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去来兮”随笔(6)游子回国须知
“归去来兮”随笔(6)游子回国须知
快乐玉子
在多伦多时看到一则新闻,外籍华人因回中国没有去公安局办理临时户口,出境时被罚款人民币五千,还因此误了登机时间。
一到上海便向小妹打听此事真假,她一头雾水。
同楼的邻居从美国回来已有月余,听小妹问起,好生诧异。“没人通知我啊?”
看来要核实此新闻的可靠性。必须亲自跑一趟公安局。我可不想冒被罚款和误机的风险。
带上我们的加拿大护照,出入境卡。为证明住处地址还带了小妹的户口本。
一早来到公安局。接待我们的是位年轻女子,白白静静且斯文温和。
“你们怎么没在当天来报到啊?”态度礼貌且不失严肃。
“没有人通知当天要来,更不确定是否该来。这不,一过周末,我们就过来咨询啦。”我耐心解释。
“看看你的入境卡,上面写得清清楚楚。不按时报到要受处罚的啊。”她不动声色地说。
我仔细一看,果然入境卡反面有文章。芝麻绿豆般大小的字写道:“凡已入籍的海外华人,若留宿在中国亲戚朋友家,必须24小时内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
当时入境时,光顾填正面的表格,谁会想到反面还有内容。突然想到同楼的邻居,看来粗心大意的还不止咱们两个。
不想挨处罚,赶紧为自己申辩。“字太小,老花眼没看清。再说,星期五晚上才到,第二天是周末,以为你们不办公呢。 ”
“你们邻居不就是周末来的吗?哦,给他的是严重警告。”她看了一眼电脑,彬彬有礼地说。
“回来后感冒又倒时差,昏昏沉沉。你看我们不是赶紧来了吗?“我心平气和地答。
心里禁不住犯嘀咕,即便是小年轻,坐了十几个小时飞机,又有十几个小时的时差,好不容易回到家。难不成连板凳都没有唔热,就急急忙忙跑公安局吧?
“我们都是良民,为国家做过贡献的。”不想受处罚,我保持和颜悦色。
“国家不是也没有留住你们吗?”她说,态度依然和蔼。
我一下子被问懵了,“没有留下就不算是良民?!”
在中国呆了三十多年,不说自己有多么辉煌,毕竟一路辛苦,一路付出地走过来。并非大言不惭,我们这一代人,为国家奉献青春,付出中年。人生最好的年华都给了这片土地。即便去国离乡自费留学和工作,这二十多年中国有灾有难时哪一回不是热心地捐钱捐物?殷切地祈望祖国平安祥泰,由衷地欣喜她的兴旺发达。并没有期望任何回报,只凭一颗爱国的赤子之心。游子的心啊!
再说,我们正大光明地申请了中国签证,欢欢喜喜回家探望父母亲友。怎么感觉就像犯了错?
大概觉察出我的迷惑茫然,也许也想息事宁人。她和气地解释道,“有人还罚款呢,如果没有意见,就给你们个行政警告处分吧。”她拿出一张别人的2000元罚单收据给我们看。
“警告了,就不罚款了吧?”我先生问。
“是的。”她微笑着点头。
“好吧,我们同意。”我们也微笑,只是笑得不太自然。
处分对我们这些不属于任何行政部门连国籍都不是的游子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只是情感上有些过不去罢了。
“那你先去马路对面的拐角处复印你的护照和签证页。”她说。
“好的。”我们点头。
国家不是富强了吗?公安局难道连台复印机都没有?不是口口声声说便民吗。想说的话,到嘴边又咽下去了。少若麻烦,照着办吧。
跑出去一大圈,又跑回来。恭恭敬敬递上一叠复印件。
“三天后本人带护照来取。”她说。
“能快些吗?我们后天要到安徽旅游。”
“好的。我们会尽快通知你。”时间上倒是可以通融。
看来再来一趟免不了。
多亏这次要在国内住二个月,如果像以前一样只有二三个星期假期,来来回回跑公安局太耗费时间了。
次日,公安局来电话,说是可以去取临时户口了。
公安局的办公厅显得嘈杂拥挤。
趟在担架上病病歪歪的吭吭唧唧的老人,慷慨激昂一脸愤怒的中年汉子,凶巴巴地站在担架旁边唠叨的中年妇女。
“户口搬回自己的家是我母亲最后的心愿。看看我们可怜的老人家,为什么你们不给办?太不人道吧?!“中年汉子振振有词地说。
“没有户口本,我们怎么能给你办?把老人抬到这里干什么?自己家里人的问题自己协商。到这里闹事有什么用?”年轻的女办事员没好气地说。
“这是历史问题,我们自己要是能解决,要你们派出所干什么?你们难道没有档案?档案一查,不就全部清楚了?” 中年汉子的嗓音高了八度。
“没有户主或合法居住人的户口本,我们没法办的。”小办事员坚持原则。
趟在担架上的老人唧唧歪歪,手在担架上挥来挥去,听不清她在说什么。
老妇人身旁的女子在一旁帮腔,“这些人怎么这么不讲道理?!”
“不跟你说了,叫你们所长出来。”中年汉子发火了。
所长出来了。与中年男子理论。唇枪舌剑差一点吵起来。彼此的手都快指到对方鼻子。
中年男子被带到里面房间去谈话。看来公安局的活儿不清闲。
大厅恢复平静,轮到我们了。
“认识中文吧?”女办事员问。
“是的。“二个中文系毕业的人,居然被怀疑不识中文?荒唐。我忍住笑。看来大数据还需进一步强化。
“在这里签名。”她拿出一叠纸,点了点要签字的地方。
我看了一眼,签了。
“在这里签。”
我二话没说,又签了。
共签了几次记不清了。一而再再而三的签名,也就记住了签字的内容,那意思是,我理解我违反了中国出入境手续的规章制度,自愿接受行政处分。
边签边暗自感叹,口口声声教育女儿不要忘记自己是中国人。感情是中国早不把你当自家人了。这倒好,回一趟故里还背上个出入境处分。既然不把俺们当中国人,那外国人受中国的行政处罚算哪门子国际法?
心猿意马不小心写错日期,随手涂改一下。办事员赶紧拿来红印。我必须在涂改处按上手印。
终于,先生和我完成了所有的签名重任。
“好了。这是你们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出境时带着它。”
一叠纸从窗口飞出来。其中,有二页是“上海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上面写道,因为“未按规定办理临时住宿登记,逾期三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决定警告。“
此处分“可以在六十天里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安局红色的大圆章鲜亮醒目。
显然“警告”二字是后填上去的。办事员解释过,这是最轻级别的处罚。
我们当然不会去“申请复议” 。费那时间干嘛?
倒是仔细检查一下各自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Registration Form of Temporary Residence)。信息正确,还加盖了“境外人员住宿登记专用章”的小方印。
“把那二张纸放好,别丢了。”我嘱咐先生。
来之不易的临时居住证明!为了它,跑二趟公安局,得个处分,签一堆名,还留下红手印。哦弥陀佛,再无出境时罚五千元的担忧。
“放心,藏得好好的,就是我弄丢了,也不能把咱们的良民证掉了。”先生下意识地摸摸胸前的口袋,咧嘴笑答。
“公安局的办事员们待人接物还是蛮文明礼貌的嘛。”先生没事找话 。
“少在这里发议论!”我说。
谁知道他会冒出什么奇谈怪论?此非玩笑之地。
擦着手指上的红印泥,似乎想擦去脑子里飘忽不断的思绪。
“办完了手续,也没有挨罚款,想它干什么?”我开解自己。
考虑再三,我决定写个回国须知,为让回国探亲的游子们再不受处分之恼。
实事求是的文章应该不会给自己若麻烦吧?换个视角想,我这也是在做好人好事,或许能给本已日理万机的公安局办事人员减少些额外工作量。
又记:以上文字是本人2017年4月份的亲身经历。若诸位有新信息补充,请告知。先谢谢啦。今年还想回国探望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