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坐牢而不被解雇的经验
每天会清理垃圾邮件信箱,倘若疏忽几天,便堆积如山了。前两天收到一封,发信者我认识,之所以归类到垃圾邮件,是因为信的内容往往与我无关。
这是退休前供职大学的教师工会发来的,该工会一直存在,可会员不多,一般人觉得,只要自己努力工作,雇主也不会太过分,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就行了。
尽管如此,工会还挺忙,可见管理层和治理层之间有不少矛盾。总有人平时想不到工会,遇到麻烦就想起了工会,上门求救。因此,我也蛮佩服工会主席,可以无视人们的“功利心”,心甘情愿被利用,努力维护每个教师的权益。
长话短说,这封信发来了工会的通讯简报 (Newsletter)。简报平时没什么看头,一般是工会领导会见了管理层,提到了困扰治理层的某些问题,寻求解决方式等等。而在这封信里,工会主席说:除了简报,我还要分享某老师“悲惨而荒诞”(sad and absurd) 的经历。这几个字一下子抓住了我的好奇。
某老师的故事是这样的:
前两个月的某一天,警察突然来到校园,当着众多同事的面,逮捕了某老师,把他铐走了。我不认识某老师,根据工会提供的信息,“他在本校教书16年”,大致可以断定是一名中年或壮年男教师。由于案子仍在审理,尚未开庭,他被抓的确切原因无人知晓。
某老师被关进了拘留所之后,原以为马上会被释放,可过了几天没动静。于是他给学校打电话,打算请年假坐牢。然而,由于高科技了,学校不再有专人负责考勤,而交由电脑系统处理,员工需要经过相对复杂的认证系统,输入自己的出勤信息。如果打算请假,尤其是请年假,需要在网上提前填写表格,上报给有关领导审批,获得批准后才能去休假。某老师从拘留所打电话给领导,可是没有联系上。
于是,某老师又给两位同事打电话,求他们帮忙替自己请假。这个电脑考勤系统是只认ID卡不认人,同事无法替他解决,领导也无能为力。
如是这般过了一两个月,无人理解某老师为什么还呆在拘留所里,不交点保释金把自己捞出来。据说是因为保释金太贵,没那么多钱。可是,只要开车经过某些“脏乱差地带”,不是就可以找到“保释金贷款”(Bail Bonds) 吗?反正某老师一直呆在拘留所里,至今还呆着呢。
考勤电脑系统发现某老师不来上班,又没有假条,自然而然亮起“旷工”警报。根据规章制度,你莫名其妙失踪了,也不交代清楚自己的意向,雇主当然可以开除你。
校方发了一封挂号信给某老师:如果十天内不来处理“旷工事件”,校方将以主动离职处理,解除雇佣关系。
挂号信寄到了某老师家,而某老师在拘留所,自然没看到。这件事也不能怪学校,是吧?谁知道某老师拘留所的地址?只能根据员工提供的邮寄地址发信。
亏得有工会在,校方跟工会有约,每次解雇员工,会同时发一封备忘函给工会。热心的工会主席接到信后,马上去探监,转告情况。
某老师一听急了,再三再四声称自己是清白的,不能因为坐一次牢,就失去工作。工会就像救命稻草,被他紧紧拽住。应他的要求,工会帮他找了律师,向校方解释了没有及时收到信件的特殊情况,恳请校方延期十天。校方也通情达理,同意缓期十天。
工会主席说:类似这样的事可能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为了帮助某老师,如果您有过,或听闻过他人有过坐牢而不被解雇的经验,请尽快与我分享。
这个故事的确悲惨而荒诞。我的第一反应是,某老师是被警察铐走的,十有八九犯了罪。如此一想,无意中已把他视为异类,从而他得到的任何处理,都是活该。这种盲目相信“权威”的思考方式,来自我长大的环境和教育,习惯成了自然。而工会主席的努力,让我看到境界的不同,以及对人的关怀和尊重。生活在这里的人,从小就知道法律,“无罪直到被证明有罪”。而且即使是罪犯,也有基本的人权。
这个故事又让我想起胡适先生的名言,“做学问要在不疑处有疑,做人要在有疑处不疑。” 曾觉得这是难以达到的境界,而如果认真注意一下,其实身边很多人已经在身体力行了,值得我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