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连之后该是恩荫世袭了吧?
三月五日是遇罗克遇害53周年纪念日。遇罗克死于反对血统论,他若穿越到今天,看到强调“红色基因”又成了一种政治正确,会不会醒悟:“老子英雄儿好汉”确实有生命力,是坚硬的中国逻辑?
有“红色基因”的激荡,就有对“黑色基因”的抵制——“一人犯罪影响子女考公是否公平合理”居然引起巨大争议。
“无罪不罚”是法治的基本底线。一个罪犯的子女因为血缘关系就得接受一定的惩罚,罪犯的侄子外甥是否也该受程度递减的惩罚?罪犯的邻居、同事、老乡与他有地缘关系,也得有“一人犯罪,全村丢脸”的强烈愧疚感吧?
国人一边自豪于东方的集体主义精神,一边又痛心东方式的“一盘散沙”,好像集体主义的特征是“不团结”。其实,最体现东方集体主义的精髓的就是“株连”,一人犯罪,全家甚至全族株连,体现了家族集体主义。一人犯罪,邻里连坐,被迫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是被集体化,是锁链集体主义。
在“连坐”“株连”制下,个人不是有责任能力的犯罪主体,个体无法承担罪罚,必须连带邻里、家族共同承担犯罪的处罚,就像天然的无限责任股份制共同体,按股权承担惩罚。既然“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也应该一人犯罪全家顶缸。
不承认个体行为责任能力,还没有进化到法治社会。直到近代帮会社团喊出“祸不及家人”,才有了法治的萌芽。只有“罪不罚无辜”的法治才能实现古代好汉的梦想:一人做事一人当!黑社会的“吃讲茶”、“祸不及家人”是黑暗王朝的一丝光亮,也属于“人性觉醒”的启蒙系列。确立个体的行为责任能力,不正是人性的觉醒吗!
网上那些坚决反对犯罪者子女考公的人,都自称家世清白,好像不敢或不能犯罪而感到吃亏了似的。剥夺犯罪者子女的权利越多,他们精神上的补偿就越大,若能恢复株连制,他们的虚拟得益就更大了。他们是零,别人的负数越大,零越开心——我虽然没赚到便宜,但别人却吃了大亏。这种加大别人的倒霉化做自己受益,是一种毫不利己专门损人的精神疾病。押沙龙说:“微博断案,死刑起步。群众一说到犯罪分子,都是绝对地嫉恶如仇,别说人贩子了,哪怕是倒卖个人信息的、卖个假货、碰个瓷的,最好也都枪毙。”如果不把犯罪分子往死里整,那么多老实巴交的人就觉着太吃亏了,白清白了。
他们还很委屈:只不过不许他考公而已,又不会死!这话说的,好像还给活路,很仁慈的样子。但让他考公,你也不会死呀。好像堵住犯罪者子女一条路子,“家世清白”者就多了一条路子似的。
如果某个行业自订行规,不许犯事坐牢的人子女入行,也许是为了挽回行业声誉,也许是为了避嫌、避险。失足妇女倒霉被拘,以后就不许她女儿从事站街业,也许是行业迷信,怕触霉头。做贼的失手被抓,贼头若不许其儿子入行当贼,可能是为了避险,不能让两代人都锒铛入狱。
据说公务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公仆。但从部分群众的反应来看,是当做当官发财的行业了,是有前途兼有利可图的职业。其实,这行业的犯罪率高于其他职业,顶级公务员就是某委员会的委员,据说某届委员犯罪腐败率达5.6%,远高于其他服务性行业。大家常看到犯事贪官泪流满面地忏悔:“我是个农民的儿子……”可见这行业的犯罪跟父母的清白关系不大。一个贪官的儿子考公后是否继续犯罪,不取决于他的基因,而在于他能混到什么位置和定力如何。
如果犯罪贪官的子女可以受株连不许考公,那严以律己两袖清风的好干部该怎么奖励?应该恩荫子女,适当恩赐世袭才公平哦。株连和恩荫是相辅相成的,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大好局面指日可待。
2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