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梁换柱的崇祯皇后本应是谁?----明末党争“五”大案之拨乱返正(十五)
要想知道崇祯的皇后本应是谁,只要找出信王选妃决赛中的另外两人是谁就可以了,来看史料:
《烬宫遗录》:“周后选入宫,名在第三。懿安见其丰容端丽,特拔之为信王妃,故正位后深德之。袁田二妃同选于朱阳馆,后亲下聘礼迎入宫,袁居翊坤宫在西,田居承乾宫在东。”
《明史》:“庄烈帝愍皇后周氏,其先苏州人,徙居大兴。天启中,选入信邸。”
《明宫词》:“天启中选妃,(田)入信王邸。信王入嗣,(田)册礼妃。”
可见天启年间与周奎女儿一起参选信王妃的最后两人是田秀英和袁妃,那么究竟谁是第一呢?
选后妃首先看长相,要“容貌端洁,德性纯美”;其次就是看才华,要“试以书算诗画诸艺”,而田秀英不但“秉绝代姿容,具希世俊美”,而且才艺超凡,琴、棋、书、画、刺绣样样精通,还善骑术、蹴鞠,其才貌即使是惜墨如金的《明史》也破例为她写道“生而纤妍、多才艺”,就连拼命诋毁污蔑田秀英的东林党吴梅村也不得不承认她的“丰容盛鬋固无双,蹴踘弹碁復第一。上林花鸟写生绡,禁本钟王点素毫。”很明显,这才貌第一的只能是田秀英,而周奎女儿就连袁妃都比不过,劉昭妃再作弊也只敢在半决赛中将其排在第三,可见周氏比田秀英差得有多远。
原来半决赛选出的第一名是田秀英!如果不按皇太子选妃的 “选一陪二”的 三人进入决赛,而是依照藩王选妃的“选一陪零”的只能是半决赛第一名单独一人进入决赛的规矩,那么排名第三的周奎的女儿根本就没有资格进入为信王选妃的决赛,唯一能够进入决赛的只能是第一名田秀英!
真正的信王妃本该是田秀英!
可是有人却说:田秀英和袁妃根本没有参选信王选妃,她俩是信王成婚以后,由周后另外选出的小妾。因为《天启实录》记载:“六月二十一日壬辰,以信王婚礼,命诸王馆选择女子。选中大与县民周奎女”,而《烬宫遗录》的记载是:“袁田二妃同选于朱阳馆,后亲下聘礼迎入宫,袁居翊坤宫在西,田居承乾宫在东。”周后选于诸王馆,田袁选于朱阳馆,三人完全不可相提并论。
那么,这种说法是正确的么?
当然是错!很遗憾,她们被《烬宫遗录》误导了,这里有两处错误:首先,“朱阳馆”是根本不存在的,是《烬宫遗录》捏造出来迷惑人的。
明代处理王族和入宫事务,无论是为皇子选婚选淑女、为公主选驸马,还是拘禁皇室叛王、培训命妇入宫朝贺的礼仪,都是用诸王馆,其记载随处可见,摘选如下:
《大明会典卷之二百二十五》:“凡驾诣郊坛、及亲王出府之国成婚、开设举场、修设斋醮、发送宫人。率领火甲供事。凡选妃。礼部仪制司行各司选报该管地方良家女子、送诸王馆备选。”
《明史 志第三十一 礼九》:“凡选驸马,礼部榜谕在京官员军民子弟年十四至十六,容貌齐整、行止端庄、有家教者报名,司礼内臣于诸王馆会选。”
《建文皇帝遗迹》:“佥举以实闻,章皇帝诏厚养于诸王馆中。未几,一夕暴卒,众皆疑其遇毒也,后命以公礼葬于郊外。”
《明武宗实录卷之六十六》:“五年八月○甲午○太监张永远自宁夏献俘……上戎服御东安门,文武诸大臣候于桥东。寘鐇及亲属十八人有旨:送诸王馆领系。”
《明世宗实录卷一百十九》:“嘉靖九年十一月○辛卯礼部奉旨采选淑女于京城内外得一千二百五十八人请行钦天监择日送赴诸王馆。”
《明神宗实录卷之五百八十三》“万历四十七年六月○辛未 上谕 桂王妃搬移诸王馆。”
《万历野获编》:“【命妇朝贺】明制三品以上命妇,遇太后中宫大庆元会令节,例得朝贺。先三日赴诸王馆习仪亦然,此闻之故老者。”
《宛署杂记二》记载,为万历皇帝大婚选出的各地淑女都会送至京师的诸王馆,“奉敕至诸王馆选婚,宛、大两县带领女子稳婆候选,各省淑女七位,各母随住诸王馆供奉外,其各女父并从人俱会同南馆安住。”
《酌中志》载:“凡诸王馆,选中淑女,候钦差某封,某位娘娘亲到元晖殿。选不中者,送出。凡选中者,或后或妃或王妃,皆先居于此,以便次第奏,举行吉礼也。”
诸王馆的位置记述见《日下旧闻考》卷三十四引《悫书》:“皇极门外两庑四十八间,除旷八间,实四十间。东二十间为实录、玉牒、起居诸馆,及东阁会坐,公揖在焉。西二十间,上十间为诸王馆,下十间则会典诸馆也。定王书堂在西第六间,为读书处,第五间悬先师孔子画像,四配侍侧,盖摹吴道子笔也。及永王出阁,因移定王第四间,而永王在第六间。”其方位就是今天的北京东城区帅府园东口的已拆除的豫亲王府处。
而且,藩王在大婚后只有在嫡妻生不出儿子而且年过25岁的情况下才能打报告请求纳妾,根本不可能在短短的几个月内就又另行征选侧妃。明初对宗室的媵庶的征选和名额的限制难以查到,很可能是没有。但是从孝宗开始,则可看到明确的规定,《礼部志稿》 :“郡王除正妃外,妾媵不过四人,镇国、辅国将军除夫人、奉国将军除淑人外,妾媵不过三人”,并且不允许强买民间子女,根据《宗藩条例》的规定,只有在嫡妻无子的情况下,才允许选娶妾媵“为嗣续之计”。而嘉靖皇帝则在嘉靖二十三年制订了更加具体严格的藩王选妾的审核:藩王们上奏请求选妾媵时,“必明开年纪若干,有无嫡子,及曾否娶有几妾, 系礼部查明,果系乏嗣及例应娶者,方与行文,覆勘是实,方许选娶。例外滥收者,听礼部题奏,革退。”嘉靖三十一年又规定“世子郡王选婚之后,年二十五岁嫡配无出,具启亲王转奏长史司仍申呈巡按御史核实具奏于良家女内选娶二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则止于二妾。至三十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选足四妾。长子及将军中尉选婚之后年三十岁嫡配无出照例具奏选娶一人,以后不拘嫡庶如生有子则止于一妾。至三十五岁复无出方许仍前具奏。长子将军娶足三妾,中尉娶足二妾,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 而且还要求“各王府每年备将妾媵姓氏来历,并入府年月,攒造文册送部,其子女生年月日,并名行次,即注本妾项下,以备名 封查考。但有不遵明例,或年未及而预陈,或巳生子而复娶,将本宗参奏,罚治所生子女。中尉以上照滥妾例行。庶人不给名粮。” 万历十年,经议准遂成定制。
再看《酌中志》记载:“万历二十九年九月十八日二更,传谕内阁:皇长子及诸皇子册立冠婚,敬奉圣母命蒙嘉许,卿等传礼部择日具仪行礼。至十月十五日册立光庙为东宫,封皇三子为福王,皇五子为瑞王,皇六子为惠王,皇七子为桂王,实允首辅沈相公一贯之揭请,始施行也。光庙大婚礼成之后,自孝元郭皇后外,未有举生者。至三十一年十一月,偶有“国本攸关”之事,神庙震怒,亲降特谕,以释中外之疑。继将生光正法,以杜谗惑之口,仍特命光庙多选淑媛以侍左右,实从先监陈矩之密请也。”就是身为皇太子的朱常洛也只能在大婚两年后,因为年已21岁却还没有儿子才被允许再选淑女,而16岁的信王刚刚大婚没两天就又申请再另行征选侧妃,这在明朝的制度上是完全不被允许的,而且从上奏申请à核实审议à批准à选妃à迎娶的执行程序上看在短时间内也是根本无法实现的。“丁卯天启七年二月三日庚子,信王出府成婚”,仅仅六个月后天启皇帝驾崩,信王朱由检离开信王府入宫登基为帝。所以“天启中选妃,入信王邸”的田秀英和袁妃参加的只可能是天启六年六月二十一日在诸王馆中举行的信王选妃,田秀英和袁妃就是与“天启中,选入信邸”的周奎女儿同时进入选妃决赛的前两名!
再看作者不明的《烬宫遗录》的记载:“袁田二妃同选于朱阳馆,后亲下聘礼迎入宫,袁居翊坤宫在西,田居承乾宫在东。”其他作者明确的史书清清楚楚写明田秀英是天启年间通过选妃进入信王府的,而不是在崇祯登基后才被周后迎入皇宫的,是“选入信王邸”而不是“迎入宫”,虽然只是几字之差,含义却是天地之别!《烬宫遗录》居然先是通过伪造了“朱阳馆”将袁田二妃与选妃的诸王馆割裂开,又通过写“周后亲下聘礼迎入宫,袁居翊坤宫,田居承乾宫”将袁田二妃又同信王府割裂开,从而成功地制造出周后是独一无二的天命人选的假象。就如同黄宗羲主笔的满清官修《明史》故意将“田贵妃”和“袁妃” 的品阶颠倒地写作“田妃”“袁贵妃”以制造出田秀英阶位低于袁妃的错觉,以掩盖周后肆意欺凌羞辱田秀英的事实真相,详见前文《红楼梦中“造衅开端实在宁”隐藏的历史真相》。为了掩盖信王选妃中周奎女儿作弊上位的真相,这个不敢公开自己姓名的作者短短一句话连撒两谎,够拼够无耻。
真正的信王妃、真正的崇祯皇后本是容貌无双、才华绝世的天香美人田秀英,却被操纵选妃的东林党偷梁换柱。为了掩盖真相,东林党处心积虑地歪曲事实、颠倒黑白,而这“假作真时真亦假”的错误终将让明朝付出难以挽回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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