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罗克,中华的马丁.路德. 金
我上小学时刚好赶上文革末期,批邓,打倒四人帮,毛伟人去世,华主席英明领袖横空出世的中国的大事件都赶上,还作为儿童集体的文艺代表之一上台歌颂伟大的领袖毛主席,亲眼目睹对戴高帽的反革命批斗,因此对于文革闹革命的一切并不陌生。印象中批斗中的反革命份子被五花大绑 ,腰身都被身旁的民兵身份的两彪形大汉扭曲成90度角,正面面向台下观众,表示低头认罪,他们头戴三角圆锥高帽,胸前都挂一牌,上写某某反革命,犯何罪, 被判几年至无期徒刑,名字上还打个大叉,当时还刚上小学的我就想,他们身体长时间被扭曲成这样不会不舒服吗,然一转念,他们是坏人,应该的。
周末看到纪念遇罗克的文章,很早就知道遇罗克这个人,但一直不知道他的故事,昨日看了,久久不能忘怀; 他因为写了反击文革初期红二代的血统论“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的文章《出身论》,只三年就被枪毙,据其亲友回忆文章,遇发布这篇文后被逮捕时就抱着必死的信念,死时年仅27岁。
据维基百科,“遇罗克(1942年5月1日—1970年3月5日,男,祖籍山東,出生于北京,是一名北京人民机器厂的学徒工,做过代课教师等多种临时工。曾写作《出身论》等一系列围绕「出身」问题的文章。他以「家庭出身问题研究小组」为笔名,写了六期《中学文革报》的头版文章及其他文章,最著名的是第一期的《出身论》,全国反响巨大。遇羅克于1968年1月5日被捕,1970年3月5日和另19名政治死刑犯,在北京工人体育场的十万人大会上,被宣判死刑并被处决。”
遇罗克的故事让我想起文天祥,袁崇焕,谭嗣同,秋瑾,蔡锷,林昭,张志新等中华儿女,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他们是鲁迅说的真正为民请命的人,也让我想起了许章润法学教授,陈秋实律师,白纸运动第一女子李康梦,白纸英雄们。他们是神州大地真正的英雄,是中华民族值得自豪的脊梁骨,堪比马丁路德.金,甘地,曼德拉。
明知不可以为而为之,面对强权,不畏强大的国家机器,专政机器,明知为之将为众人诋毁,唾弃,批斗,坐牢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却痴心不改,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概!想必遇罗克先生读过孟子的话语,虽千万人,吾往矣; 读过诸葛先生的“出师表”,明知不可为而为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做人居然能如此,他是何等的英雄,何等的大丈夫!那真是高山仰止,叹为观止!刘邦,项羽,班超再世,恐怕都得甘拜下风。
我们在海外的人与母国渐行渐远,我们交的税服务于居住国,也享受居住国的福利待遇,按理说故国的一切与我们也渐行渐远,我们应该少牵挂才是,但是,现实中我们第一代海外华人却常常关心故国的一切,也许第一代海外华人是特殊的一代群体,我们在新大陆辛勤耕耘,却又挂念着故国的一切,因为那里有我们的兄弟姐妹,父老乡亲; 写到这,有些理解蒋中正先生念念不忘的反攻大陆的理念,及国民党元老连战,马英九先生亲中国大陆的原因了; 中华大地不是某个人,某个团体,某个固有人群拥有的地方,它是世界华人的家园。
有些华人/国人说,什么自由,平等,一边去吧,只有利益才是人类世界真正存在的东西,哪有什么公平正义,是非曲直,持这种思想的人只能说是无信仰,无灵魂的人,没有公义,头脑里的字典无“是非黑白”四字; 看看美国,一个基督教新教立国的国家,美国先贤们就是要在一片荒芜的土地上建立一个俗世上实行上帝公义的国家; 如果美国没有对上帝的信仰,没有想在俗世上建立一个类似主耶稣所说的人人平等的理想的天堂世界,它会在二战时用美国国民辛勤劳作的钱支持欧洲,中国抗击希特勒,日本侵略者吗?美国如果没有华盛顿,林肯,罗斯福,马丁路德.金,里根(与邪恶苏联帝国势不两立),它还是世人皆知,世界各国有良知的有灵魂的人向往的美国吗? 千百年来人类对自由,平等,公义的追求,是人们依然相信上帝的理由,也是宗教信仰至今依然存在于人类社会的理由。
遇罗克先生,林昭女士等志士不只是华夏大地的英雄,也应当是世界的英雄,他们是华夏之光,也应当是世界之光。
人性的光辉,应该是没有国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