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坟坑又称“麻礼”,一般选址在清洁、安静、向阳和土质较好的地方。亡人的墓穴为南北走向,长约两米,宽约一米,深两米多,称为“明坑”。然后在坟坑的底部向一侧另挖一个窑洞,高约一米,长宽以亡人的身体为度,回民称为“喇哈儿”(阿语)。送“埋体”的众人来到坟地以后,要齐心合力把“埋体”抬到坟坑前。由阿訇在一边念《古兰经》(又称“下土经”),将亡人“下土”之前,先由亡人的亲人下到坑里查看一下里面的情况,有些家属由于担心地下的虫蚁侵蚀亡人,还会提前在“喇哈儿”里撒些冰片、樟脑和花椒,也有的给亡者做一个香料枕头,亡人的亲属对坟坑的情况表示满意后,就可以下“埋体”了。众人将亡人从“埋体匣”里抬出来,解开“卡番”两头的疙瘩,头朝北、脚向南,提住两头缓缓放进坟坑,由站在坑里的两人轻轻托住亡人的头、脚、腰三处,面向西,停放进“喇哈儿”里。最后把事先准备好的土坯或砖将门封死。也有人还要添加一块比窑洞大一点儿的木板或石板,牛街人称为“喇哈儿板”,预防填土时把砖挤倒。这时由阿訇念《古兰经》,由亡人的长子或孙辈带头开始用锹回填土,其他人跟进。坟坑填满以后拍实,高出地面的部分要呈马脊形或长方形,明显区别于汉族人的圆坟头。等大家跪听阿訇念完《古兰经》后,接“都哇”,全部葬礼就算结束了。在这个过程中,亡人亲属忍不住会泪流满面,泣不成声,与亲人永别的悲伤是可以理解的,但遵照教规不许在坟地里失声嚎啕大哭。
近年来,地处石景山区的芦井回民公墓也凸显土地日益紧缺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已经不在按旧俗挖“喇哈儿”安置亡人,而已改为“伐旋”。挖好“明坑”后,用砖整齐码砌在坑的四周,再放入亡人,上覆水泥板,再回填土。须要强调的是,回民亡人必须放置于土地之上,不用棺木,只用白棉布包裹。也严禁入土时陪葬任何物品,不论你是多么富有,连一根针都是不允许的。过去到坟地送“埋体”回来,亡人的家人都会招待众人吃一顿颇为简单的便饭,像油香和炖牛肉等,现在牛街人“上楼”之后,由于空间狭小,已改为在饭店设便宴。
回族实行土葬尽管是个古老的习俗,但它的现实意义在于,即遵循了伊斯兰教有关丧葬的规定,又符合现在的科学原理和卫生标准。让亡者裹棉穿布,卧土而眠,正好顺应了人从土中来,又到土中去的自然法则,不污染环境、不传播疾病、也不挤占人类的有限空间。而薄葬速葬的意义更为明显,在亡者生前竭尽抚养赡养义务,亡故后丧事简办,不铺张浪费,才是对亡者最大的慰藉与孝道。牛街人常说:活着不孝,死了瞎胡闹!就是言简意赅的真理。
以上“洗、穿、站、抬、埋”的过程并不是牛街回民丧葬礼仪习俗的全部。按照牛街回民的习俗,亡人离家入土以后的四十天内,亡人曾经住过的房间要开着门,天黑后要点灯。穆斯林认为,亡人去世仅是肉体的消失,他的“罗罕儿”(灵魂)并未离去,只有过了四十天后,才会离家而去。所以亡人的家人和子孙也要带孝至四十天或百天之后才可去除。亡人去世七日、四十日、一百天、周年和冥记(亡人的生日),还要请阿訇念经祈祷,或到坟地“游坟”(探望)。有些富裕人家为了祈祷真主,表达对亡人的追思,也有在上述日子里宰牛宰羊的,然后把肉(称乜帖肉)分成若干份,送给众亲友。牛街回民的丧葬礼仪还包括施舍钱物,亡人入土的当日,家人要拿出钱物(多少不限)“出散乜帖”给礼拜寺、阿訇乡老、坟地帮忙的和穷苦人。这些支出往往要占整个丧事开支的相当一部分。
伊斯兰教主张“厚养薄葬”、“葬惟从简”、“三日必葬”的基本原则,反对挑选吉日、大操大办、劳民伤财和一切不符合伊斯兰教规定的做法。但是近年来,由于教规、教义宣传不力,以及受整个社会奢侈靡费风气的影响,许多有悖穆斯林习俗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在回族青少年中更为明显。如大办丧事、大摆宴席、去坟地不冲不洗、穿红带绿、涂脂抹粉、摆供品、献花圈、修豪华墓地、立雕有动物的墓碑、在碑上贴照片等等,都是不附合回民丧葬礼仪习俗和背离穆斯林宗教信仰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