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记(六)———抄书
随记(六)——— 抄书
抄录,总在抄录。
秦汉魏晋唐宋的,像是都抄过了,反正打开它们,抄没抄过的,都碰到老熟人似的,除了“你好吗”,说不出其他。
都说传统文学宝藏,总在里面转悠,也会烦。看到断肠无感,看到愁字滑过,抄“怒发冲冠”,会想到应给他洗洗头,加点柔软剂。自知不庄重,可……
换抄白话文。抄过铃兰听风的,昨天抄吴念真散文中的几个句子,今天抄张爱玲散文里几个句子。都不加多选,字数合适,就是它。
白话文中,好多“的”。这字写出二王味应不难。还沒有好好花点时间去琢磨。“的”字,古文里少见。但“白”字和“勺”,常见。组合在一起,使现某体的风格,当非难事。
学书法,很像学外国语。开始临摹,亦步亦趋;转学语法,积攒词汇,生造句子;和当地人学舌。学写字久了,才发现,不过是和古人一亇字一个字,甚至一个偏旁一个偏旁地学。写得有古味了,也就写得差不多了。
如今讲创新。书法,还是复古得好。它就是个旧物什,出了大清,一天天地变得越来越不像了。
毛笔字抄白话,越过“有点不搭”的别扭,其实也挺有意思的。词多,字多,句式多,不像抄古诗文,一群七老八十列大小不一的方阵,而是一群青年在草坪上交谈,sport,举止有文化。抄完,立起来看,蛮五四的,男青年穿长衫,女学生二大毛,大襟衫配长裙。
抄录,把书读细。《史记》读时和抄时,感觉不同。读,像在林间跑,哪儿都到了,可难免走马观花,就是精读,逐字逐句也不会久。抄书,就会联想早年捡米。那时买回的限量米中砂子多,事先得捡。每个字都一笔一划地过滤。读出《秦始皇本纪》写得比《屈原列传》《孔子世家》好,就是抄书的结果。尤其是那些个满篇的官员任免,光读,很少不翘行的。抄,则字字过目,这本是朝廷政治的内核,看出点其中的关系,历史的面目层次见增。
抄,会烦。尤其抄长篇。写毛笔字,神分给字本身的,占五成以上。一个字甚至一个笔划写得太忤自己的意愿,就烦得很,尤其是抄了不少行之后。所以,抄书,首先挑篇幅。就是长篇的,也打短了抄。
抄警句,格言,“太史公曰”,文学色彩重的;渐渐地转向抄纯叙事的。回翻时,见到自己看法见异思迁的细节,蛮有意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