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文化中的 “自我”
西方学者普遍认为,作为西方文化的中心的“自我” (self; individual),在中国文化中没有位置。
这话对不对?也对也不对。
说它对,是因为儒家文化是中国文化的核心,而儒家文化没有给自我留下多大空间。说他不对,是因为在儒家文化之外,还有其他哲学流派,甚至“唯我”学派。
“唯我”学派的挫败与式微
在春秋时期,“唯我”学派的代表人物是杨朱,也称作杨子。在战国时他已经具有与墨家同等的影响。孟子就说过﹕“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
杨子以反对墨子的“兼爱”而著称 。墨子主张爱世上所有的人,杨子却唱反调,宣扬爱惜自己----贵己。可惜他的言论和文章都已失传。
《列子 · 杨朱》被认为保有杨朱思想之原旨:“古之人,损一毫利天下,不与也;悉天下奉一身,不取也。人人不损一毫,人人不利天下,天下治矣。”对此,当代学者贺麟解释说:“不拔一毛以利天下,即极言其既不损己以利人,以示与损己利人的利他主义相反,亦不损人以利己,以示与损人利己的恶人相反,而取其两端的中道。”这简直是最早的人权宣言。
但《列子》毕竟不是《杨子》。他的具体主张还是无由知晓,而只能从别人对他的评论中来推测。
《淮南子》说﹕“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 也。” 这是中性的没有褒贬的、近于客观的评论。
《孟子》就不客气了,说﹕“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 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 在孟子哪里,杨朱明显已经被污名化、妖魔化了,或者说在道德上判了死刑。此后它真的就式微了。
儒家文化中的“自我”
儒家主张,根治春秋时期社会混乱的根本,是回到西周那种诸侯臣服周王、天下和谐太平的时光,办法就是提倡仁和礼。具体而言也就是竭尽所能去维护所谓的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除了朋友要平等对待、互相信赖以外,其他四种关系都是一方对另一方的绝对尊敬与服从:臣忠君,子孝父、妻顺夫、弟敬兄。
每个人都在自己的位置上,做自己应该做的事,从不逾越规矩;为了家庭、家族、社会的利益去约束自己。当自己的利益与家庭、社会的利益发生冲突时,牺牲自己的利益。这样一来,自我的空间被挤压得近似于无。
小说往往最真实地反映现实。唐人传奇《霍小玉传》中的李益与名妓霍小玉的爱情悲剧,就反映了自我在家庭社会中的位置。李益是一个贵公子,他为小玉的美貌所动,狂热地追求她。年幼无知的小玉为李益的“痴情”和才华所诱惑,对他献出了纯洁而深沉的爱。但自知身世卑微,难谐秦晋,她只希望能和李益有八年的欢爱,然后削发为尼。然而这样的可怜要求也是虚幻的。李益一离开她,得了官职,就忘了海誓山盟,另与世家之女卢氏订婚。小玉闻知,忧思成疾,痛不欲生。当侠士黄衫客将李拉至她床前,小玉怒斥他的负心,然后“长恸号哭数声而绝。”
故事写得哀怨凄恻,在浓郁的悲剧氛围中对位卑而情深的风尘女子的悲惨命运表示了深切同情。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李生是在维护家族利益而牺牲自己的恋情和幸福,也给小玉带来灭顶之灾。
《李娃传》写的是荥阳贵公子郑生赴京赶考,爱上了妓女李娃,为此而抛弃了功名。后来资财荡尽,为鸨母设计赶出家门,成为为葬礼唱曲的艺人。被父亲发现后,受到鞭挞几乎丧命,后沦为乞丐。一日风雪交加,郑生衣衫褴褛,沿街乞讨,恰被李娃认出。李娃顿生怜爱之心,不顾他“枯瘠疥厉,殆非人状”,上前抱其头,“以绣襦拥而归于西厢。”
她照料郑生恢复健康,督促他考中进士。其父又和他“和好如初。”
可以看出,他的处境完全取决于是给家族带来耻辱还是荣耀,作为“自我”的个人是没有任何地位的。
道家文化中的“自我”
与儒家以社会为中心不同,道家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哲学派别。它主张在自然面前,人是渺小的,微不足道的。只有调节自己,遵从自然,与道为一,才能全真保性,自然逍遥。
但这里的逍遥,是以摆脱尘世的欲念为代价的。常人所喜爱的美食、美色、美声,儒家所推崇的的功名利禄,都为道家祖师老子、庄子所鄙薄:“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
一切感官愉悦和物质追求都对人无益,保持健康体魄才是正途。 “是以圣人之治也,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在老庄眼里,功名利禄使人脱离自然之道,有害于人的身心健康,不利养生,所以 “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 人所追求的应是摆脱俗务纠葛,调节自身而与道为一,宠辱不惊,达到永恒的心灵宁静,人生至乐。
显而易见,“自我”在道家哲学里是不完全的。在那里,你只有精神的自由,没有感官愉悦、享受美食、美色、美声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