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笔,知性——— 谢谢dayoufan和铃兰听风读得仔细
一
毛笔,知性。
看一个个子很高的女人,穿著袍一样的裙,深色。齐耳根的头发,不做任何曲卷。唱咏叹调《月亮颂》。手垂着,不做任何动作,唱到高音处,会将双手倒背,愈益挺拔。这正是自己要看要听的,觉得像十六岁李清照写出“才下眉头,又上心头”的样子,即知性。
硬笔字也能写得很好看的。顾准的日记,就是。只是,硬笔,十分十分的工具样。好的硬笔字,往往亦如美的裸奔,就像今年颁发奥斯卡最佳装饰奖什么的,每块肌肉不美感到像假的,哪敢秀于人前? 而每见到鬼画符的硬笔字,譬如网上见到的习主席的钢笔字,就不由有责:那样大的肚腩,怎么可以公示人前?总之,硬笔於书写,经常不给人面子,让人下不了台。
毛笔,让字有了穿戴。-写毛笔字,心思花在穿戴上的,真不少。魯迅抄自己的日记,就是用毛笔。从民国过来的许多人,仍习惯于用毛笔。纵然用了铅笔钢笔什么的,也还是当毛笔用的。总之,尽量让笔下有收拾。文,字根是紋。去掉糸旁,让文全裸,很难为情的。电脑,真懂事,索性让彼此见不到实体,化解了多少尷尬!
二
篆隶,是字穿上了宮廷礼服。晋人的行楷,让字穿上了休闲服,《十七帖》《丧乱帖》等,知性,简明,像ikea 里的桌椅櫉柜。隋唐人审美眼光不及晋人,弄出个书法。张旭的醉草,怀素的狂草,欧虞褚颜柳的行楷,像是在ikea 的家具上画龙画凤。
穿戴适意,很难的。五代杨凝式,无意间写了个《韭菜帖》,都说好啊好啊,其实就是把字的穿戴合适写出来了。读这帖,像看到三伏天,南方人穿着罗纱的短打扮,散嗦嗦的。杨凝式一写起草书来,那个装腔作势,活像京剧中的花脸。好的字,就是写得像自己,走出门,别人看了,也觉得看得不讨厌。
唐人的字,尤其是书家字,有点洗脑的味道。颜字,沾上就再也拉不下唬着的脸;柳字,就是个书法指导员,那字迹哪是笔画,那是轨道。学欧学虞学褚,都得像入伍似的,内裤都是发的。读李白,杜收,白居易的字,读李隆基,李世民的字,从没有觉得舒服过。不是过度包装,就是脂粉太厚。
三
在写毛笔字中,找一星半点自己喜欢的知性。得之不易,所以就总在写。也算有个唠头吧。