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谦平:近代中国南海九段线的形成(ZT)
一、九段线的起点:中法《续议界务专条》
1887年6月26日(光绪十三年五月初六),中法两国签订《续议界务专条》,划定了中国和法属印度支那之间的边境线。该条约第三款规定:“广东界务现经两国勘界大臣勘定,边界之外,芒街以东及东北一带,所有商论未定之处,均归中国管辖。至于海中各岛,照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接划,此线正过茶古社东边山头,即以该线为界(茶古社汉文名万注,在芒街以南、竹山西南)。该线以东,海中各岛归中国;该线以西,海中九头山(越名格多)及小岛归越南。”
越南与广东交界之处,系以竹山(今属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镇)为起点,大约位于北纬21度30分,东经108度零2分。而中越海上边界,便以东经108度零2分线(即中法两国勘界大臣所划红线)向南垂直接划。这样,基于国际条约的中越海上边界线即已划定。越南海岸在竹山以西,无论怎样向南接划,南海诸群岛都远在该线以东海面,其归属中国不言自明。也就是说,法国政府早在1887年6月26日就已经承认南海诸岛属于中国所有;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当时即已为国际法所认定。因此,东经108度零2分线也成为划定南海疆域线的起点。
二、20世纪初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主权的维护
1907年,广东水师提督萨镇冰派飞鹰舰管带黄钟英率舰两艘前往东沙群岛实地勘察,证实“该岛上昔有我国渔民所居住,并建有天后庙、大王庙;常年住岛者,有新泗和渔船船主梁应元,率有我国渔户、渔船捕鱼为业”。但是,同年8月8日,日本商人西泽吉次乘“四国丸”轮船驶入东沙群岛,8月11日登岛,“树立日旗,建筑宿舍,开采鸟粪”,更将该岛命名为“西泽岛”。时任两江总督端方闻讯后即致电外务部,并同时电告两广总督张人骏,指出“东沙确属我国”。清政府外务部责令张人骏查明东沙情况,对日交涉。同时,清外务部亦电令驻日公使胡惟德在东京向日本政府据理交涉,“以收回该岛为宗旨”。最终日本政府指令日本驻华公使同“粤督和平商结”。
清政府外务部同日本政府几经交涉,终于1909年10月11日将东沙岛收回。这是中国政府基于国际法原则,于20世纪初维护南海诸岛固有主权的一次重大举措。
日本人西泽私登东沙岛后,张人骏即派副将吴敬荣前往西沙群岛查勘,并于1909年5月“设局筹办经营”。同年5月19日,又派水师提督李准为总指挥,率海军士兵170余人乘“伏波”、“琛航”、“广金”三艘舰艇,前往西沙群岛查勘,并用这三艘军舰命名了西沙群岛中的三座岛屿,还在伏波岛插黄龙旗,立碑志记,宣誓主权。
对于中国海军在西沙群岛的这次巡视行动,法国总理兼外长白里安于1921年8月22日承认:“由于中国政府自1909年已确立自己的主权,我们现在对这些岛屿提出要求是不可能的。”(胡焕庸:“法人谋夺西沙群岛”,《外交评论》第3卷第4期〈1934年4月〉)
三、法国侵占南沙九小岛与国民政府划定南海疆域线
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对南沙群岛垂涎已久。1867年,法国水路调查船“芙蓉尔满”号就曾到该群岛北区测量制图。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日本开始侵占中国领土。法国政府趁火打劫,授意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实施蓄谋已久的占领南沙群岛计划。
从1933年4月开始,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大规模侵占南沙群岛。阿斯托洛拉巴号等3艘法国军舰于4月初在暴风岛上升起法国国旗。4月7日,阿斯托洛拉巴号占领安波那岛;4月10日占据南小岛与长岛;4月10日占据罗湾礁和兰家岛;4月12日占据帝都岛、北子礁和南子礁。
1933年7月25日,法国政府公报上登载通告,谓“法属印度支那菲律宾西北方中国海内之九小岛,现属于法国主权之下。各该小岛于本年四月上半月,先后由法国军舰竖立法国之旗,作为占领。”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法国占领中国南海九小岛事件。
法国占领中国南沙群岛九座小岛的消息于1933年7月14日被法国媒体披露。国民政府外交部闻讯后,当即电令中国驻法公使馆、中国驻马尼拉总领事馆和国民政府海军部进行调查与核实。8月初,法国驻华公使韦礼德照会国民政府,宣布上述九小岛为法国领土,并就此事与国民政府外交部次长徐谟进行会谈。国民政府外交部于8月4日照会法国公使:中国保留对南海诸岛的权利。法国使馆秘书博德又于8月5日向徐谟递交韦礼德信函、法占南海九小岛略图暨说明书,试图狡辩,但遭到徐谟的严厉驳斥。此后,中国政府屡次向法国政府提出抗议和交涉,强调南沙群岛“为华人居住和历代属我”的史实。1936年12月10日,中国驻法国大使馆奉命照会法国外交部,明确表示:“根据一八八七年中法越南续议界务专条第三款,证明该岛属中国理由本极充足,此约应为中越划界最后之决定。”中国政府强调:“法方所根据一八一六年安南之历史尚在签订此约前,不论其价值如何,自界约改定后,已失去效用。”但由于法方的拖延和后来抗战的爆发,致使交涉停顿。
鉴于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对南海诸岛的侵占,国民政府决定出版中国南海疆域详细地图,并对南海疆域内各岛礁的中英文地名统一进行审定。为此,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33年6月7日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该委员会从成立至1935年3月22日,共召开审查会议29次。其中1934年12月21日召开第25次会议审定了中国南沙各岛礁中英文岛名,公布“我国南海诸岛各岛屿中英地名对照表”;1935年3月22日召开的第29次会议,决定绘制政区疆域各图时必须画出南海诸岛。1935年4月,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首次确定了中国南海最南的疆域线至北纬4度附近的曾母滩(1947年12月更名为曾母暗沙),并第一次将南海诸岛明确地分成:(1)东沙群岛;(2)西沙群岛;(3)南沙群岛(即今中沙群岛);(4)团沙群岛(即今南沙群岛)。
1936年白眉初编绘《中华建设新图》,获准收录《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就是中国地图上最早出现的南海疆域线——U形实线。该图在中国南海疆域的U形实线内标注了东沙群岛、西沙群岛、南沙群岛和团沙群岛,以示南海诸岛属于中国版图。这就是中国南海疆域九段线的雏形。
四、法国侵占西沙群岛
全面抗战爆发后,法国趁火打劫,于1938年7月初派兵占领西沙群岛。
对于法属印度支那武装部队占领西沙群岛的举动,中国外交部当即指令驻法大使顾维钧向法国政府提出严重抗议,表示“该群岛主权向属中国,法政府对该群岛之主张,中国从未承认”。而法国外长则声称:“为防海盗侵犯渔民,越政府复派少数警察驻该岛,以维持治安,实非占领”。法国政府还称此举是为了防止日本对东南亚的侵略。
7月18日,顾维钧奉命向法国外交部递交节略,声明“该岛主权属我,并保留一切权利”。而法国外交部亚洲司负责人答称:“彼此主权问题可请放心,将来自应友谊解决。”
五、日本侵占中国南海诸岛
对于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派警察侵占中国西沙群岛的行动,日本当即予以强烈反对。日本外务省发言人声称,“我们承认(西沙群岛)是属于中国领土”。日本驻法大使也到法国外交部表示抗议,“坚持该岛系属中国”。当然,中国政府和顾维钧都意识到,日本当时主张西沙群岛“主权之属华”,“甚至向法抗议”,其真正意图在窥伺西沙群岛。
1939年2月,日军占领海南岛,旋即占据西沙和南沙群岛,将岛上法国人及其雇佣人员全部驱离。不过,日本对于南海诸岛肆无忌惮地实施占领,并未引起法国的武装反击,英美等国也采取缄默态度。这也从另一方面印证: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在当时就是不争的事实。
被日侵占时期,南沙群岛成为日军向东南亚侵犯的前进基地,日军在岛上修建了潜艇基地、飞机场、电台、气象台、灯塔、浮标、修理厂等军事设施。太平洋战争后期,盟军空军数度对南沙群岛实施空袭,岛上所有建筑和设施都被摧毁。
六、中国收复南海主权的国际法依据
1943年11月23日至26日的开罗会议期间,罗斯福同蒋介石共举行了4次会谈,构建了日本投降后亚太地区国际新秩序的框架。即:1.日本攫取中国之土地应归还中国;2.太平洋上日本所强占之岛屿,应永久予以剥夺;3.日本溃败后,应使朝鲜获得自由与独立;4.关于战后日本在华公私产业,应完全由中国政府接收。这就是《开罗宣言》的基本内容。1943年12月1日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
1943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苏、美、英三国首脑在德黑兰举行会议。会前,罗斯福向斯大林通报了开罗会议内容,并将开罗宣言文本交给斯大林看。1943年11月30日,丘吉尔征询斯大林对于《开罗宣言》意见时,斯大林称他完全赞成“宣言及其全部内容”,并明确表示:这一决定是“正确的”,“朝鲜应该独立,满洲、台湾和澎湖等岛屿应该回归中国”。
1945年7月26日发表的《波茨坦公告》重申“《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赋予了战后中国收回被日本侵占领土和海岛的权利。
七、抗战胜利与国民政府收复南海诸岛主权
1.台湾行政长官公署接收“新南群岛”。
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投降。依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根据盟军最高统帅的命令,中国负责南海各岛屿的受降事务。1945年8月中旬,南海诸岛日军撤至海南岛榆林港集中,候命遣返回日。26日,日本人完全退出其占据的南海诸岛。
1945年10月25日台湾光复后,台湾省气象局于12月8日派员自高雄乘“成田号”帆船出发,先后前往西沙群岛的林岛(永兴岛)、林康岛(东岛)登陆,并“植牌竖旗,以示西沙失土重归版图”。
1946年8月,台湾省行政长官陈仪向国民政府外交部报告了前高雄州高雄市管辖的新南群岛即为战前和战时先后被法属印度支那和日本侵占的我国领土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陈仪并报称,“本省光复后将该群岛改划高雄县管辖,并准备本年四月间前往接收”,但因新南群岛原为西沙和南沙群岛各一部分,故而请示行政院该群岛“是否仍由本省接管?”该电报还附上了台湾省气象局撰写的《新南群岛调查报告》和《新南群岛概况》日文译件。
国民政府对台湾的接收,从国际法角度讲,连带完成了中国政府对其所管辖新南群岛(即中国南海诸岛)的接收,并享受了第二次世界大战战胜国收复被侵占领土的权利。
2.国民政府接收南海诸岛。
国民政府于1946年8月命令内政部会同海军、空军、联勤各总部以及广东行辕派员前往三沙群岛接收,行使主权。西、南沙群岛接收人员乘“太平”、“永兴”、“中建”、“中业”四艘军舰,于1946年10月23日从南京出发,11月2日抵达广州虎门,9日抵达海南榆林港。
接收东沙群岛:国民政府于1946年5月23日派海军抵达东沙群岛,设置气象台。8月15日广州行辕又增派整编第64师一个排登岛驻守。
接收西沙群岛:海军总司令部派独立第一排及观象台一个,共计67人,由西沙接收专员萧次尹和副指挥官姚汝钰率领,乘“永兴”和“中建”两军舰,于1946年11月28日进驻西沙群岛之武德岛。
接收南沙群岛:海军总司令部派独立第二排及观象台一个,共计67人,由南沙接收专员麦蕴瑜、指挥官林遵和内政部专员郑资约等率领,乘“太平”、“中业”两军舰赴南沙群岛实施接收。因风浪险恶,两次折回,第三次由榆林港出发,终于12月12日晨安抵南沙群岛之长岛。
3.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放弃对南海诸岛主权。
在得知中国政府派海军前往南沙群岛接收的情报后,法属印度支那殖民当局抢先派军舰西福维号于10月4日和5日先后侵入暴风岛(即南威岛)和长岛(即太平岛)。该舰人员在太平岛日军竖立的石碑上写下一行法文:“法属伊都阿巴岛。法舰阿斯托洛拉巴号于1933年4月10日、西福维号于1946年10月5日抵此”。
1947年1月10日,法国军机飞至永兴岛(原武德岛)上空侦察。17日上午,满载海军陆战队的法舰F-43号,驶抵永兴岛抛锚。其舰长声称“奉命前来登陆,并运送华方人员离岛”,并威胁驻岛中国军人于18日上午8时前离岛,否则便会“强行登陆”。中国驻岛官兵坚拒法军要求,表示“决予抵抗”。法舰遂于19日凌晨离开永兴岛,并侵占了五十海里外的拔陶儿岛,在岛上驻军20人。
为维护中国在南海主权,国民政府先后于1946年10月、1947年1至4月间同法国政府数度谈判。1月2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欧洲司长叶公超向报界宣布:“西沙群岛自日本投降后即被中国军队重新占领,现悬中国国旗。该群岛继续成为中国领土之一部”。
而法国外交部于同日发表公报,谎称“一九三八年,当中国与日本战争时,法国得中国同意,将该群岛予以占据。可见中法双方对该群岛均保有权利”。公报宣称:“当太平洋战争时,日本军事行动既未变更法律情势,法国今日当对该群岛重申安南之权利,而非法国自身之权利”,并表示“法国驻华大使已受命向中国政府声明,对叶司长所发表之中国军队所采之动作所引起之法律后果,保有一切权利。”
中法关于西沙群岛的接触与谈判相持一年之久。法国因提不出有力的主权证据,更由于越南战争局势紧张,最终自动放弃对南海诸岛的主权要求。
4.南海断续线的划定。
1947年起,内政部方域司司长傅角今召开了一系列关于西、南沙群岛范围及主权之确定与公布会议,为此后的中国南海主权确定了基调和范围。为了使西沙、南沙群岛主权范围具体化,内政部方域司印制了《南海诸岛位置图》,该图成为现代中国南海疆域地图的重要蓝本。
一是用十一段线圈定了中国南海海疆范围,成为如今中国宣示南海海疆主权之九段线的来源,这是我国维护南海诸岛领土主权的重要国际法法理依据。
二是对南海各岛群名称作了调整:将“团沙群岛”改名“南沙群岛”,原“南沙群岛”改名“中沙群岛”,并在其四周标定了一条由11根断续线组成的U形海疆线。
三是再次明确中国海疆线最南端在北纬4度的“曾母滩”,并将其改名为“曾母暗沙”。
5.国民政府宣示南海主权。
一是派军驻守南海诸岛。为了防止外国军队的入侵,国民政府从1947年1月即开始筹设派军队进驻西、南沙群岛计划。4月22日,“中基”舰曾赴西沙永兴岛实施运补及测量调查工作。5月21日,“中业”、“永兴”两舰抵达南沙太平岛,完成了运补任务。自此,国民政府派海军驻守西沙之永兴岛和南沙之太平岛的任务得以完成。
二是有效的行政管理。国民政府于1946年7月将南沙、西沙群岛仍然改归广东省政府管辖。内政部分别在西沙、南沙群岛的各重要岛屿重新竖立国碑,测绘详图。1947年1月16日,内政部和国防部举行“西沙、南沙群岛建设实施会议”,决定将三沙群岛“暂行交由海军管理”。3月15日,经国民政府批准,海军总司令部分设“南沙群岛管理处”和“西沙群岛管理处”。此外,在广州设立海军黄埔巡防处,协助西、南沙群岛防务工作。1949年4月1日海南特别行政区成立后,三沙群岛又正式改隶海南特别行政区管辖。
三是公布南海诸岛全部岛屿和岛礁名称,出版地图。国民政府内政部于1947年12月1日正式核定南海中属于中国领土之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等各岛屿和岛礁名称,并刊载于当时的国内外报刊,昭告世人。尤其是中国政府宣布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并公布地图后,当时未闻有任何国家提出异议。这就意味着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的主权已受到国际法的认可。
四是日本政府于1952年正式表示“放弃其对于南沙群岛及西沙群岛之一切权利、权利名义与要求”。
作为战胜国的中国,依约收回了被日本侵占的东北四省、台湾、澎湖和南海诸岛,确定了中华民国新的版图。这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合国和同盟国赋予中国的权利,更是中国依据战后国际秩序(即“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所享有的权利。
(作者:陈谦平,南京大学特聘教授、南京大学中华民国史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中国南海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