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啼笑皆非的辛酸故事 ——古华《色审》读后感
定居在加拿大的中国老作家古华当年以他的那本风靡全国,火爆畅销的代表作中篇小说《芙蓉镇》而荣获首届茅盾文学奖。我曾经也津津有味地沉醉于他从生活的春雨秋霜、峡谷沟壑中走来,为大家献上的一幅寓政治风云于世态民情的风俗画、一曲哀婉而又严酷的山乡民歌。
但是相对而言,我更喜欢古华那具有黑色幽默其实是味道很重的《色审》。老先生自称“为什么要选《色审》这篇名做书名?原也是想替它的出道不易鸣点不平。古今中外,大多数小说的内容,都难得离开男女情事。于是生出来两个贬意词:色情,情色。二词并无实质上的区别。从来女为悦己者容,由色生情,由情生色,天作之乐,何罪之有?男人一个个像髅,女子一个个蓬头垢面,衣宽裤肥,就耳清目淨,天下太平?读遍三言二刻古今小说,水浒红楼金瓶梅,何处无情色?当然情色绝不同于淫秽,赤裸床戏。有情有色,是小说所以迷人的艺术境界。”
《色审》说的是某省某县有个鸳鸯山公园,山林五千亩,野花十里香,自不免有些旷男怨女,做爱无处,便携手深入个林草密处,来个颠鸾倒凤一番。
当地的公安单位,首要任务之一,便是捉这种奸、抓这种野鸳鸯,以“端正社会风气”,来个什么“五讲四美三热爱”。有天生意不好,只抓到了一对狗男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就分开审讯,男警审讯男方,女警审讯女方,结结实实、详详细细地审他个过程细节,妙就妙在了这里边。
这对野鸳鸯,男的未娶,女的未嫁,一个身强,一个力壮,一个饥渴,一个难耐,一个心甘,一个情愿,既非强迫,又非买卖,偶尔碰在一起,碰出火花来,便相约入林,来个翻云覆雨,也是人性之常,又干国家、社会、党、家庭何事?可是上面高官们,容许自己到处打野食采集花摘蜜,却不容许他的子民作正常的生理发泄,因此这一方面抓得特别紧,简直以孔孟圣人之道,来准绳他的万千子民了。
于是男女公安就分别来做起《色审》笔录来,不仅要他或她个人将当天做爱的情节、动作、细处,巨细无遗地交代清楚,甚至也要各人将他十几、二十几年前以来的性史、性经验,也要如实招来。男的何时开苞?女的何时被破瓜?过去有过几次?每次的对象是谁?对方的身份如何?私处有何特征?有何怪癖嗜好?自己当时的反应如何?都要一一交代清楚。审讯过程中,又不时插入警方对当事者的训诫用词,如党的政策、党的思想、党的口号等等,又动辄以反革命政治犯、乱党乱军、亡党亡国等罪名,来恐吓这只不过打了一炮的野鸳鸯。其审讯过程,谈话内容,足以令人喷饭绝倒,大笑三天。
透过《色审》,我自会理解古华的初衷,其实压根儿就不是以宣扬所谓的“情色”为能事,实为一部国人令人啼笑皆非的辛酸故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