快餐连锁,在全面至少有二百多家。可是,你从官网甚至谷歌来找,压根找不到任何创始人和老板的信息,最后被我在Bloomberg找到了公司的注册信息,董事长是James T. Chim,然后又找到这位在2004年作为Sarku Japan的founder接受过一个Chinese Canadian Entrepreneur of the Year,所以,我还真没猜错,这是家和日本人没什么关系的日本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