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克里斯托夫
木心说过,刚到高卢的时候,曾和不少人说起《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本书,结果发现大部分人都没读过,为数不多读过的人也没读完。从木心的文字可以看出当代法国人没有多少人了解这部作品,它在西方世界没有多少名气。
纪德是法国著名作家,也获过诺贝尔文学奖,他曾写道:“普鲁斯特的文章是我所见过的最艺术的文章。”又说:“我在普鲁斯特的文章风格中寻找缺点而不可得。我寻找在风格中占主导地位的优点,也没有找到。他不是有这样那样的优点,而是一切优点无不具备……并非先后轮流出现的优点,而是一齐出现的。他的风格灵活生动,令人诧异。任何另一种风格,和普鲁斯特的风格相比,都显得黯然失色,矫揉造作,缺乏生气。” 纪德对普鲁斯特赞不绝口,却不屑读罗曼•罗兰的作品,曾经斥责他的作品“没有风格”。
普鲁斯特比罗曼•罗兰(1866—1944)年轻5岁,可以说是同时代的人。在罗曼•罗兰还没有完成《约翰•克利斯朵夫》全篇时,普鲁斯特就相当严厉地批评了罗曼•罗兰,几乎否定了他的文学价值,他直言这部小说不仅有矫饰、浅薄、庸俗、世俗的毛病,而且好发议论,用“一大堆平庸的思想”议论,根本谈不上思想深刻。他大胆地预言罗曼•罗兰必将被时间所淡忘,结果时间几乎证明了他的预言,但在中国却是另一番景象,此书对中国知识界的影响深远,作者受到了神明般的待遇。路翎在长篇小说《财主底女儿们》里甚至模仿创作出了克利斯朵夫式的中国英雄人物——蒋纯祖。
不仅纪德和普鲁斯特,法国文学界对《约翰•克里斯托夫》这部作品的评价都不高,它肯定不是一流作品,最多只能算二流作品。翻开哈罗德•布鲁姆那本鼎鼎大名的著作《西方正典》,发觉他没把罗曼•罗兰放在正典之列。
《约翰•克里斯剁夫》是一部传统写实的鸿篇巨著,小说人物繁多,角色塑造偏理想化,不少人物显得脸谱化,简单化,一元化,有的不知所踪。这部小说结构松散,只有主人公成长经历这一条线。不能说它又臭又长,但这部小说充斥着作者对音乐、艺术、文学、文化、历史、女权主义、军国主义、民族性格、社会变革等累赘的思考和分析,而这样的文字显得十分笨拙,因为它们没有完美融汇到作品中去,这样大段大段的陈述,以及道德说教,特别是后半部,显得无聊而啰嗦,而且缺少思考的力度和深度。书中有太多的伤感情调,像在刻意渲染苦难和不幸,以激起读者的同情心,和十年后普鲁斯特的小说《追忆似水年华》不能相提并论,与《尤利西斯》、《城堡》、《喧嚣和愤怒》、《异乡人》、《百年孤独》不在一个档次。
小说主人公蓝本大抵参照贝多芬,也有作者自己的影子,尽管罗兰并不承认。它描写了一位名叫约翰•克里斯托夫的音乐天才追求艺术的心路历程,以及他奋斗的一生:主人公儿时音乐才能就已觉醒,少年时他因家境贫寒不得不去工作养活家人,他跟小伙伴打架打破头也不哼半声,被父母责罚不吃饭躲在阁楼想自杀,祖父、父亲和舅舅的离世在他心灵留下沉重的阴影。到青年时代,他是一个头撞南墙碰得头破血流仍然勇往直前的愣头青,由于见义勇为而杀死了宪兵,被迫流亡法国,孤身一人在异乡闯荡。在法国他一文不名,生活窘迫,睡在囚笼一般的房间中,一天有时只能吃上一顿饭,但宁可挨饿受冻仍不吃嗟来之食。他不怕权威蔑视权贵,因为内心的勇敢和固执,在看破世界的贪婪、媚俗、平庸、虚假、伪善后,他选择抗争。中年时他由于参加暴动失去了唯一的知己,被迫流亡瑞士、意大利,却去勾引收留他的朋友的妻子。终其一生,克里斯多夫每次都与真爱失之交臂,十分孤独,生活清苦,到老年才能平和地对待周围的人事,达到澄明的境界。
译者傅雷说《约翰•克里斯托夫》是一部英雄的史诗,克里斯多夫确实有英雄情结。他对艺术有执着的追求,自负到不近情理,性情既偏执又有强迫症。他的一生跌宕起伏,爱情、友情、亲情都给过他沉重打击,他一生经受了无穷无尽的苦难,但他一次次于苦难中奋起。这部著作的“励志”不同于一般“鸡汤小说”的“励志”。这部作品不仅在讲主人公的追求与成长,他怎么去面对苦难——在每次倒下之后,会带着更大的勇气去抗争,永不妥协放弃,而且讲述了对困顿与迷惘的救赎,对和解与救赎的希望,以及他和这个世界对话的方式,在他与自身、与艺术、与社会抗争中,升华自己、完善自己,最后达到精神安宁的境界。总的说来,小说的前半部分比后半部精彩,但关于一个孩子敏感的心灵对屈辱的感受,没有呈现出太多人性的矛盾挣扎,弱化了对人性阴暗面更深刻的揭露。
这样一部偏据西方文学史一个小支流的作品,法国人眼中的二流小说,经过一种特定的文化过滤后却在中国备受推崇,影响巨大,可以说影响了几代中国人,是几代中国知识分子集体记忆的一部分,现代文艺青年没有读过也听过这部小说。它成为我们国人心中的文学经典,真可谓“墙内开花墙外香”,究其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中国近代知识分子受到的精神压迫和主人公很像,不论是在民国时期还是共和国时期。主人公具有知识分子特有的批判精神与道德担当,而且他有威武不屈、富贵不淫、贫贱不移,以及知行合一的大丈夫品性,符合中国知识分子的实践哲学理念。他对艺术的执着追求,以个人主义反对权力与金钱对人的异化,这些都是有现实意义的。不甘堕落的中国知识分子,经历着精神苦闷与生活的压迫,他们需要一种强大的生命力,来激励他们。巴金曾说:“罗曼•罗兰更对我们的脾胃”。傅雷也说过:“就说我自己,也还没有度完克利斯朵夫的最后阶段:身为一个激进的怀疑论者,年轻时惯于跟所有形式的偶像对抗,又深受中国传统哲学道德的熏陶,我经历过无比的困难与无穷的痛苦,来适应这信仰的时代。”;
书中所描写的故事和现实中国有太多相似之处。一个浅薄病态的社会,充斥着享乐、肉欲、薄情、奸诈、欺骗、不义、背叛,以及金钱名利的臭味。那些所谓的评论家、作家也都患了病,评论家出卖人格和良心,写的是讨好、谄媚的评论。作家写的是对贪图享乐的崇拜,或与生活无关的虚无缥缈小说,看不到有血性、有力度、有人文关怀的作品。大众的文学艺术欣赏水准如此低俗,以致平庸无聊的作品大受欢迎,也因此大行其道,而真正有思想艺术的作品无人问津,一文不值。在这些人眼中,与生命意义和真正的文学艺术相关的人和事,都是可笑的、愚蠢的、沉闷的、乏味的,而远离通俗,对文学有追求的严肃作者被当做傻子、疯子,受到奚落与嘲弄;
中国读者在沮丧消沉的时候阅读此书,一定会心有戚戚焉,有一种共鸣在胸口回荡。主人公是个有音乐才华的普通人,读者能从他身上找到与自己相似的身影,甚至可以把他当成自己。克利斯朵夫对社会的不满和愤懑,仿佛就是我们自己在现实生活中的感受。读者可以从主人公自强不息的精神中,获得力量,奋起与人生与命运作抗争;
傅雷的学识不输罗曼•罗兰,文采应该也不输罗曼•罗兰,翻译是再创作,经过他润色的小说,可能胜过原文,肯定不会输给很多中文经典,那种直击人心的抒情文字,激励人,给人强大的精神鼓舞;
罗曼·罗兰本人政治观点偏左,书中有不少这样的词句:压迫者,资产阶级,不公正暴力,共同事业,为革命事业服务等等。这可能也影响了此书被西方世界接受;
1915年罗曼•罗兰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中国人有诺贝尔奖情结,在读者眼里,作者因此书获得诺奖,那么此书不可能不是好的作品。
以上应该是这部小说在中国广泛传播并得到热烈追捧的主要原因。同为成长小说,《约翰•克里斯托夫》与托马斯•曼的《魔山》,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毛姆的《人性的枷锁》以及狄更斯的《大卫科波菲尔》相去甚远。
以前,在中国,罗曼•罗兰的声名显然要远盖过普鲁斯特,现在什么情况不知道,可以断定将来不可能。
应该说《约翰•克里斯托夫》的开篇“江流滚滚,声震屋后”,和结尾“我是即将到来的日子!”堪称文学作品中的经典。
摘一段《约翰•克里斯托夫》的金句:大半的人在二十岁或三十岁上就死了:一过这个年龄,他们只变了自己的影子;以后的生命不过是用来模仿自己,把以前真正有人味儿的时代所说的,所做的,所想的,所喜欢的,一天天的重复,而且重复的方式越来越机械,越来越脱腔走板。
作者在《米开朗基罗传》中说出一句更著名的话: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本质后,依然热爱着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