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红楼梦》的酒后闲话
乾隆朝中期,有一本名为《石头记》的手抄本小说在坊间流传。凡阅读者莫不感觉耳目一新,以为是前所未有之奇书。这《石头记》就是后来的《红楼梦》。
看过一本当代小说家编写的历史小说,说乾隆朝的事儿,让《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在书里露了一脸儿,书中的曹雪芹虽落魄却不潦倒,说不上谈笑有鸿儒,却也来往无白丁,多与官宦交游,共雅士宴饮。书中还讲道,权倾朝野的和珅和大人对《石头记》情有独钟,读的如痴如醉。至此,我心里打了一个问号:乾隆皇帝读过《石头记》吗?
如果说乾隆皇帝没有读过此书,我觉得不太靠谱,我凭什么下此结论?可如果说乾隆皇帝读过这本书,以这位皇爷的眼神和手段,一旦嗅出了书中的“排满”或“革命”的味道,曹雪芹恐怕在劫难逃了。我左思右想了一阵儿,认为《石头记》这本书虽然在乾隆朝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甚广,但是知道作者是谁的人并不多,也就是曹雪芹的一二知己故交。
《红楼梦》一书在乾隆五十几年出现了刻印本,直到嘉庆初,才有一个叫袁枚的雅人披露《红楼梦》为江宁织造曹寅之后人曹雪芹撰写,对此,有人质疑不信。最后,经胡适之先生的考证,终于在学界达成共识,一致认为《红楼梦》确实为曹雪芹所著,因为曹家在祖上是阔绰过的,曹雪芹是有资格成为这本奇书的作者的。
《红楼梦》的作者究竟是谁,对于读《红楼梦》的人来讲不是最重要的问题,读者们特别想知道的是这本奇书到底讲的是谁家的故事。在《红楼梦》前后,好像还没有任何一本书对读者有如此巨大的诱惑,来探究类似的问题。比如,另有一部同样著名的古典小说《金瓶梅》,读者们除了对干净的删节本深表遗憾和强烈不满之外,没有人整天的琢磨着:这写的是谁家的烂事儿啊?我想这大概是因为西门大官人档次太低的缘故,不就是阳谷县城里的一个土豪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走么?可是读《红楼梦》的感觉就不同了。
读《红楼梦》的人们认为大观园是于现实中存在的,园子里发生的故事也是真实的,人们揣测和臆断着《红楼梦》讲述的是这家或那家的故事,却都经不起严肃推敲,基本都是穿凿附会,很不靠谱。即便如此,读《红楼梦》的人们还是从书中读出了政治经济、宗教哲学、文化艺术、丧葬餐饮等等等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对书中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进行特别研究的人,被人称为“红学家”。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讲,是“在中国底小说中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其要点在敢于如实描写,并无讳饰。”最初读《红楼梦》的人们之所以感觉耳目一新,以为这是一本前古未有之奇书,原因也在于此。因为在《红楼梦》之前的中国小说不是这么个写法。鲁迅说它“和从前的小说叙好人完全是好的,坏人完全是坏的,大不相同,所以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
读鲁迅先生对《红楼梦》的评点,看到“其中所叙的人物,都是真的人物”时,我眼前一花于心中疑惑了三下,暗道:难道先生也是这般见识?真的以为书中人物确有其人?把《红楼梦》当纪实小说读了?反复品读之后,才觉得谬的是自己。“真的人物”并不是“真实的人物”。倘若有读《红楼梦》者,真的以为书中有姓名称谓的七百三十二人,就是现实生活中的某某某和谁谁谁,恭喜这位,这般的读法,迟早会成为“红学家”的。
文学作品中的“真的人物”不等同于现实生活中“真实的人物”,他们虽然不是“真实的人物”,并没有具体所指针对某一个人,但他们确实存活于真实的世界,这些人物就在我们身边,或许是对面的王二麻子,或许是旁边的孙大胖子,或许就是我们自己。鲁迅先生后来的《阿Q正传》便是塑造了这样一群“真的人物”,使得为数不少的阅读者以为先生文中的某个人物实指自己,对号入座之后便跳起脚来,大骂鲁迅先生丑化了自己的尊容。
《红楼梦》作为中国古典小说中最伟大的作品,是值得一读的。当初父亲允许我读《红楼梦》是为了使我提高语文水平,父亲说:《红楼梦》是汉语言文学中的极品之作,倘若熟读之,作文不愁矣!在读《红楼梦》的过程中,每与父亲就一些问题展开讨论时,父亲总是摇头摆手,告诉我:小说而已,切莫为所误!直到若干年之后,我似乎才有所领悟这“切莫为所误”的含义。
林语堂有言论:在中国,一为文人,便不足为观。我觉得林先生此语言重了。我以为在中国,成为文人,不过是失足而已,尚可救药,倘若再不谨慎,不幸而成为“专家”,那可是真正的堕落了,你也就别把他们当人看了。你瞧一眼当今那些所谓的“红学家”,便是这最好的佐证,他们已经把一本好好的《红楼梦》连同他们自己,弄得是面目全非。
读《红楼梦》者,最好不要去参考任何“红学家”的研究成果或听取任何所谓专家们的诠释。“红学家”们信誓旦旦言之凿凿地告诉你大观园是谁家的园子、贾宝玉是谁家的公子、十二钗的前世今生,这是纯粹的扯蛋!倘若信以为真,便真的要为其所误了。《红楼梦》者,小说而已。
把《红楼梦》当真事儿去读去考证去研究的,是“红学家”们的读法。还有一种读法,就是直接走进大观园,去充当其中的一个角色。或宝玉黛玉、或宝钗熙风、或贾政或薛蟠,等等等等,谁的脑袋谁做主。
在现实中,贾政般的厌物非常之多,但在精神上,幻想着自己就是贾政的人却十分罕见;薛蟠的“女儿乐”也算是名诗了,现实中人,太多的人比起薛蟠的下流有过之而无不及,却每每以风流自诩,唉,真是个,不知耻!不知耻!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数风流人物,算红楼名模,还得看金玉良缘木石前盟和金陵十二钗。瘦一点的自比林黛玉,虽弱不禁风但顾影自怜,总觉得自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胖一点的好比薛宝钗,肉不叫肉,那是温柔敦厚;脸上长个痦子说话有点大舌头,还有个史湘云可以说事儿!至于男人,雄性荷尔蒙分泌一失调,马上就当仁不让的自以为是贾宝玉转世重生了。其实,书中的贾宝玉没有这么操蛋,不是这个德行。
《红楼梦》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仿佛这是公论。它的伟大之处除去那文章的旖旎缠绵,辞藻的华美绚丽之外,太多的人赋予了它太多的各种各样的伟大意义。我以为《红楼梦》之所以是十八世纪的中国伟大的文学作品,在于曹雪芹先生把那个时代中国的思想者们所不可能认识的问题,用文学小说的方式演绎和表达了出来。
对中国传统礼教文化的反省和对国民的劣根性的批判,鲁迅先生当为第一猛人。但这也是在鲁迅先生东渡扶桑求学,看到了大海那边的风景之后,在不同国民性的参照对比的基础上形成的鲁迅风格。在鲁迅先生之前的一个多世纪的时间里,曹雪芹已经用他那沉痛而深刻的如椽巨笔,以一部《红楼梦》对中国的传统的政治思想文化进行了最独特的审视与反省。《红楼梦》的伟大之处正在于这思想的巨大超越性,倘若说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离经叛道,曹雪芹当为第一人。
每每与人聊天神侃谈及《红楼梦》的时候,我总是从各位对黛玉或宝钗的偏爱上去感觉男人们对女人的审美情趣及对爱情与婚姻的看法和态度。我还以为对金玉良缘的憧憬和对木石前盟的渴望是他们对《红楼梦》理解程度的标杆。女人么,但凡对黛玉情有独钟的大多矫揉造作,对宝钗赞不绝口的基本工于心计,都让我心生厌烦。
贾宝玉是曹雪芹在《红楼梦》里倾尽心血和才智创造的一个艺术形象,这个人物虽然“聪俊灵秀”,行为却“偏僻乖张”,思想“离经叛道”,言语“惊世骇俗”。这等人物,在《红楼梦》问世之前,是从来不曾出现过的,被脂砚斋称为“古今未见之一人”。然而,在《红楼梦》中,就是这么一个被“百口嘲谤,万目睚眦”的“孽根祸胎”和“混世魔王”,曹雪芹却给他安排发生了一场中国文学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故事。
以我阅读中国文学的经历,感觉像模像样的可以被称为爱情故事的好像就没有几段。小时候妈妈指着夜空上的星星给我讲了牛郎和织女的故事,长大后琢磨了一下这段传奇,觉得这叫牛郎的穷小子简直不是一般的幸运!作为凡人,我经常仰望天空,祈盼着天上能掉下一只馅饼来,虽然我知道这种可能性几乎等于零。人家一个放牛郎,在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天上竞掉下个七仙女。爱,能给个理由吗?周星驰说:爱,需要理由吗?
上初一的时候,班里开联欢会,同学们唱歌跳舞做游戏,我跟傻子一样,啥也不会。老师对我说:你给同学们朗诵一首唐诗或宋词吧!她知道我爱读书。我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运了口气,一张小嘴: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老师赶紧说:打住!少儿不宜!当时臊得我小脸通红。
很久之后,我翻看了一下陆游与唐婉的故事,唏嘘不已,发出了“爱一个人有多难?”的感慨。有朋友说,陆游与唐婉没事就在一起扯蛋,陆母害怕影响儿子的功名前程,用行政手段制止了他跟她之间的扯蛋关系;另一种说法是陆游跟唐婉整天地在一起扯蛋,却始终扯不出一儿半女来,陆母生气,给儿子换了一个对象继续扯蛋。不管怎么说,在中国古代,作为父母大人,在对待儿女婚姻的问题上,总是扮演面目可憎的角色。
《西厢记》里崔莺莺的妈妈也是一个令人无法恭维的老东西。面临危险之时,以许配女儿为条件,乞求脱难;转危为安之后,见张生不过一穷寒书生,自食其言,全无诚信。幸亏张生是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并勇于付诸行动的好青年,夜半三更,翻墙入户,私定终身之后赴京赶考,并一举夺魁,不仅金榜题名,而且洞房花烛,有情人终成眷属。这个故事挺俗的,没劲!
上高中的时候,喜欢上同班的一位女生。有一天上课的时候,我诗兴大发,在小纸条上写下了“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的伟大诗句,传了过去,期盼着那女生能给我传回一个“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之类的东西。万没料到的是,下课的铃声一响,这女生就把我那小纸条直接交给了班主任。在以后的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走路都不敢抬头。若干年后,这个女生跟我道歉,说自己少不更事,我长叹一声: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我他妈的恨死她了!
单读《长恨歌》或《长生殿》你一定会被唐明皇与杨贵妃的爱情故事感动的一塌糊涂。其实,感动你的只是中国文人骚客的绚丽辞藻,去翻看真实的历史,难见所谓爱情的影子。
我以为中国古代文学,关于爱情的传说,《梁山伯与祝英台》还算是比较不错的一个,现在有一首叫《化蝶永相随》的歌曲,是这故事新传的电影主题曲,很好听。
说来说去,再回到《红楼梦》上来。我以为《红楼梦》之所以是一部伟大的文学作品,在于曹雪芹书写了一段让人回肠荡气的爱情传奇,这在中国文学史上,是破天荒的,前所未有的。
曾经与人闲聊《红楼梦》,在座的一位朋友对木石前盟不屑一顾,以为金玉良缘才是人间绝配,说道最后,他说:就贾宝玉这么一个败家子的玩意儿,有什么值得去爱的?我问他:你以为谁值得去爱呢?贾雨村吗?
在《红楼梦》里,贾雨村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人物,此人贯穿全书始终,虽然出场的次数不多,但大观园的兴盛衰亡,与此人关系极大。可以说《红楼梦》的故事因之而始又因之而终。这是曹雪芹精心塑造的一个形象,此人如神一般的存在,作为对贾宝玉的反衬,生动地展现和诠释了一个道统文化之下的中国男人的丑陋嘴脸。
在十八世纪的中国,是男人,只要他不幸而生在中国,就无人不是贾雨村。寒窗苦读、赴京赶考、金榜题名、娶妻纳妾,行贿钻营、贪赃枉法、宦海沉浮。这就是贾雨村的生存状态和人生经历,他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个中国男人的标准范本。曹雪芹以贾宝玉的眼神向他们投去了一瞥最鄙夷不屑的目光,以为他们“浊臭逼人”。
对于传统而言,贾宝玉是离经叛道的,他本不应该是这样的。假若他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五讲四美三热爱,四个坚持三个代表,坚持科学发展观假装掌握宇宙真理,我想他的前程或许不可限量。但是,他本能的选择了反抗、反抗、再反抗!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不通事务”、“怕读文章”、“偏僻乖张”的“愚顽蠢物”,那天上掉下来的林妹妹却偏偏对他情有独钟,无限神往!只因为,这是一块通灵的宝玉,所通之灵,人性也!
木石前盟是一个爱情传奇,宝黛之恋具有一种空灵之美,它超凡脱俗风华绝代,这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千古绝唱!有朋友问我:金玉良缘是爱情吗?我说:不是,是婚姻。朋友又问:曹雪芹为什么要让林黛玉羸弱多病?我说:林黛玉必须得死!这场爱情必须被毁灭!
在十八世纪的中国,宝黛之恋是终究要被毁灭的,即使黛玉不死。正是因为这爱情的被毁灭,它才得以化作美丽的永恒,成为传奇。 其实,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美丽的传说,都是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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