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都不会说我没钱
有些人很好面子,又不愿跟人好好地沟通,就应了那句话,死要面子活受罪。
以前看过一个片子,里面有句经典台词让人难以忘怀,就是“打死我也不说”。这好像是从一位被敌人抓住的共产党员口里说出来的,表达对敌人的痛恨与藐视,对信仰的忠贞,对同志和党的秘密的保护。
我想说的人R,信仰情操没那么高大上,不过那句打死都不说的话,稍加改动,用在她身上挺合适的。R是个性格比较执拗,身体健壮,有些象过去宣传画中的铁姑娘们,干啥事都是见棱见角,走起路来铿锵有力,让人感觉她一脚踩下去,地上就会出现一个坑。这种人应该是属于不太拘于小节,性格比较爽快,有话直说的那种,可是人不可貌相,谁都有碰不得的地方。我这人信奉有话好商量的那种,还比较念旧,觉得真有啥难事,我会通情达理的,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好好沟通,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R是我的租客,租这个汤耗子已6年多了,都没出过啥问题,我虽然觉得R性格有些怪,但咱租房是租这个人是否符合条件,不是租性格是否符合条件,可话又说回来了,性格其实挺重要的,不过出租房时,有的租客都没见到过,是经纪人租的,就是见了,也就是那么几面,看的多是表面现象,人究竟怎样,还要慢慢观察,俗话说,日久见人心。
R虽是老美,跟很多老中一样,好面子,为何这样说呢,是这样:我估计R最近财政方面出了些问题,可她不直说。从上个月开始,付房租存了两张假支票,这个月又存了一张。我早已知道她由于工作的关系,在另个州的一座城市租有住房,我还曾经给她做过reference。今年6月份时她告诉我想要找个室友,我说可以,给她发去了申请表,可是就没回音了。我是这么想的,R是单身,汤耗子虽然不大,但是有两个卧室,找个室友进来合情合理,何况R经常出差,不住在里面。
我对她找进室友的事一无所知,直到上个月,看到了银行寄来的退回的支票上写着另一个人的名字,才知道R找了个室友。据R说,她人在外地,把钱给了朋友,让她来付房租,发生假支票事件,她不知道。我是异地操作,能少些事就少些事,再加上R住了那么多年,就假装不知道有个没递交申请的人住在里面,只是告诉R, 要跟我好好沟通,有啥事说出来。
R这人真是性格死犟的,除了道歉一下,找外界理由外,付不出房租从未提是由于经济上出了问题,也不说找了个室友,这个月R的朋友又再次付了张假支票。人的忍耐都是有限度的,既然R的工作,身体都没出现问题,那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付假支票呢?这次真是不想忍让了,告诉R, 不再收个人支票了,只收cashier’s check/money order。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没看到存入房租,就要请人发5-day notice了。R只强调她人不在当地,钱已给了朋友,这次的假支票,是朋友银行出的错。。。
法律是约束人的道德底线,我已做得仁至义尽,只有按租赁合同来办事了。我是能不驱赶租客就不驱赶,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祸福之旦夕,以前是比较好的租客,但并不能代表一直都会是好租客。
我当房东近10年了,从未驱赶过租客,不知这次是否会打破我的这个好记录了,R是住的最长的租客,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局。想到此,心中未免有些伤感,真是一谈钱就伤感情,可是不谈钱怎么行呢;地税,房屋保险等等都要我来支付,如果耍赖不付地税,后果会很严重,政府是会收房拍卖的,政府的做法更绝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